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健全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具体是指什么
健全住房租赁制度,加大租赁权益保护力度。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和市场化运作,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幅增加租赁住房建设供应,满足多层次的住房租赁需求。
一是充分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本市常住居民租房居住的,可以通过办理居住证、申请居住积分制度、办理人户分离登记,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本市将通过依法保护承租人稳定居住权、落实税收优惠、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完善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政策、提升租赁住房生活配套功能等多种措施,着力构建超大城市租赁宜居生活。
二是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平台。线上按照开放、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统一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线下建立市、区两级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实现住房租赁服务监管线上线下相同步。同时,强化住房租赁市场分析研判,加强住房租金监测。
三是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通过新增用地建设、商办房屋按规定改建、引导产业园区建设、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等多种途径,增加租赁住房供应,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为实现租有所居的目标提供实物保障。
四是大力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代理经租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类企业在住房租赁市场中的主体作用,并注重发挥国资国企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稳定器、压舱石作用。
五是加强住房租赁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企业主体备案、诚信建设、分类管理等一系列制度,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租赁行为整治,建立住房租赁管理长效机制,为租赁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秩序。
Ⅱ 近几年政府加大了公共租凭住房的建设力度,请问你对这个举措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租房能买吗解答一:公租房租满5年可交易 未来几年,重点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在确保符合条件家庭购房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数量。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租房能买吗解答二:买公租房五年内不准卖 “政府投资建设和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租住满5年经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请购买。”王育生说,购买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但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优先回购,回购价格考虑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确定;政府放弃回购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房地产企业或其他社会投资机构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其土地用途为住宅的,可以先租后售,出租期限不低于5年,出租期限自公共租赁住房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计算。在规定的最低出租期限到期后,可以继续出租,也可按核定的价格出售。出售价格由市国土资源房管局会同市物价局在综合考虑建设、财务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 拟将公共租赁住房出售的,应在出租期限到期前一年告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出售的公共租赁住房自购房人办理房地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按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利用自有存量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建设的和以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只能出租,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
Ⅲ 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住房问题关系民生福祉,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牵动人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这将给我国房地产市场带来哪些变化?在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方面,还面临哪些挑战?日前,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浙江工业大学副校长虞晓芬。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这释放出哪些信号?会给未来的政策走向、住房供应体系等带来哪些变化?
虞晓芬: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住房问题已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改革开放特别是住房制度改革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发展商品住房和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城镇居民居住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2019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9.8平方米,比1999年净增加20.8平方米。但是,住房领域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突出,主要集中在大城市,人口规模大、新增人口多、供给量少、房价高,租赁市场又存在供应不足、供给结构不合理,造成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基于这一背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强调“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并明确土地供应要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对租金水平进行合理调控,提出要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释放出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规范发展长租房的积极信号。
在大力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同时,要规范发展长租房。2018年以来,逾百家长租公寓陆续“爆雷”,损害了广大居民利益,破坏了长租房市场声誉,冲击了正处在上升通道的住房租赁市场,教训是深刻的。从政府角度,要加快健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企业采取“高收低租”“长收短付”等不当的经营手段,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住建、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把长租房从业机构和房源都纳入监管平台。
随着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增加和长租房市场的规范发展,我国长期存在的重售轻租的住房供应体系将发生变化,租赁房占比进一步提高,租赁市场规范程度大幅度提升,租赁住房将成为居民可长期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
记者: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高度重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这将对未来我国住房租赁的发展带来哪些影响?
虞晓芬: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是改变了住宅用地资源配置的方式,结束了长期以来对
规模庞大的租赁住房市场无专项用地保障的历史。二是深刻改变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改变住房租赁市场长期以私人房源为主导、公租房和集中式长租房占比低,导致租赁市场难管理、管理难问题突出的格局。三是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更充分,通过在出让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产业园区用地、闲置或低效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以及“工改租”“商改租”上量身定制开发一批租赁住房,小户型、低租金租赁住房供给更充分、结构更合理。四是租赁市场发展更规范更健康。政策性租赁住房会更好地发挥市场“稳定器”的作用。五是随着住房租赁者也能享受与购房者同等公共服务政策的推进,住房租赁将成为广大居民可接受的住房消费方式。
记者: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也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极为重要的一环。在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方面,还面临哪些挑战?
虞晓芬:当前,我国房地产面临“三高”:房价过高,金融化程度过高,地方经济对房地产依赖度过高。房地产是资本高度密集型产业。以货币政策为核心,动用信贷供给量、贷款利率等金融工具,通过调节房地产业的货币供给量、融资成本等指标,能对整个房地产市场供给与需求、房价波动以及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当前,完全有必要通过金融调控,建立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房地产企业“三条红线”融资管理规则、居民债务收入比监测体系,严防“三高”继续恶化,用时间换空间,实现房地产市场软着陆。如果这些举措到位,预计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市场最大的变化是趋向理性,房地产企业不会过度负债、盲目拿地,居民消费量力而行,投资投机性需求被挤出,地价房价回归平稳。
记者:下一步,在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方面,还应作出哪些努力?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房地产市场走向将呈现哪些特点?
