①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申请的流程: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已按要求填报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长沙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证明》。
3.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调查评议、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
② 如何办理住房补贴自动转账
住房补贴定期自动转账
申请条件:
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根据您的情况,若您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定期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或枯液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6.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首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衫物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需提供的资料同职工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申请提取败碧应提供的资料,如职工已办理过首次提取,申请将提取方式由“个人储蓄提取”变更为“约定提取”的,只需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用于核对。
③ 住房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形式
机关单位和一些企业为了可以让所有的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房屋,除了会为职工交付住房公积金以外还会给其一部分的住房补助资金。但是住房补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的,它必须要符合国家对于住房补贴的规定,同时办理非常完整的手续,人们可以成功的领到住房补贴金。但是非常多的人对于住房补贴的标准不是非常的了解,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一说住房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对象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有越来越多外国家都开始投资中国,从而使得我国房价迅速上升,在短短几年时间之中价格就翻了好几倍。而这样高昂的住房价格,有非常多的普通职工都是无法承受的起的,而机关单位和一些企业都会为没有房子以及没有达到房子平米数的人发放一些住房补贴。而通过小编给大家说的住房补贴的办理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的朋友。
④ 申请住房补贴怎么写
住房补贴申请书需要包括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基本信息、申请理由等,如下:
xx社区领导、民政局领导、政府领导:
你们好!我是本社区的住户xx,随着年龄的增大,劳动能力有所下降,收入微薄。妻子前几年出了一场车祸,在小腿内打了钢版,至今仍干不了重活。
我的老母亲已经七十多岁了,本来已是年迈体弱,已经须要别人的照顾了,因为没有钱送孩子上幼儿园,她老人家每天还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躯照看我的四岁的孩子。一家四口人病的病,老的老,弱的弱,生活费用的开支早已入不敷出。
我们根本买不起自己的房子,一直在母亲的旧房子里居住,这所老房子也已经破旧不堪,已经到了冬季不能防寒,夏季不能蔽雨的程度。租别人的房子住,费用更是越来越昂贵了。还好,国家有房补的好政策,特向社区提出申请:恳请能批到住房补贴款。
请社区及各部门领导核实,期盼早日得到批准。
申请人:
xxxx年x月
(4)办理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案例:
三亚市人才住房租赁补贴和购房补贴由所在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市级人才服务“一站式”平台申请。
人才住房租赁补贴一般每季度集中受理一次,分别为4月15日至25日、7月15日至25日,10月15日至25日以及次年2月13日至23日工作日时间。
人才购房补贴一般每年度集中受理一次,为11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时间,12月份补贴顺延至下一年度申报。申报时间如遇节假日冲突的,时间顺延并将及时告知。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住房租赁补贴、购房补贴或实物住房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补贴资金或实物住房外,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列入诚信“黑名单”,整改结束之前,不再受理该单位补贴申请,同时由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从严从重处罚。
对国家工作人员在补贴申请发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处理。
⑤ 办理租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一、申请租房补贴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市县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或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
3、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
4、家庭未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 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二、申请租房补贴的步骤:
第一步,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第二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领取区(县)房委办开具的《市县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
第三步,自行到住房租赁市场租房,签订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第四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申领租房补贴;
第五步,到户籍所在区(县)房委办领取市住保办为申请人开立的银行储蓄存折。
(5)办理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使用面积10平方米调整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相当于建筑面积15平方米)。
领取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主要通过实行租赁住房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也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补贴款,由其自行到房屋租赁市场租赁住房。
以往 市都采取按年度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到指定部门领取。 市相关部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 市的实际,从今年下半年起,将采取为廉租户开设银行存折,按季度向符合条件的廉租户家庭划拨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款的方式。
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申请须同时具备四条件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二)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800元(含);
(三)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四)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等住房保障政策。
⑥ 怎样办理住房货币补贴证明,需要到什么部门去办理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切实解决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问题,根据各地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进程,从2007年开始,我部陆续向人员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的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安排了发放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预算资金。为确保这项资金切实落实到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现就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必须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规定,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实物分房,房价收入比超过4倍的地区,可以发放住房补贴。住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按照住房分配属地化原则,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严格按照单位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执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所在地市、县尚未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暂不得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二、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必须调查核实离退休职工的现有住房状况。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之前,必须由本单位房管机构、人事机构、财务机构以及纪检机构联合对离退休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现有住房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再按照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以及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相应的职务(职称)、工龄、现有住房状况、应当享受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住房补贴项目和住房补贴发放标准,对离退休职工申领的住房补贴项目、住房补贴金额等进行逐项审核,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接受本单位内部职工之间的互相监督,保障相关数据准确无误之后,才能按照规定将住房补贴发放给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对于不符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离退休职工,一律不得违反规定发放住房补贴;对于符合发放住房补贴条件的离退休职工,也不得超面积、超标准发放住房补贴。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对离退休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现有住房状况的调查核实,建立健全本单位离退休职工住房档案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备查登记制度。
三、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资金来源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确保专款专用。按照国发〔1998〕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所需资金,除了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住房补贴资金以外,还可以将单位原有的公房出售收入扣除应当计提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后的余额用于发放住房补贴。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在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时,应当先使用公房出售收入,后使用中央财政预算拨付的住房补贴资金。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必须确保住房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其账务处理分别按照《财政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住房改革支出经费账务处理有关问题的规定》(财库〔2001〕5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住房基金和离退休经费会计核算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9〕32号)和《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2003〕2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按照规定报送住房补贴支出决算。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应当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报送住房补贴支出决算,认真填报住房补贴支出决算基础数据表,如实反映本单位年度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的详细情况,包括本单位年度已领取住房补贴的离退休职工姓名、职务(职称)、身份证号、住房面积、住房补贴(细分为无房一次性补贴、按月补贴、未达标补贴、级差补贴、其他补贴)分项金额等具体情况,并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五、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为确保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财政部将组织财政部驻相关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发放离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同时,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向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要自觉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对于不按规定安排、使用、发放和管理住房补贴资金的,财政部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⑦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哪些手续
办理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手续
申请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簿复印件(若夫妻关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内注明的,提供结婚证);
4、单身职工须提供所在单位及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共同盖章的单身证明材料;
5、职务、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复印件;
6、已享受过实物分房面积不足者,须提供原《公有住房买卖契约》或原《集资合作建房审核表》复印件。
一次性住房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2、单位审查。各单位对申请表和职工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状况,确定分配对象,计算补贴金额,报市房委办审核,其中职工工龄应由所在单位劳动工资部门审核;
3、市房委办审核。市房委办根据规定对补贴对象的资格、额度等进行审核。
二、如何提取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⑧ 关于住房补贴,具体怎么办理
申请范围:
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
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
住房补贴汇缴
汇缴要求: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一)无变动汇缴
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
(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
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
1、新增职工;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
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
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
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
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
住房补贴补缴
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
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
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