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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住房和城乡

发布时间:2021-02-11 08:30:38

① 钦州公租房怎么申请

各地政策不完全相同,目前的趋势是:公租房可租可售。
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且已纳入公租房实物保障范围的城镇中偏下收入家庭,可自主选择承租或申请购买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产权。
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在当地连续租住公租房满五年,也可以申请购买其所租住的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
2、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是指如家属院、职工宿舍等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房屋、住宅);
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单身人员年龄应满28周岁。
二、新就业职工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此户口需持有本市居住证进行申请办理);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此条被大多数新就业职工所忽略);
3、月工资、家庭净资产低于相关标准(目前,对于新就业职工,这一标准调整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预计未来将逐步调整为8倍);
4、本人及父母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
1、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或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月工资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倍;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② 钦州廉租房位置在什么地方

廉租房是指抄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③ 钦州市廉租房如何申请

根据《钦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四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第二十三条要求提供的材料。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户籍、人口、收入及住房状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初审。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审查。

初审合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房地产管理所。对初审不合格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市房地产管理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资料转相关辖区民政局。

(四)申请人所在辖区民政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给市房地产管理所。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等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市建设规划委员会(市房产管理局)将审核决定在新闻媒体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居委会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受理单位、申请人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均月收入以及保障方式等,公示期限为15日。

(六)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房地产管理所对其廉租住房申请予以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经公示有异议的,市房地产管理所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查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对其廉租住房保障申请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钦州住房和城乡扩展阅读:

根据《钦州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受理审核等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第二十六条对已登记为货币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房地产管理所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并办理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手续。

获得货币补贴的家庭自收到租赁住房补贴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房地产管理所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七条对已登记为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房地产管理所按照登记先后顺序排队轮候。在实物配租未能实施前,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已轮候获得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与市房地产管理所签订为期1年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在所承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获得实物配租的家庭自收到实物配租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市房地产管理所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的,注销其登记。

第二十八条已登记为租金核减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市房地产管理所出具租金核减认定证明,到房屋产权单位办理租金核减手续。

承担租金核减的房屋产权单位应当将统计相关核减情况报市房地产管理所,再由市房地产管理所上报市房产管理局备案。

④ 钦州360钦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 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 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一)有稳定工作是指: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 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 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二)收入限 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 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以上标准一当地为准,地区差异大)
月收入包括工资、薪 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 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 无住房是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 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
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五)住房资助能力是指: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 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⑤ 钦州市廉租房价格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版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权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⑥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怎么样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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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钦州好不好治安好么市区繁华么环境好么

