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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允许一套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1-02-12 05:17:58

『壹』 名下有一套房,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基本不可能!

『贰』 是那条政策规定夫妻双方只能有一套福利房

没有具体政策规定,只有基本原则。具体如下。

住房福利遵循的原则

第一,居民住房福利普遍性原则。

居民住房福利的普遍性,来自于生存权利的普遍性。在这一问题上,坚持以人为本,就是坚持以人的普遍生存权利为本。经过这些年的改革,目前中国也初步建立了以住房公积金为核心内容的住房福利制度,但还存在覆盖面过小和高福利的特点,未能很好地体现住房福利的普遍性原则,因此,需要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建设,使之进一步完善。

第二,住房消费需求优先原则。

住房本质上是消费品,但在市场运行中,又可以成为投资品。那么,在住房的消费需求与投资需求之间,政策的天秤应当倾向于哪一边呢?显然应当是前者。目前,我们对这两种需求还没有进行明确的区分,投资需求与消费需求完全是在一个平台上共享住房资源。要坚持消费需求优先原则,必然要对现有的利益格局进行调整,如此一来,既得利益的反对呼声肯定不小。在这里,能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具体化为“以人的实际消费需求为本”还是“以资本为本”的选择。于是,能否真正坚持住房消费需求优先原则,也将形成对“以人为本”原则能否落实的考虑。

第三,存款购房优先原则。

在住房消费上,应当是存款消费优先还是贷款消费优先?显然,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应当是前者。然而,由于我们没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居民用存款购房不仅没有享受到任何政策优惠,而且实际上是被征税的。因为购买住房需要的资金量很大,居民为此要进行长期储蓄,但在目前的存款制度下,所有的储蓄存款必须交纳利息税,因此,居民用自己存款购房的同时交纳利息税,实际上就等于交纳了住房消费税。相比之下,用贷款买房则不存在这一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如果对居民用存款买房不做出特殊的政策安排,仅因购买方式的不同,存款购房与贷款购房之间就会产生一种实际上的不公平。

第四,低收入者优先原则。

对低收入者采取更加倾斜的政策,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在中国,近几年来各地也根据不同情况,对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给予了关照。但就全国而言,还未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政策框架。应当看到,在中国的住房问题上,低收入目前还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首先是低收入的界线,即收
入多少可以视为低收入者?其次是低收入者的范围,是专指城市的低收入者,还是包括农民工?再次,低收入优先指的是购房优先还是租房优先?这三个基本问题不
明确,所谓低收入优先的原则就只能停留在概念上。

关于第一个问题,应当明确,享受这一福利的人只能是最贫困、最需要帮助的群体,其范围应尽量缩小到政府财力所能允许的范围内。因此,可以原则地规定,只有那些长期(1年以上)领取最低生活保障而又无房产的人,才是需要享受政府特殊住房政策的低收入者。

关于第二个问题,应当明确,在现阶段,农民工还难以涵盖在城市住房福利政策的框架之内。这不仅是由于其数量巨大,国
家财力难以承受;也不仅是由于其流动性较大而在政策上难以操作;更重要的是,农民工虽然因收入较低而在城市住房困难,但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在其原籍都有自
己的房产,享受了宅基地的基本福利。目前,第一步应将城镇居民的住房福利体系建设好,在此基础上,才有可能进一步考虑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关于第三个问题,应当明确,政府对低收入者的政策优惠,只是限于帮助他们住上房子,而不是帮助他们购置房产。

第五,资源占用补偿原则。

住房消费要占用土地资源和环境资源,这些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以产权所有方式购买的住房越多,面积越大,就意味着全社会为其付出的资源成本越高。所以,尽管富有者购买大面积房屋或多套房屋支付了较高的价格,其社会资源成本却还是由全体社会成员为其分担的。为体现全体居民在土地和环境资源方面的平等权利,对于在基本生存之上多消费或多购买的住房,应通过征税等手段,让住大房子和拥有多套住房的人进行相应的补偿,承担一定的社会资源成本。

『叁』 有一套保障性住房是否永远都不能买房了

保障性住房多是租赁形式的,当生活条件改善后,可以退出 买普通商品房

『肆』 名下有一套房,还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

具体看当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了。

『伍』 国家规定的保障性住房有哪些种具体内容

两限商品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为降低房价,解决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目前情况来看,首批限价房规定:限价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
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需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价疯涨,经济适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难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能成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政策性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其目的是解决家庭收入高于享受廉租房标准而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个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炉的“租赁型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说是将经济适用房变成“扩大版的廉租房”。

『陆』 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吗,可以的话怎么申请– 安居客

现在可以申请公租房和自住型住房,公租房要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保障房办公室领表。自住型住房不用申请,直接在所在城市建委网站查询自住型住房的开盘情况,根据网站提示,携带相关证件到售楼处办理登记。建议具体信息可以上当地建委网站查询或者电话咨询。

怎么申请保障房
首先申请保障房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住房价格、居住水平等因素考察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其次申请人携带户口簿和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领取申请表→提交申请→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发轮候号码→居委会组织调查、资格审查并公示7日→街道办审核→区民政局审核租金补助金标准→市公房管理复核→市国土房产局审批并组织公示15日。
后符合条件的约谈并选房→签订《选房意向书》或《选房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市公房签订租赁合同→与区民政局签订租金补助合同→市公房开具《入住通知单》→到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入住手续。
申请保障房需要哪些条件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2、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6、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规定,每一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个人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限制一套保障性住房,就是如果这个家庭其中已有成员已经申请了经适房,那么就不能再次申请其他的廉租房了,因为各地政策的不同,怎么申请保障房规定的流程和需要哪些申请条件也是不同的。

『柒』 怎么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保障房的条件是什么

保障房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申请,具体的,根据自己的个人情况,可参考下文:

一、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二、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三、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注:以上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四、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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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 保障性住房的法规规定

退出机制已经成为各地房管部门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个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规中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由双方约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这一内容为租赁对象在适当条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国网2014年6月5日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举行发布会。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在会上表示,保障房退出(准入)机制的设计要有一定的宽容度,“退出机制并不是说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来的福利机制。针对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机制设计一定要实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宽容度,要允许一定的收入增长,要有一定的稳定时期。”冯俊介绍,随着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针对确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准入问题,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监管机制。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办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涉及55项内容。在2014年力争完成的12项立法项目中,包括备受关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控制吸烟条例(草案)、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居住证管理办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拟规定,申请保障房不再审核收入情况,而以有无房产作为申请依据。同时,非京籍人群拟纳入保障房申请范围。

『玖』 双职工允许有几套保障性住房

一套

保障性住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每户限申请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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