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乡镇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的职责是什么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版责:
(一)宣传劳动权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 乡镇政府职能是什么
乡镇政府主要职能是发行具体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职能,诸如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领导和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民政、公安、监察、民族事务、国防建设等工作。
1、镇(乡)党委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镇(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乡)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三)领导镇(乡)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镇(乡)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镇(乡)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2、镇(乡)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三)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四)为农民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
(五)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六)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七)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九)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乡镇住房保障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及主要职能:
1、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日常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武装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负责镇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事、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经营管理和统计办公室)。
负责镇经济发展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
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参与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等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管理、村镇建设、城镇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镇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体育、广播影视等工作;负责基层社会管理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管理镇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5、镇人民代表大会、政法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工作职责由上述相应内设机构承担。
3. 乡镇妇联干事的工作职责
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拟定各项妇女工作计划,指导基层妇女组织开展工作。
2、代表妇女参政议政,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3、组织宣传并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各种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4、组织基层妇女开展各类评优推荐活动。
5、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
6、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妇女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
7、培养和教育妇女,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8、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9、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其他事项,乡镇妇联工作职责,工作总结《乡镇妇联工作职责》。
(一)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的思想,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
(二)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妇女的文化科技素质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帮助妇女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妇女广泛就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和-谐社会、和睦家庭建设;
(四)负责居村妇代会、系统妇委会的建立与发展,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谊,积极发展与各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开展社区维权工作,处理妇女群众日常的来信来访,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社会服务;协调社会力量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监督、评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承担妇女儿童工作领导组日常工作。
4.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么的
各地区住房保障中心大体一样,下面以广州市为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务;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检查区(县级市)开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机关安居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拟订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住房货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年度标准。
(三)负责筹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补贴资金、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单位住房基金及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四)组织开展居民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关需求情况调查;拟订本市住房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五)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储备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保障性住房自建项目的组织实施;会同物价等部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并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工程项目有关优惠政策。
(七)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住房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审核和备案;负责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审核;负责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监督、处理房改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市与区、街(镇)住房保障信息网点工作。
(十)负责职工房改档案、住房保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据说乡村教师住房纳入保障房范围,保障是在乡镇还是城区
你好,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主要是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来实现。在当地稳定工作达到一定时间,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要比市场低一些。具体条件得由当地政府确定,对居住年限、缴纳社会保险时间、收入等有一定限制,政府都有相应信息公开。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