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的安居房如何申请
1、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2、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3、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4、当场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5、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网站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6、网上预约看房时间
申购通告发布后,申请家庭在通告规定时间内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预约看房”提交预约申请。
7、按照约定时间现场看房
申请家庭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现场看房。
8、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轮候库中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在配售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提请认购,视为放弃该项目的申购。(提示:未预约看房的申请家庭,可按照配售通告规定直接提交认购申请。)
9、公示认购资格核查结果
认购截止,经审核公示后,申请家庭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查看本家庭是否符合认购资格。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联系深圳市住房保障署了解具体情况。
10、公布选房名单及排位
安居型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将根据配售通告的规定,确定选房名单和排序,并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布。
11、网上打印选房通知书
选房名单及排位公布后,申请家庭应当按照规定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打印选房通知书。申请家庭可在线下载配售项目的选房说明书和房源房价表,了解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户型、面积、朝向、房价等具体情况,以便于选房当天快速、准确的选择自身最为满意的房源。
12、现场选房,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申请人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申请人选定住房后,须携带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储蓄卡,当场向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交纳认购定金,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13、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1)宝安区住房补贴申请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一)认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购安居型商品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1、已认购住房但放弃选房达到三次的;
2、签订认购协议书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买卖合同达到两次的;
3、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的。
(二)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离异的,离异双方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须符合申请条件)保留轮候排序,另一方退出轮候。无法协商一致的,离异双方均退出轮候,可各自重新申请。离异双方协商一致的,须提交协议书。
(三)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如存在家庭人口、住房、计划生育、人才认定、户籍、姓名、身份证(居住证)、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和残疾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可持变更事项相应的材料到市主管部门窗口办理轮候信息变更;
其它信息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社会保险电脑号、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公积金帐号等)变化的,申请人可直接登录系统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申请人在取得《备案回执》后补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父母作为共同申请人的,须重新轮候,按变更申请审核通过的时点确定其日常轮候受理回执号。
Ⅱ 深圳入户补贴怎么发放,分几次,有什么要求
一、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条件如下:
学历条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即截至引进前一年度12月31日满足年龄要求)。
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二、深圳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全部流程如下:
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补贴系统将从各人才引进系统及社保系统,提取个人引进信息及金融社保卡信息并校验。
受理。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每月的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名单。
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分别送市公安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户籍、租住公租房情况、享受购房优惠政策及租房补贴情况等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审核首发申请,符合条件者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但仍在引进审批文件签发一年内者,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发放。公示通过后,租房补贴拨付至申请人金融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Ⅲ 人才引进宝安区的住房补贴是不是领完补助以前都得就在宝安工作呢
楼主问的是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吗?
我有一个朋友,本科的,申请了通过了,第一次拿到了7500元补贴,后面离职了,去了龙岗那边,第二次的7500元就拿不到了。
Ⅳ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分两次发放间隔多久
两次补贴间隔时间为半年,且此期间社保不能中断。请知晓!
Ⅳ 户口迁到深圳宝安了,领取宝安区的住房生活补贴,要每个月交社保吗
领导宝安补贴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需在新引进人才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申请人自调入深圳市时起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4.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Ⅵ 深圳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及租房货币补贴如何申请
首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的受理审核培训,对人才公共租赁住房和租房补贴的申请条件、填报要求等做详细说明和讲解。
首批将提供约1100套公共租赁住房,主要分布在宝安区的招商澜园、南山区的首地容御、福田区金地香蜜山和桃源村综合楼人才公寓、教师公寓等。首批将为3万多名人才实施货币补贴,每月补贴资金1000多万元。
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李荣强介绍,纳入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的相关企业和人才,可提交正式申报资料,根据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纳入首批人才安居工程的企业和人才,可按照即将出台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工程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正常的申报。另外,今年将全面开展人才安居工程受理审核等各项工作,按照《决定》的要求,逐步兑现人才住房政策。
Ⅶ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多久发放收到的人进来
19.12.24申请,2月7日人社局12月第一批公示名单没我,当天看系统说公示中,今天20。02。15看系统变成待发专放。。属。。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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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更新: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官网找到公示了,原来我是被划分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为受理单位,所以在市局官网的公示里查不到
目前还是发放中,银行信息里显示待发放,综合其他答主回答来看,这个环节大概会持续15-21天才能到账,款打给各个银行,陆续发放给个人
深圳的银行貌似是2月23才全面复工
3.6更新:今天中午收到了
Ⅷ 深圳低收入家庭怎样申请住房补贴 本人已退休无子女单身,退休工资月15
申请人应为深圳市人才安居试点单位员工,其中新引进正高级职称未满46周岁,新引进副高级职称未满41周岁,博士未满3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学士未满26周岁;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政策性住房;
申请受理时间在2014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
据悉,此次申请续发租房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0月至12月;新申报租房补贴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月至12月,其中2014年新申报的中初级人才(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补贴发放至2015年12月。人才聘用合同签订时间、人才证书取得时间晚于2014年1月的,起算时间为上述材料最后的时间。申请续发后离职的,离职当月停发补贴。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人才领取2015年租房补贴的,补贴期间内不得承租公租房。此外,申请人需要申请复核的,请持本人身份证件在公示期间,到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我市人才租房补贴标准如下:
(一)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2000元/月;
(二)具有副高级职称的高级人才,1500元/月;
(三)具有博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1000元/月;
(四)具有硕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500元/月;
(五)具有学士学位的中初级人才,200元/月。
高、中初级人才领取租房补贴的期限不超过3年。
“3.5”个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本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条件: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新招调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三、发放条件: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附加条件:累计在深缴满3个月养老保险。
怎么申请?
今天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深圳户籍并且本人在我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2015年度新引进人才,可以向办理其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租房补贴申请。
申请地址
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 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 按要求填报申办信息即可,无需提交任何申请材料,也不用到现场办理。
申请材料
本事项无申请材料。
申请受理机关:
市级新引进人才: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16楼1608室,咨询及投诉电话:25986207,问题处理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45分,节假日除外)
区级新引进人才:
(一)罗湖区: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电话:25438316,地址: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业务楼三楼大厅;
(二)福田区:福田区公共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电话:82923947,地址:福田区委2011室;
(三)南山区:南山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南山区桃园路区委A座7楼0708室;
(四)宝安区:宝安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277788501-5,地址:深圳市宝安区48区上川一路60号;
(五)龙岗区: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电话: 28917217,地址: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39、40号窗口;
(六)盐田区:盐田区人力资源局配置科,电话25228426,地址: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424;
(七)龙华新区:龙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电话:23332027,地址:宝安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栋二楼50、51号窗口;
(八)坪山新区:坪山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电话:85209249;地址:坪山新区金牛西路行政服务大厅二楼66、67号窗口
(九)光明新区:光明新区人才人事服务中心,电话:88211667,地址:光明新区管委会第二办公区2栋210;
(十)大鹏新区:大鹏新区组织人事局人才工作科,电话,28333161,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10号行政服务大厅组织人事局8号窗口;
(十一)前海: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处,电话:36668861/8697/8705,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一楼15号窗口(或直接到B栋102人力资源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