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请房屋补贴公示后还需多长时间下来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工作时限15日内。
区(县)房管局对申请家庭享受补贴人数、住房状况审核。工作时限10日。
区县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工作时限10日。
公示。公示期5日。
㈡ 2017年深圳的住房补贴和生活补贴9月6号公示后过了10个工作日一直显示待发放,银行卡也提不出来,为什么。
再等等。显示已发放,就可以了
㈢ 南京住房补贴。我已经毕业一年了,领南京住房补贴还能领多长时间,是
2年,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
㈣ 深圳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过了公示期多久(几天)到账,实际的拿过的说一下啊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4)住房补贴公示扩展阅读:
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根据《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以下简称《安居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新引进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后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含新区、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统称“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指取得引进审核文件),并在3月23日后再次办理引进手续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因学历晋升需办理应届毕业生接收和归国留学人员引进的除外)。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点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
第三条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二)具有深圳户籍;
(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第四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第五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委托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区人力资源部门指定相应部门具体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
第六条 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将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区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于每年2月底前,将上年度支出规模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其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于每年3月15日前汇总市本级及各区上年度支出规模,函告市财政部门。
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负责将本合作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其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第七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将资金指标下达至市人事中心;于每年9月30日前,根据上年度支出规模提前告知各区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于每年3月31日前与各区财政部门就上年度补贴资金进行结算。
第八条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汇总提供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
第九条 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政府网站“新引进人才补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第十条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审核和发放按以下方式办理:
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后,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本部门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信息审核以审核时的信息状态为准。
第十一条 公示结束前,新引进人才可以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现场办理:
(一)因个人信息错误导致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失败的;
(二)因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网上及时申请的;
(三)对申请审核结果有异议的;
(四)撤销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的;
(五)其他需现场处理的问题。
第十三条 因信息核查结果与申请人实际情况不符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申请人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与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证明材料,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证明材料后,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可纳入下一期审核名单。
第十四条 相关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年龄、学历、户籍、社会保险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等方式弄虚作假的,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由人力资源部门依照《安居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申请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的,或者终止发放补贴的,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将其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在本部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并提交个人信用征信机构,由其依法在个人征信记录中作不良行为记录。
第十六条 根据新引进人才类别的不同,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本办法施行后,相关事项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资料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
㈤ 深圳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要公示多久,我的已经公示半个月的还没动静
深圳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审核上月租房补贴申请,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补贴发放时间为公示结束10个工作日内。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这是文件上面写得,有延迟目前也没什么好的方法,只能慢慢等了。
㈥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6)住房补贴公示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㈦ 购房补贴申请后一般要多久才能到账
一般来说,购房者从签订购房合同到收到购房补贴的时间为2至3个月。
购房补贴发放延迟的原因:
1、购房者契税返还手续均由开发企业代办,开发商一般会成批次申请,这就耽误了一些时间。
2、购房补贴申请及审批发放有5道程序,整套流程大约需要2个月。
①开发商向市房管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②市房管局窗口审核后按周汇总并提交市财政局窗口;
③市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
④市财政局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拨付至市房管局财务部;
⑤财务分别拨付至购房者个人账户。
㈧ 深圳市住房补贴,有没有社保局上还没有公示就拿到了钱的
这个是好事呀 !看我头像!我可以办理!挺便宜!
㈨ 深圳住房补贴 社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拥有深圳户口,可在深圳可以享受更多的福利政策。新生儿的少儿社保,对于祖国花朵是**的呵护。在深入学享受高质量的教学条件,培养更出色的人才。同时,就业便利与失业保障成为了人才学以致用的保障。投资创业的贷款等支撑也让更多的人实现自己的理想。对于家庭,买房或者申请保障性住房将是减轻家庭负担的**大支撑。老有所养,对于深户老龄人,所享受的养老金能够让你老年无忧,同时也将减少子女生活上的压力,安心颐养天年。那么,2018年入深户新政策是怎样的呢?