钦州,古称安州,有1400年悠久的历史,南北朝宋代时期置宋寿郡,梁代设安州。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安州为钦州。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改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元改为钦州路,明初改为钦州府,民国年间改为钦县,属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解放后,广东省设钦廉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隶广东省。1965年7月再隶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钦州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辖上思、防城、钦州、灵山、浦北、合浦、北海七个县市,1983年10月划出北海市和防城港,1987年7月划出合浦县归北海市管辖,1993年5月防城港市成立,划出防城县和上思县归防城港市管辖。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钦州地区撤地设市,改为地级钦州市建制。
今天,开放的钦州正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四方来客。近代历史上钦州出现刘永福、冯子材两位蜚声中外的民族英雄。现在,他们故居成为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钦州市区和灵山县通行方言为白话,属于粤语钦廉系。浦北县通行廉州白话,而犀牛脚地区通行海獭话。
钦州港是个不可多得的天然深水良港,是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中规划的“南方第二大港”。近年,由于钦州的区位优势突出,市委、政府采取措施得力,特别是实行了业主制建码头、仓储的形式,建设高潮迭起。目前,己建有万吨级码头3个,正在建3000吨至万吨级码头11个;己建成仓储(库)11个,总投资24. 25亿元。工地,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喜人景象。据专家规划设计,近期可建6个作业区和两个内河作业区,建设1~9千吨码头1OO多个,三墩作业区可建3O万吨级泊位。远期吞吐能力1亿吨以上。钦州港的深水条件良好,中国罕见,世界也是少有的。 钦州市区位优势非常突出。已建成的铁路有南(宁)—钦(州)、黎(塘)—钦(州) 、钦(州)—北(海)、钦(州)—防(港)、钦(州)—钦州港等五条铁路和高速公路在钦州交汇。大交通的格局,已经形成。
钦州港的对外开放,加快了钦州市对外开放步伐,又带来商品经济的繁荣兴旺。钦州人开拓国际市场,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出口市场现扩大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荷兰、埃及和阿根廷等23个国家和地区。
钦州是广西沿海金三角上的一块宝地。这里气候温和宜人,河流水库众多,土壤肥沃,植物繁茂。自然资源丰富,依水临海,山川美丽,游览风景迷人,名优产品繁花似锦,有兴旺发达的农业。也有大有可为的海洋捕捞养殖业,城乡市场广阔,开发建设有着很大潜在优势。 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钦州致力于投资环境的改善。近年来,钦州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投入巨资,大搞城镇基础建设,制订了各种优惠政策,与海内外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钦州,古称安州,有1400年悠久的历史,南北朝宋代时期置宋寿郡,梁代设安州。隋开皇十八年(公元598年)改安州为钦州。唐武德五年(公元622年)改宁越郡为钦州总管府,元改为钦州路,明初改为钦州府,民国年间改为钦县,属广东省钦廉专署所辖。解放后,广东省设钦廉行政专员公署,1951年改隶广西省,1955年复隶广东省。1965年7月再隶广西壮族自治区,改为钦州地区行政专员公署,下辖上思、防城、钦州、灵山、浦北、合浦、北海七个县市,1983年10月划出北海市和防城港,1987年7月划出合浦县归北海市管辖,1993年5月防城港市成立,划出防城县和上思县归防城港市管辖。199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钦州地区撤地设市,改为地级钦州市建制。 今天,开放的钦州正以其鲜明的特色和独特的魅力吸引着四方来客。近代历史上钦州出现刘永福、冯子材两位蜚声中外的民族英雄。现在,他们故居成为全国中小学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钦州市区和灵山县通行方言为白话,属于粤语钦廉系。浦北县通行廉州白话,而犀牛脚地区通行海獭话。
钦州港是个不可多得的天然深水良港,是孙中山先生《建国方略》中规划的“南方第二大港”。近年,由于钦州的区位优势突出,市委、政府采取措施得力,特别是实行了业主制建码头、仓储的形式,建设高潮迭起。目前,己建有万吨级码头3个,正在建3000吨至万吨级码头11个;己建成仓储(库)11个,总投资24. 25亿元。工地,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喜人景象。据专家规划设计,近期可建6个作业区和两个内河作业区,建设1~9千吨码头1OO多个,三墩作业区可建3O万吨级泊位。远期吞吐能力1亿吨以上。钦州港的深水条件良好,中国罕见,世界也是少有的。 钦州市区位优势非常突出。已建成的铁路有南(宁)—钦(州)、黎(塘)—钦(州) 、钦(州)—北(海)、钦(州)—防(港)、钦(州)—钦州港等五条铁路和高速公路在钦州交汇。大交通的格局,已经形成。
钦州港的对外开放,加快了钦州市对外开放步伐,又带来商品经济的繁荣兴旺。钦州人开拓国际市场,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出口市场现扩大到美国、俄罗斯、加拿大、荷兰、埃及和阿根廷等23个国家和地区。
钦州是广西沿海金三角上的一块宝地。这里气候温和宜人,河流水库众多,土壤肥沃,植物繁茂。自然资源丰富,依水临海,山川美丽,游览风景迷人,名优产品繁花似锦,有兴旺发达的农业。也有大有可为的海洋捕捞养殖业,城乡市场广阔,开发建设有着很大潜在优势。 为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需要,钦州致力于投资环境的改善。近年来,钦州市政府和各县区政府投入巨资,大搞城镇基础建设,制订了各种优惠政策,与海内外进行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

⑧ 钦州市哪里有廉租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专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属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⑨ 钦州市分管市政的副市长是谁

广西钦州市来人民政府副自市长、党组成员蒙启鹏

分管:负责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统计、海洋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不动产登记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产局)、统计局、海洋局、市政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划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物价局、地震局、土地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地拆迁中心、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滨海新城管理委员会、滨海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国家统计局钦州调查队等有关工作。

⑩ 钦州北站附近还有公租房吗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版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权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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