虞晓芬:从国家层面,紧紧围绕“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完善房地产金融、房地产税收长效制度建设,完善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建立“人地挂钩”机制等,把住房资源更多地配置给人口集聚的城市和自住型家庭。从城市层面,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可建立“限房价、竞地价”“限房价、竞保障性住房”等机制,防止高地价推动高房价;通过优先保障无房户购房、限购、限售等措施,优先配置给自住型购房的居民家庭,让住房回归居住属性;严格审查开发商购地资金来源、严查各类违规资金购地购房,遏制投资投机性炒地炒房行为。
预计未来一段时间我国房地产市场运行总体更平稳,但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地方政府需在“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的政策导向下,加大住宅用地供给,加快完善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重点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及时精准运用各类调控工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济日报)
Ⅳ 如何助力租赁住房市场发展
近年来,鼓励发展租赁住房市场的政策密集落地。保利集团董事长徐念沙表示,保利集团积极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努力促进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深入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利集团副总经理、保利地产董事长宋广菊表示,本项目是保利集团在租赁住房领域践行央企责任的首单试水,“REITs”将成为保利集团构建“一主两翼”业务布局的战略性资本工具,积极开拓租赁住房市场的金融创新。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人士表示,本单产品是国内首单以房地产企业自持租赁住房作为基础资产的REITs,为解决房地产企业租赁住房投资回收周期过长的“后顾之忧”,通过资本市场资金实现租赁住房市场轻资产运营模式提供了现实样本,有望增强房地产企业加大租赁住房的投资以及房源供给的信心和动力。租赁住房REITs产品的广泛试点将有力助推租赁住房市场健康、快速、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将为资本市场投资者增加一种具备稳定收益来源的不动产证券化产品。希望能够通过本单产品的试点,对国内REITs的进一步发展乃至公募REITs的推出发挥积极推动作用。
Ⅳ 怎样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
第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Ⅵ 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这是需要政府主导的事情,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对于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调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
第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Ⅶ 集体建设用地建租赁住房试点再扩大 到农村租房或成趋势
近日,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福州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意见的函》,原则上同意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等5个城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实施方案。自此,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再扩大,不仅有助于我国建立多主体供应、城乡统一的用地市场,同时也有利于多渠道保障居民住房需求,促进城乡融合,提高农民获得感。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城乡不同的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实行土地国有制,农村实行土地集体所有制。城市建设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集体建设用地要进入这一市场,必须先由地方政府征收为国有。
专家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实际上打破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要先征收为国有这一规定。此前,在2017年8月份,我国确定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等13个城市首批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北京、上海由于租金高昂,试点备受关注。2018年4月份,北京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向4家企业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建设租赁住房。10月份,上海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租赁住房。
最近,改革也在法律层面得到了保障。2018年12月份,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提交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删去了“从事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的,必须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征为国有的原集体土地”的规定。
自然资源部要求,此次试点要严格落实试点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建立租金监测监管机制,租赁项目要合理确定租金,建立公开透明的租金变动约束机制,支持长期租赁。
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位置会不会很偏远?对此,自然资源部要求项目应与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工程统一考虑,明确配套设施建设主体与标准,实现与周边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同时,尽量将项目安排在区位条件好、基础设施完备以及人口集中度高、市场需求旺盛的区域。
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会不会出现一些地方借机让“小产权房”合法化?对此,各地的试点方案中都有规避。各地普遍要求,项目宗地只能办理整体产权,不得分割登记。比如,福州市的试点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应依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权益,防止出现“小产权房”或“以租代售”等现象。方案同时规定,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人不得转租。合同约定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6年,一次收取租金不得超过1年,不得含有自动续租条款。不得违规使用租金贷。
Ⅷ 为什么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及棚户区改造问题。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二是进一步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暂定一年实行减免政策。 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取消城市房地产税。 四是强化地方人民**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落实地方人民**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职责。因地制宜解决其他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 五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统计制度,完善市场监测分析机制,准确把握房地产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用宏观调控的手段来调整供需比例,这样的作用一是让老百姓买的起房子,第二也会对高房价起到釜底抽薪的抑制作用
Ⅸ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是什么
意义
首先,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的安排原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要投向使用效率最高、发展最为需要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下大气力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顺时应势之举。
其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相关产业具有很强的带动效应。权威测算显示,今年新增的75亿元廉租房建设投资及其所带动的地方和社会投资,可以拉动钢材消费量65万吨,水泥消费量50万吨。同时,此次国家还安排了17亿元中央投资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这可以拉动铸铁消费量两万吨,钢材消费量10万吨,水泥消费量30万吨。
再次,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还为今后扩大消费创造了有利条件。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都是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和条件的有效举措,都将有利于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扩大消费。[
简介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是指城市的廉租住房、城市的经济适用住房,也包括在一些林区、垦区、煤矿职工的棚户区(危旧房[1])改造、游牧民定居工程。从今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要扩大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工作,所以我们把解决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的改造问题、游牧民定居工程和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不同情况的低收入家庭,对保障性住房有租赁与买卖的不同需求。廉租住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这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最本质的区别。通过保障制度的完善,不论是哪一类住房,最终目的都是尽快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这是最根本的。
世界各国将住房大多分为公屋或私屋。公屋是由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而私屋则是私人拥有不享受政府买单优惠的自建或市场化的商品房。日本有一种保障性住房叫公营住房,类似于廉租住房,住户是没有任何产权的;还有一种是公团住房,政府提供相当的优惠条件,使得住房者拥有一部分产权。新加坡的保障性住房叫“组屋”,既有租,也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