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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保障人均面积

发布时间:2021-02-13 12:03:24

㈠ 2016年南京要买多少个平方才可以迁户口

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的条件:住房面积60平方米以上

在南京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户,每递增20平方米,增加直系亲属1名。如果未满60平方米,如果属于南京集体户口,或配偶为南京户口,均可迁入南京户口

2.外地人买房落户南京需要的材料:

书面申请报告,由申请人打;原籍户籍证明,必须有公安部门的户籍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证明直系亲属的的公证书;买卖契约复印件。由申办人准备好以上资料到所购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相关事宜。

(1)南京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扩展阅读:

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国家、省户籍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非南京户籍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但达到积分落户的条件和规定分值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

国家、省对落户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

(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二)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三)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四)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㈡ 南京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3、无住房。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无房的。

4、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5、申请人年满18周岁。注:提出申请公租房的当天开始满18周岁,含当日。

6、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2)南京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扩展阅读:

南京公租房申请: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㈢ 现在国家规定人均最底住房面积是多少符合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人均最低的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一般为回统计局统计的经答济指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自己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自己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自己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3)南京住房保障人均面积扩展阅读:

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你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你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你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㈣ 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南京保障房之经适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二)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
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请条件
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南京保障房之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
(三)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
申请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住建委下属的保障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障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㈤ 拆迁时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1、拆迁时的最低人均住房面积,这属于拆迁安置补助的范畴,各地标准不。这个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面积,所以各地的规定不可能一样。比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的一般是40平方米,而江苏省洪泽县规定是25平方米。
2、一般来说,只有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才会有人均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而在普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没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
3、即使是规定了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拆迁中,被拆迁人仍有权选择货币安置,而放弃有关最低住宅面积的产权调换,也就是说,选择权在被拆迁人。
4、由上述可以看出,最低人均住房面积(保障),实质上是一种福利,不符合等价的原则,因此淮安市政府规定,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放弃安置住房的,那么再增加评估价70%的经济补偿。

㈥ 南京市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1、 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二、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具体为: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2、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㈦ 现行南京市规定的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低于12就是享受保障政策

㈧ 南京六合农民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1、拆复迁时的最低人均住房面积,这属制于拆迁安置补助的范畴,各地标准不。这个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面积,所以各地的规定不可能一样。比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的一般是40平方米,而江苏省洪泽县规定是25平方米。 2、一般来说,只有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才会有人均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而在普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没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 3、即使是规定了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拆迁中,被拆迁人仍有权选择货币安置,而放弃有关最低住宅面积的产权调换,也就是说,选择权在被拆迁人。 4、由上述可以看出,最低人均住房面积(保障),实质上是一种福利,不符合等价的原则,因此淮安市政府规定,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放弃安置住房的,那么再增加评估价70%的经济补偿。

㈨ 拆迁时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多少

1、拆来迁时的最低人均住源房面积,这属于拆迁安置补助的范畴,各地标准不。这个最低人均住房面积是由当地政府规定的,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规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面积,所以各地的规定不可能一样。比如江苏省南京市规定的一般是40平方米,而江苏省洪泽县规定是25平方米。
2、一般来说,只有棚户区改造拆迁和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才会有人均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而在普通的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一般没有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规定。
3、即使是规定了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拆迁中,被拆迁人仍有权选择货币安置,而放弃有关最低住宅面积的产权调换,也就是说,选择权在被拆迁人。
4、由上述可以看出,最低人均住房面积(保障),实质上是一种福利,不符合等价的原则,因此淮安市政府规定,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放弃安置住房的,那么再增加评估价70%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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