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昆明公租房哪里申请,请问电话以及地址
应该可以申请,主管部门是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公共租赁住回房的家庭,由申答请人向户籍(或居住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街道办事处当场予以登记受理并发放轮候登记号。 具体的你可以看下住建局的公示 http://www.km-jsw.com/publish/portal0/tab40/info1009.htm 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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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我想在昆明市五华区办理公租房,去哪里办理电话号码是多少
公租房申请流抄程
1、申请家庭到户袭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❸ 昆明市公租房官网
官网可以搜出来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❹ 怎么申请昆明市公租房
申请材料
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❺ 昆明泽惠园公租房的地址
查看昆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版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权》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❻ 公租房申请上的电话号码换了怎么办
去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修改联系手机号。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版各种社会主体权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❼ 昆明公租房地点有那些
1、普惠园
项目位于昆明市五华区西北片区陈家营地块,东邻王家桥迁村并点安置房地块、五华区市政绿化景观广场园博园、轨道4号线终点站,西邻三环路,已建成绿化带,南有已建成的居民住宅楼盘中晟溪城,北临社区级规划道路,周边市政配套完善。
❽ 昆明市双桥龙华花园公租房电话号码
建议去咨询昆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内政策支持,各种社容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❾ 想知道: 昆明市 公租房客服中心 在哪
1。
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条件,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第十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80%;
</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第11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人须申请户主,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有作为民选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家庭申请,申请家庭的民事行为,他的监护人作为申请人没有充分的能力
第十二条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金领取证“。云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公务员行政当局颁布的说明为准。
第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申请人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居住在私人房屋,社会福利和实物住房分配(包括房改房,安居房,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已购买直管公房解危困境室);
/>(b)家庭成员租住房屋;
(三)父母或子女现居住房屋;
(四)家庭成员的住房出租或出售; BR />
(E)已经购买或拆迁安置房;
(VI)被认定为申请人的家庭住房。
2。房屋安全
“昆明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
第十四条保护的规定“第10条所规定的对象可以根据本条例规定的措施可供选择的住房保障方式。
15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成员是60岁的年龄生活的孤独,贫穷的工人的企业,烈属,伤残军人,残疾人,市劳动示范性的,选择实物配租应优先保障。
廉租住房16个家庭成员的安全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 a)由于离婚,失去了自己的住房总数;
(b)拥有私有住房和福利分房的一种;
(三)转租,转让原有住房。第17条
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平均租金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之间的差异计算。在此范围内的五名中国,龙,西山,官渡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负责发展廉租房租金标准城市统计和管理部门估计,市场平均租金住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BR />
其他县(市)区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备案的报告。 BR />
租赁住房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
第十八条获准享受租赁住房补贴:住房租赁住房补贴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标准,现住房面积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租赁住房补贴之间的差异计算。?
第十九条承租人的直管公房的保护对象,可以申请租金减免租金,减去的部分县(市)区财政承担。
住房租金减去目前的租金之间的差异标准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保护区。
3。适用住房保障局在昆明,昆明保护该国路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