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温岭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带什么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可以跟开发商要)内
3、公积金账容号(跟单位的财务人员咨询)
4、公积金账面余额(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录自己身份证号码并打印),在单位盖章。(有些地方需要,有些地方不需要,可询问开发商)
5、公积金信息表(可以跟开发商要)
6、私章一个
㈡ 温岭怎么查询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专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属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㈢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在什么地方
在温岭市人民东路2号,月河公园对面人民东路和东辉中路的交界处,附近有个老车站,发往松门方向的车都停那边。
㈣ 温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进行公积金提取啊
温岭的住房公积金如果要提取,应该可以。
㈤ 温岭的公积金不知怎么提取呀,地点是哪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内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容: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㈥ 温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如何才能公积金提取
温岭的住房公积金当然是可以提取的。
㈦ 温岭的公积金不知怎么才能提取的啊
温岭市是浙江省台州市所辖县级市,因此,温岭公积金提取可参照台州公积金提取政策来执行。
以租房提取为例,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正常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二)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三)家庭成员(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人工作地(以县、市、区为行政区域;在椒江区或台州经济开发区工作的,视同为一个区域)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如有疑问,可向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㈧ 谁懂温岭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内所在单位容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㈨ 温岭不知怎么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啊,有电话不
温岭啊,如果要取,应该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