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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0-11-27 00:21:49

『壹』 天津人离异无房怎样申请住房补贴

离婚后名下无房这个条件不能申请住房补贴
关于天津市住房补贴申请条件
1,不和父母在同一户籍下。
2,人均收入低于2200/月。
3,天津市非农业户籍。
4,五县以内。
5,家庭下无车,无营业执照,无企业执照。
以上都通过,就可以申请。
按照《天津市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申请家庭住房面积认定若干规定》,“申请家庭户籍落在父母或子女住房处、但未与父母或子女居住的,且能够提供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不认定父母、子女住房面积,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对因人口减少而停发租房补贴的家庭,若能够提供近3年内为申请领取租房补贴办理的满2年以上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视同“在外租房满2年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关于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的离异家庭申请租房补贴问题,申请人离婚5年以上,离婚时以货币形式得到住房补偿,能够提供租房满2年的租赁备案证明,并且收入和财产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对应的最低月租房补贴。

『贰』 天津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以及流程

先去街道,带着全家的身份证户口本,一样三分复印件,条件的话大致分为两类,现居住房屋人均面积不足12平米的,和大龄青年,流程很复杂,不过到街道后他会告诉你下一步干什么的,也不麻烦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二)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三)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审核
(一)已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三种补贴”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取得“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验证更换资格证明。
已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的申请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程序,按照《关于调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方式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1〕38号)规定执行。
已取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尚未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换证申请。
1、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须为《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注明的申请人,申请时须携带以下要件到发放资格证明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审核表》,编码规则见附件2):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或《天津市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原件);
(3)本人、配偶或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的连续缴存证明(原件)。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请的,申请人可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被委托人须持本人、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申请家庭成员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附件3)。
2、审核
区房管局在5日内完成审核换证工作。对“三种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且尚未领取租房补贴或房屋租赁备案到期后未再租赁住房的申请家庭,在其《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4,以下简称《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同时收回申请人所持的资格证明原件。房屋租赁备案期限以申请人领取租房补贴时最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记载的期限为准。家庭人口依租房补贴人口认定,由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填写。《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标注项目出租完毕或开具之日一年以上,《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自行废止。
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出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附件5,以下简称《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二)未取得“三种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1、申请
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也可单独申请。
申请人须携带以下要件:
(1)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家庭现住房情况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情况证明材料:拥有私产住房的,提供《天津市房地产权证》;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供《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将住房出售或置换的,提供出售或置换该住房的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房屋已拆迁的,提供《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从市场租赁住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及《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的,提供受理申请部门要求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核表》,区房管局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
2、审核
(1)住房审核
区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在5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向其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收入核查单》(附件6, 以下简称《收入核查单》);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申请家庭户籍的认定。申请家庭户籍以户口簿记载为准,按具有天津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非农业家庭户籍(含因就业在本市落户的单位城镇户籍集体户口)认定。
申请家庭人口的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按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认定。申请人同户籍父母也可作为家庭人口认定。申请家庭人口数量以2010年12月31日之前户口簿记载为准。
因结婚新增人员、新出生人员、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津定居人员、退出现役人员、在外地上学毕业人员、离婚人员、知青及其子女、刑满释放人员迁入申请人户籍的,或按政策在津新落户的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的认定。申请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视为无房;家庭成员名下有住房的,按该处住房面积认定;家庭成员有两套(处)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认定;
申请家庭有私产住房的按房屋权属证明记载面积认定;承租公有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记载的使用面积(计租面积加阳台面积)乘以相应系数计算。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系数为1.3;平房和非成套住房系数为1.15;
申请家庭原住房出售或置换,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已出售或置换住房面积核定计算;住房出售或置换三年以上的,已出售或置换住房不认定面积;
申请家庭原住房拆迁实行货币安置,且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其他住房的,现住房面积按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记载的面积核定计算;住房拆迁三年以上的,被拆迁住房不认定面积;
离婚人员住房以法院判决或离婚协议及履行结果为依据认定。离婚人员须在离婚1年以上(以判决书或调解书日期为准),方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2)收入审核
申请人持区房管局开具的《收入核查单》及与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收入审核。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民政部门按照《天津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核对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08〕47号)及有关规定核查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并在《收入核查单》上注明核查结果,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区房管局。
区房管局根据收入核查结果,补充填写《申请审核表》,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出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
3、公示
区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通过政务网、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附件7),公示期为5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房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5日内进行核实。对经核实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向其开具《不符合条件通知单》,并退还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要件。申请人可在5日内自行举证,逾期不举证的,视为认同;自行举证的,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可恢复其申请资格。
4、开具通知单
对经公示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区房管局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开具《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申请人须持《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参加项目登记。
(三)相关规定
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符合其他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其他类型的住房保障。
二、租赁入住
(一)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登记选房具体操作程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开具《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
申请人确定所选住房后,经营单位向申请人开具《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附件8)。
(三)缴存租房保证金
申请人在选定住房7日内,持《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缴存租房保证金通知书》,按规定标准到指定银行缴存租房保证金,银行收款后代市国土房管局所属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为申请人开具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逾期未缴存租房保证金的,视为放弃,自《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开具之日起1年内不接受重新申请。
(四)签订委托代扣、委托提取协议书
享受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申请人可与补贴发放单位签订《委托代扣租房补贴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附件9);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家庭可与缴存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签订《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协议书》。
(五)签定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人按约定日期持租房保证金缴款凭证与经营单位签订《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附件10)和《承租人公约》(附件11),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办理入住手续。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姓名须与《符合承租条件通知单》中申请人姓名一致。

