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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保障住房

发布时间:2020-11-27 02:55:12

❶ 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只有个通知名称,没有标准发布出来,感觉就是假的,根本没推行,连规范下载地址或书籍都没有

❷ 广西公租房可以装空调吗

根据《南宁市进一步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除了规定保证保障用房土地供应、户型设置、建设方式以及资金筹集方式外,还提出开发商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时,可免征部分税费,而建公租房将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根据《通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此外,《通知》还规定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律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福建公租房税费最新政策根据福建泉州市出台《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凡企业愿意利用自有土地投建公租房,可由企业向所在地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有关规定后,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列入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企业与所在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签订公租房建设协议后,享受公租房有关优惠政策。《通知》明确,经审批的企业自建公租房,将可享受7项税费支持。免征的税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雷检测及图纸审查费、人防建设基金、城市道路占用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建成后的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对经营公共租赁住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企业投建公租房,在项目备案、环评、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时,可享受绿色通道、容缺预审等前期审批支持。企业在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7%的公生活配套设施用地内,安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可适当提高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此外,纳入投建全市住房保障建设计划的,可由发改部门向上争取国家、省补助资金。项目所在的当地政府、开发区等,要根据当地财政状况和建设任务,合理安排和分配专项补助资金。

❸ 广西南宁市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❹ 广西平果政府保障房电话号码查询

不同的小区、廉租房主管部门不一样,你查看下
苹果县保障性住房住房公示
http://www.pingguo.gov.cn/www/zmhd/html/bzxzfgs/index.html

平果县2014年度廉租住房申请受理公告

为了妥善开展我县2014年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4年7月25日开始受理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县城区2014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受理时间
2014年7月25日至2014年9月15日止(双休日除外)。
二、申请对象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方可申请廉租住房:
(一)家庭成员均具有本县城区范围内城镇(马头镇)常住户口一年以上且在本县城区范围内实际居住生活;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标准(人均收入低于(含)1023元/月);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县人民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家庭标准(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0平方米以下)。
(四)无购买四轮(或以上)机动车。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申请地点及办事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到居住地社区报名申请廉租住房。经居住地社区受理后报马头镇人民政府审查,马头镇人民政府审查通过后在申请人居住地社区张榜公布,再将公布、审查结果及申请材料报送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特此公告

平果县人民政府
2014年7月18日

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市、县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全区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自治区区情的住房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三)承担规范全区住房和城乡规划管理秩序的责任。组织起草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依法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行政审批。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区城镇体系规划,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城镇体系规划及城市规划区内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含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全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自治区标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配合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研究拟订全区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自治区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自治区重点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防震设防工作。
(九)承担全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十)承担推进全区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十一)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二)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后的施工协调、服务、监督、管理、指导工作,参与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审查工作,承担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的管理工作。
(十三)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❻ 广西南宁市外地人申请廉租房要有哪些要求和条件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❼ 广西南宁廉租房在什么地方

很多地方的,西乡塘客运站对面、望州岭、边阳街、北湖、五象大道都有。可以说每个街道办辖区都有。也可以打电话问南宁市民政局3131236、住建局3145603咨询。

❽ 如何申请广西南宁住房补贴

南宁市目前新推出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方案,因为你的情况没说详细,所以我只能列出相关的条款供你参考。

该方案内容摘要如下:
三、补贴对象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已婚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上单身人员;

(三)现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人均16平方米(含);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

四、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结合商品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以及国家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面积确定。无房户补贴面积为60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户6万元。如所购住房面积小于60平方米的,按实际面积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平方米。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标准的家庭享受货币补贴面积,应按照补贴面积标准减去现住房面积。补贴标准以后由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办理程序

(一)申请登记
申请家庭凭户口本、身份证和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

(二)初审和公示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同时将申请人的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家庭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汇总上报房改部门。

(三)批准和公示
房改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审,符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条件的,将申请家庭基本情况在媒体和房改部门办公场所公示,公示期限10日。

(四)确定补贴家庭
房改部门应严格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放《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申请货币补贴的户数多于计划补贴的总户数时,以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补贴家庭。确定的补贴家庭向社会公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购资格的家庭尚未购买住房的积压对象,在本方案实施期间根据年度计划优先安排解决。

(五)自主购房
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的保障对象,应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凭补贴凭证自主选择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但户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90平方米。一年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今后再要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必须重新申请审批。

(六)产权登记
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其产权性质保留原购房产权性质。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的保障对象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凭身份证、补贴凭证及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到房改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房产管理部门凭房改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以及补贴凭证在其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证明上加注“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印记,并注明享受货币补贴的金额,该房屋上市交易时须退回补贴款。

(七)发放补贴
购买商品房现房、二手房的凭身份证、《南宁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改部门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交购房人的身份证、补贴凭证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房改部门办理补贴结算手续,房改部门按有关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产权处置
通过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产权人也可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货币补贴款项后,在其房屋所有权证上取消“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印记;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住房后,如需再购买其他住房,必须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退回的补贴资金由房改部门收取后缴入市财政指定的专户,房产管理部门凭房改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❾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哪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地址:金湖路58号,中国电信大楼,金源CBD对面,梦之岛水晶城斜对面。

可以坐19,52,74,76,211,706路到金州金湖路口(金湖金州路口下)

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住房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需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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