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扬中的住房公积金转到常州
1)职工与常州市用抄人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后,由用人单位到公积金中心指定受理点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
(2)职工携带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未在本地开设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本市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文件等材料)到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常州联系单》。
(3) 职工凭《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常州联系单》第一联到原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出手续。
B. 我是镇江公积金,现在在扬中买房,扬中属于镇江市。我现在商贷,怎么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内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容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C. 扬中人在镇江交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专住房的,提供属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D. 扬中市住房公积金的办工地址在哪
应该在三茅镇上,去扬中三茅镇上打听一下就会知道
E.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稽核监督处六个处室,下设住房公积金城区客户服务部以及丹阳分中心、句容分中心、扬中分中心、丹徒管理部。
注册资本:1112万人民币
F.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镇江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职能。中心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贷款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信息技术处五个处室以及丹阳分中心和京口、润州、丹徒、扬中、句容五个管理部。
G. 扬中市医保中心的干部
保险小抄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楼主你好,人社局回复如下:(1)按照《扬中市医疗保险智能卡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身份证在医保中心为医保卡设置密码。(2)自2003年发卡以来,确实有部分参保人到医保中心为医保卡设置了密码,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的实际使用过程中,因设置密码,延长了挂号、费用结算时间,年长者时常还会忘记密码,导致不能挂号与费用结算。同时还因使用密码人数较少,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没有把录入密码的键盘放置在较方便的位置,或者只在部分窗口放置了密码键盘,这些都给医保卡的使用带来了不方便。现在,大多数设置了密码的参保人后又来办理了密码取消业务。(3)目前,扬中人社局正在开展金保工程项目,待时机成熟时,将统一换发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因有银行借记卡功能,到时必须设置密码。(4)具体经办业务请详询:88359552查看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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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扬中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不用买房合同,住房公积金可以取的,我亲戚以前在苏州上班,后来回扬中工作了,住房公积金就这么取出来了呢,我帮你问问看他怎么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