『叁』 五险一金怎么转到新单位

换工作后社保转移到新单位的程序是由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归还本人的资料证明版,到新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权。

一、本省市内换工作

职工在本市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五险一金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不转基金。其中:

1.变动工作单位的,个人帐户随同本人转移

2.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失业的,帐户转至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

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的,从就业之月起帐户转入新单位,由所在地社保中心受理审核后继续记帐

二、跨省市换工作

对于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其五险一金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必须获取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方法一、网上办理:通过官网自行打印相关材料并转移

方法二、网点办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前往就近的区社保分中心自助查询机。将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放置在自助查询机的指定位置,点击自助查询机首页转往外省市缴费凭证按钮后,按有关提示步骤操作即可查询打印

『肆』 关于拆迁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

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那么这法律上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内容主要有哪些?请看下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二十九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4)三种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拆迁的意义: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

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伍』 离婚后没有房子了,为嘛还人均不能超过九平米才能办房补呢

以天津市为例,根据天津市市区国土资源分局网站资料,http://www.tjsqgt.gov.cn/Lists/List3/DispForm.aspx?ID=332
2016年住房保障“三种补贴”政策问答
一、什么是住房保障“三种补贴”?
答:1、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是指市和区人民政府向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符合条件家庭按照规定标准缴纳租金,政府按规定给予租金等补贴的住房保障方式。
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条件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存储拆迁补偿安置费或者住房等价款,也可以将原住房上交区房管局代管。配租住房腾退后,拆迁补偿安置费、住房等价款本金或者原住房退还原申请家庭。
2、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是指向符合廉租住房住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助其自行租赁住房或者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3、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是指向符合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保障条件的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自行租赁住房或者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方式。
二、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家庭人口在2人(含)以上;
(二)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年以上;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的社会优抚对象(包括退出现役的城镇无工作单位残疾军人);家庭享受民政部门特困救助待遇一年以上且符合“孤老、重大疾病、四级以上(含)残疾”认定条件;重残或双残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05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家庭和不享受政府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三)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已领取租房补贴的家庭,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实物配租补贴。
三、哪些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490元(含);
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
四、哪些家庭可以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答:自2016年3月1日起,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2850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因此,满足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等条件的,才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

『陆』 公寓和住宅的区别是什么

安居乐业,这四个字是我们中国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普遍定义。

安居在前也表明了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的重要性,也代表了归属感,虽然这个词长期被开发商和房产销售调用,但不可否认,归属感确实恰到好处的触动了人心。

