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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02-13 17:13:40

Ⅰ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个处室
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Ⅱ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春住房公积金网
www.cczfgjj.gov.cnwww.ccgjj.com.cn
地址
长春市同志街698号
邮编
130061
电话
0431-88986854
传真
0431-88980012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还是上网站回,或者打电答话咨询吧

Ⅲ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

同志街 698号 (0431)88943401
还有许多分处 您可以到网络地图里找 输入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有很多很详细

Ⅳ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午几点上班

与其他市直属政府机关一样。
市政府各机关作息时间

上午:8:30至12:00午休:12:00至13:00下午:13:00至17:00

Ⅳ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发展

近几年,中心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宣传和行政执法力版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权大,归集率不断提高,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良好递增态势。截止到2007年12月末,全市共有60多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10余亿元。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中心适应全市职工购房贷款的需求,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简化贷款手续,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截止到2007年12月末,累计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45余亿元,为改善职工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累计拉动我市经济增长近一个百分点。
中心的工作得到了国家、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中心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全省建设系统文明单位和市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市经济社会软环境建设先进单位,荣获吉林省和长春市“五 .一”劳动奖状。
展望未来,中心将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市管委会决策,为推动全市住宅建设,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为构建和谐长春、宜居长春,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Ⅵ 长春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局便民电话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办公室:81810101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4008997555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大经路服务中心(长春市房屋结构安全鉴定中心)

咨询电话: 4008998555

办公地址:大经路1130号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销售咨询电话: 81810127

综合部: 81810102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8楼

长春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8181060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长春市房产档案馆(长春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综合科:8181035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4楼

受理科: 81810370、81810371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B座大厅

长春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260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5楼

长春市双阳房地产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4224166

办公地址:长春市双阳区甲一路南银瀑广场东

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81810323

办公地址:西环城路5555号A座3楼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Ⅶ 长春住房保障网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首山逸居小区内的2600余套公租房有望下月进行配租。

30平方米住房 每月只需170多元

为全面掌握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对象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准入条件,去年6月8日至7月8日,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状况调查。

目前,长春市在建的公租房有2万套,预计今年竣工的公租房有2600多套,将于11月起配租。

截至目前,已有许多市民进行了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结束后,配租工作将正式开始。

据介绍,公租房每平方米每月的房租费用是3元,物业费每平方米0.3元,采暖费每平方米29元,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平均到每个月,按30平方米计算,费用需要170多元钱,按60平方米计算,需要300多元钱。

长春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方式,首先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并逐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保障。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市级以上劳模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对于一些人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申请人向长春市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本市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条件抽签或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申请时间、选择的保障性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等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建立轮候名册。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主要采取抽签或者摇号方式进行,对当次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继续实行轮候,进入下一轮实物配租。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经过3次抽签或者摇号仍未获得配租的,可以直接享受实物配租。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先公布信息,然后,抽签或者摇号。再经过公示—发放实物配租通知书—签订合同—办理入住的程序。

6种情况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并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交房租,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该家庭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

2.出租、出借保障性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房屋结构且拒不整改的;

3.违规转售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

4.无合理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承租的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6.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对取消其保障资格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来源 2013年 东亚新闻 网

Ⅷ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能够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Ⅸ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怎么样

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Ⅹ 长春市住房保障中心

长春市市住房保障中心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住房保障回的方针、政策答

二、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市住房保障规划

三、制定并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年度计划

四、政策调整、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督查督办

五、审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项目

六、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项目的用地性质、自有资金、户型比例、建设

标准等,建立项目档案,管理施工进度

七、测算、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政府指导价格

八、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资格审批,建立销售对象个人档案,发放经济适用

住房准购证

九、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准入及备案

哥们儿我是打字来的 很累手的 分给我吧

取消问题分你也收不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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