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郑州即将取消限购房管局:以官方政策为准
映象网讯(记者阮海峰实习生杜淑慧文/图)“郑州市户口可放宽购买第三套?外地户口可放宽买第二套了?”近日,很多人的朋友圈和微信群都在传,郑州即将取消限购。
“目前郑州新房市场,销售量基本和去年持平,但是价位有些下调”。业内人士坦言,如果取消限购也只针对面积超过145平的房屋,但郑州大部分新房项目,最大面积都不超过145平,北龙湖和个别项目除外。
从2016年国庆开始,郑州开始执行限购等政策,之后不断加码,限购范围包括郑州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映象网记者调查发现,2017年2月10日,郑州住宅限购出台操作细则,对本市非限购区域的社保证明及补缴后符合购房前3年内连续缴纳24个月条件的予以认可,出现未交存现象的,无论时间长短均从重新缴纳计起。2017年11月23日,放宽限购政策,外市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买房不需要审核24个月的社保。
郑州最新限购政策
限购区域: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范围内,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
不限购区域:巩义市、登封市、上街区、新密市。
限购套数:郑州市户口限购2套,但是单身的限购一套。非郑州市户口限购1套。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郑州市房地产市场目前相对稳定,房价趋于合理区间,面对郑州即将取消限购的谣言,希望消费者不要恐慌,以官方政策为准,不要被不良中介欺骗。“限购”不可能短期内放松或取消。
Ⅱ 昆明市呈贡区高新区住房保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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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成都的保障房如何申请
目前,我市住房保障方式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保障方式的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一、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为:
(一)家庭年收入在28000元以下的家庭;
(二)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正式户口。
二、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含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三、家庭年收入低于7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低于3.5万元),并且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家庭或个人可申购一套限价商品房:
(一)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的无房家庭或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二)具有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35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三)连续在本市缴纳3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婚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无自有住房的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四)夫妻双方在本市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
四、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以及高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为:
1、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二)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2、单身无房职工
(一)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3、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一)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四)在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Ⅳ 外地人可不可以在成都申请公租房!
可以的。我看到我们单位外地来打工的都申请到廉租房了。好像是要工作年限或暂住证几年及劳保证明什么的。
Ⅳ 怎么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三、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四、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5)高新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特征:
一、保障性。
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
二、政策支持性。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
三、租赁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
四、专业性。
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租房
Ⅵ 住房公积金要交多久就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在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的配偶,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本市或外地户籍职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共同参与贷款,配偶参贷后视同为公积金贷款共同借款人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6)高新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Ⅶ 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
一、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申请资料(以贵州望谟县为例)
(一) 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残疾证、优抚证等证明)。
(二) 非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需提交下列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县的《居住证》;
4、申请人在本县缴纳社保证明或税务部门完税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6、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7)高新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Ⅷ 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网怎么看不到社保证明上传的地方
你以为这个业务在网上就能办理吗?做不到。如此能做到什么造假的都来了。
Ⅸ 退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我公司是在宁波高新区的,要到哪里去办理手续
养老保险险种已经不能退了,具体如下:
一、现在全国的社保(养老保险)都是不能退的;
二、也不能更改给其他人;
三、这是你自己本人年老后的保障,现在的政策是: 社保缴纳最低满15年后,到60周岁时你就可以办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 反之,如果缴费不满15年,你就会没有养老金。
四、所以建议你,还是自己本人再交下去。(有单位的话,单位会统一交; 如果是自由职业的话,那就自己去当地的社保中心缴纳)
五、你可以去社保中心电话咨询确认,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
1、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2、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 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
Ⅹ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10)高新区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