但是买套房子变得越来越难,因为限购越来越严,没有购房资格,但又担心以后房价会涨,错过了上车时机,所以有些朋友就问,可不可以先买套公寓上个车,转头卖了再换住宅。

那么我们就分析一下公寓到底要不要买?先看一下住宅和公寓的区别



选择城市很重要

在一线城市核心地段或者未来具有相当潜力的地段是值得购买的。而部分二三线城市公寓的火爆,其实只是限购让需求被挤压,而产生的假象。

最后阿历要提醒一下,公寓的价值在于长期持有,因为交易成本太高,所以不要对公寓抱有短期投资的想法。

如果你本身有一套住宅,被限购不能再买住宅的话,去投资一套优质的公寓,是完全可以的。

如果是刚需首套房,建议还是攒攒钱,或者等政策松动,入手住宅比较好。

『柒』 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具体区别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何区别?哪种更值得买?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不同点2、户型

商品房的户型面积则开发商会根据市场需要而定位,如普通住宅和公寓住宅的多居室、复式、跃层、错层以及别墅等等,商品房的面积也从几十到几百平方米不等。

而经济适用房的单元(套型)面积相对要比商品房的小些,它以“适用”为主。在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中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户型,应该主要以二、三居室为主。也就是开发商要以建设面积适中、功能比较齐全的住房为主,而不是追求超大面积的户型。

『捌』 请问如何入户广州

入户广州途径有:人才引进(应届生接受、在职学历型人才、在职技能型人才、特殊及艰苦行业)、积分入户、随迁及投靠、公务员招考(含参公单位)等形式。

以人才引进入户为例,需符下列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

广州的人才引进具体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然后由各区和行业主管部门汇总提出需求。最后由市发改部门统筹安排入户指标。用人单位即你所工作的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等)在广州市注册。


2、申请者本人

首先,要求在广州市创业或者就业,并在广州市有合法居住场所。


所谓在广州创业,即在广州市进行工商和税务注册登记的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或合伙人。

引进途径

1、职称入户


满足人才入户的基本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直接符合人才引进条件。

2、学历入户


目前广州人才入户(应届生接受、在职学历型人才、在职技能型人才、特殊及艰苦行业)中,绝大部分都以学历方式入户。学历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入户:


(1)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其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3、技能入户


如果您学历不高,但是在技能上有“一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也可申请人才引进入户: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或者是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或“广州市突出贡献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只要满足上述基本条件,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直接符合条件。


(2)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⑶紧缺技能人才: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包括中专、职高、中技)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广州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由市发改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制定),

在广州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申报人办理入户所从事的工种(职业)须与所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所考核工种一致(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上)。

(8)三种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2018年,广州制定印发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及实施细则,建立起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办法的来穗人员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确立了1+N制度框架,全市统一积分标准、统一积分程序。来穗人员通过积分梯次享受公共服务,体现了社会的公平公正。

去年7月1日,“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截至今年6月底,已有近19万名来穗人员在系统中注册,其申请确定积分的达到8.3万多人。

与此同时,广州紧贴来穗人员需求精准服务。据介绍,广州积分制入户指标从2011年3000个增至2018年7000个,8年间共完成8.4万多名(含随迁人员)来穗人员入户广州工作。

仅2018年,全市就安排2.86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占符合申请条件人数的75%,超过既定目标15个百分点。而在住房保障、就业医疗社保、医疗卫生健康以及社会救助援助等方面,来穗人员也是福利多多。

此外,广州积极搭建来穗人员参与社会治理的“桥梁”,打通来穗人员参与社区民主协商议事“最后一公里”。目前,全市2700多个村(居)全部建成村(居)民议事厅,实现全覆盖。全市城乡社区议事会推选非户籍议事成员2300多名,各社区(村)协商解决了一大批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事项。

而来穗人员也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社区环境改造、治安巡逻、困难帮扶、文明城市创建、社会公益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市来穗人员志愿服务队员达50多万人。

『玖』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房子

装修提取公积金分为三种情况:购新房装修、购二手房装修和原自有住房装修。
三种情况均需提供:
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住房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或工程预算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装修税控发票或购买建材发票(职工自行装修)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方法: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工作人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申请人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窗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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