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佛山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可以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2、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3、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佛山市辖区内的无房产证明。
注:无房提取公积金可以不用到业务窗口排长队,直接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fsgjj.gov.cn)进行申报!
(1)佛山住房补贴申请时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网络—住房公积金
2.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2)佛山住房补贴申请时间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2020年的公租房申请什么时候开始具体需要什么条件
2020年的来公租房申请时间各地不源同,具体时间需要咨询当地房管所。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3)佛山住房补贴申请时间扩展阅读:
租赁管理
1、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2、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4. 在佛山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在佛山限购城区买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在限购区域版购买新建商权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如果您没有社保,可以考虑在以下城区购买,南海区(狮山、罗村、丹灶、西樵、九江)、顺德区(龙江、勒流、伦教、杏坛、容桂、均安)、高明区、三水区。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等。
5. 独生子女补贴什么时候发放
各地发放时间不一,以广东省为例: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二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
(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始,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
(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
(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
(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
(5)佛山住房补贴申请时间扩展阅读
领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6. 佛山外来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如果你有重视的毕业文凭或者签约了,合同的话或者是你是搞笑的人才的话,是当地政府先进的人才的话,那你就可以去申请住房补贴,如果不是的话,请你吃过来一个打工的话,你想申请不租房补贴的话,这个可能性几乎是为零。
7. 广东省关于教师住房补贴的发放规定
我镇2010前离退休的老师不能享受房改补贴,请问是那里文件规定的,合理吗?
8. 广东佛山教师工资待遇
待遇为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完善教师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绩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班主任工作量按当地教师标准课时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各地应根据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实际,完善校长收入分配办法。
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把统筹提高中小学绩效工资水平作为审批提高各地机关规范津贴补贴水平的前置条件。各地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8)佛山住房补贴申请时间扩展阅读:
教师待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补助标准。
2、继续将改善乡村教师待遇纳入每年度省“十件民生实事”。在业务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
3、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关心乡村教师工作生活,优化教师发展环境。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步伐,巩固乡村青年教师队伍。为乡村教师配备相应设施,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9. 关于广东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问题。不懂的请别瞎掺和。
1、目前的农村户口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城镇户口只能办理转移。
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一)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的;
(二)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
(三)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职工,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但须征得被提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三条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除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外,还应根据情况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应提供由区(县)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配租通知》和《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
2、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应提供由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3、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应根据不同的就业状况提供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经市、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公有住房租用凭证》)和有效房屋租赁付款凭证。上述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包括以下几种:
(1)对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应提供其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2)对于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或自由职业者,应提供当年度的纳税凭证;
(3)对于处于失业状态的职工,应提供其户口所在街道出具的职工家庭收入证明。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申请提取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和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出具的同意提取确认书。
职工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申请手续的,可以委托其配偶或直系血亲代办。代办人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与提取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提取申请人的书面委托。
第四条 职工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的,可每半年一次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申请人凭审核单到指定的建设银行办理提取和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受理机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 提取金额以职工当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实际存储余额按十元倍数取整(账户保留十元以下)。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的职工,每月可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与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差额部分;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职工,每月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
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的,每月可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应超过租赁房屋的月租赁费用扣除家庭月工资收入20%后的差额部分,且每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申报的证明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对和审核。
申请人有义务事实提供并应接受受理机构的相关调查、核对和审核。
第七条 本办法由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本办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试行。
2、若要提取需要原单位开具公积金支取审批表,然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公积金存折原件去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3、可全部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