1,深户,非深户,社保缴费比例只相差一个百分点,待遇基本一样,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大差距;
2,人才住房补贴,非深户也有,不分户籍,每月本科200,硕士500;
3,非深户社保满一年,同样可以做深圳当地办理港澳通行证自由行(一签两行,一年可以申请多次),办理护照,办理台湾通行证;
4,非深户社保满五年,可以深圳本地购房;
5,非深户社保满两年,可以参与小汽车摇号
新规深圳积分入户
(一)根据《安居办法》已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但2016年3月23日后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本办法颁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规定的补贴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二)已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不得再次领取。
简单来说补贴标准为本科1.5万研究生2.5万博士3万
龙华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华区缴交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
受理材料:1.《龙华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金融卡
4.龙华新区用人单位1年以上劳动合同
5.社保部门出具新区用人单位6个月以上社保缴交记录证明
受理流程:1.网上登陆办事大厅系统,进入龙华分厅进行注册。
2.在线填写信息,上传受理材料扫描件
3.审核。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上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4.公示。在新区组织人事局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5.拨付。拨付至社保金融卡内。
龙岗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龙岗户口,招调通知或者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龙岗区人力资源配置科(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07室)
受理材料: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
5.申请人户口本
6.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
9.申请人获得市级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以及历史明细查询单
受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提交材料
2.受理审定: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规定受理材料,并对申请人资质进行审定。
3.公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门户网站上公示资助名单5个工作日。
4.拨付:公示无异议后,资金进行支付。
宝安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本科15000硕士25000博士30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市租房补贴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注册地点和纳税地点均在宝安区内。
受理部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配置科(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553室)
受理材料: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4.人才引进文件(在职人才提供《调令》,应届生提供《毕业生介绍信》,留学生提供《留学生介绍信》)
5.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受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所以单位对申请人的各项条件进行审核,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申报,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合格的,由申请人完善材料后重新申报
3.各街道政府服务大厅通知区人力资源局领取申报材料
4.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员进行审核
5.区人力资源局在区政府网站、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程序报批
7.资助项目按规定程序核定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资金拨付手续。
福田区人才引进补贴
补贴金额:硕士12500博士15000
申请条件:深圳户口,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市级补贴领取结束后可以申请,介绍信下发后12个月内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在人才引进后在福田区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受理部门:福田区人力中心(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沙尾工业区309栋B座。)
受理材料:1.申报人身份证
2.申报人户口本
3.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
4.《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5.申报人社保清单
6.申报人银行卡
7.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或创业证明材料
8.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9.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
10.《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
受理流程:1.申报:申报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审核并全额领取补贴后,向区人力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2.审核:区人力中心汇总配套补贴申报及申报人名单,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和本申报指南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
3.公示:根据审核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五个工作日
4.拨付: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人力中心将申报人纳入配套补贴发放名单,将配套补贴款拨付至申报人的银行账户。
㈩ 2016应届毕业生怎么申请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积分入户深圳(毕
业生、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
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
委托其办理积分入户深圳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根据前述重要说明第(二)、(三)项判断本人干部或工
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个人
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
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
,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
在系统提交。
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积分入户深圳”,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
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
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积分入户深圳(毕业
生、在职积分入户深圳)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积
分入户深圳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
,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
“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
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
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
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的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停止使用。
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如在我市社保部门参保身份证号码与当前二代身份证号码不一致
,且属非正常升位的,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
女信息(含夫妻双方)。“子女数”栏,子女数包括本人亲生子女(含合法收养)和本人重组家庭的继子
女(含合法收养)。
3.如 “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
内,可系统选择“其它”后,自行编辑录入。
4.“调出单位名称”及“档案保管权调出审批(主管)部门”须与公章完全一致。
5.申报信息须由代理机构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6.代理机构及拟引进入户人员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
深圳业务的,责任由本人和代理机构承担。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
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代理机构可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
”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
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
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
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
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
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
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
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呈报材料(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于材
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
,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
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
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
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和撤消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积分入户深圳
”,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
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
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积分入户深圳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
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积分入户深圳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
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积分入户深圳”,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
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
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
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
进入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积分入户深圳业务进度”——选择人
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
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
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
,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积分入户深圳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
度反馈”——选择“在职积分入户深圳”——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
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积分入户深圳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
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积分入户深圳业务系统查询。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
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
口领取《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
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
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
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
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
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
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 本文来自深圳招调工网
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入户材料具体要求及办理流程详见《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公安局制)(附件13)。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