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内外知名亲水住宅有哪些
著名的建筑设计大师赖特的流水别墅
·赖特(Frank Lloyd Wright)1867年6月8日,在威斯康星州的Richland Center出生;1959年4月9日,在亚利桑那州的Phoenix死去,享年91岁。他的父亲William Cary Wright是一个音乐家、传教士;他的母亲Anna Lloyd Jones来自一个位于威斯康星州的Spring Green附近的威尔士家庭,是一个老师;赖特有两个妹妹,Jane(生于1869年)和Maginel(生于1877年)。
·早年,他们一家人过一种游牧式的生活,在1878年来到Madison之前,他们曾经在Rhode Island、Iowa、和Massachusetts住过。从11岁开始,赖特在Madison待了九年,他总是和他的叔叔James Lloyd Jones一起在Taliesin hill附近的农场里度过夏天。其时,他的父亲在Unitarian教堂里当牧师。这段早年在威斯康星州农村的生活经历对赖特的影响非常深刻1885年他的父母离婚了,那之后赖特再也没有见过他的父亲。为了支持这个家庭,赖特开始为Allan Conover工作,此人是威斯康星州立大学工程学院的院长。在威斯康星州立大学,赖特花了两个学期的时间学习土木工程,同时他还为建筑师Joseph Lyman Silsbee画图、监督Unity小教堂的施工。
流水别墅是赖特为卡夫曼家族设计的别墅.在瀑布之上,赖特实现了“方山之宅”(house on the mesa)的梦想,悬的楼板锚固在后面的和自然山石中.主要的一层几乎是一个完整的大房间,通过空间处理而形成相互流通的各种从属空间,并且有小梯与下面的水池联系.正面在窗台与天棚之间,是一金属窗框的大玻璃,虚实对比十分强烈。整个构思是大胆的,成为无与比的世界最著名的现代建筑。
从流水别墅的外观。我们可以读出那些水平伸展的地坪,要桥,便道,车道,阳台及棚架,沿着各自的伸展轴向,越过谷而向周围凸伸,这些水平的推力,以一种诡异的空间秩序紧紧地集结在一起,巨大的露台扭转回旋,恰似瀑布水流曲折迂回地自每一平展的岩石突然下落一般,无从预料整个建筑看起来象是从地里生长出来的,但是它更象是盘旋在大地之上。这是一幢包含最高层次的建筑,也就是说,建筑已超越了它本身,而深深地印在人们意识之中以其具象创造出了一个不可磨灭的新体验。
流水别墅这个建筑具有活生生的,初始的原型的,超越时间的质地,为了越过建筑史的诸多流派,它似乎全身飞跃而起,座落花流水于宾夕法尼亚的岩崖之中,指挥着整个山谷,超凡脱俗,建筑内的壁炉是以暴露的自然山岩砌成的,瀑布所形成的雄伟的外部空间使落水山庄更为完美,在这儿自然和人悠然共存呈现了天人和一的最高境界。
流水别墅的建筑造型和内部空间达到了伟大艺术品的沉稳,坚定的效果。这种从容镇静的气氛。连辣潜其间,力与反力相互集结之气势,在整个建筑内外及其布局与陈设之间。不同凡响的室内使人犹如进入一个梦境,通往巨大的起居室空间之过程,正如经常出现在赖特作品的特色一样,必然先通一段狭小而昏暗的有顶盖的门廊,然后进入反方向上的主楼梯透过那些粗犷而透孔的石壁,右手边是直交通的空间,而左手便可进入起居的二层踏步,赖特对自然光线的巧妙掌握,使内部空间仿佛充满了盎然生机,光线流动于起居的东,南,西三侧,最明亮的部分光线从天窗泻下,一直通往建筑物下方溪流崖隘的楼梯,东西,北侧几呈围合状的室,则相形之下较为暗,岩石陈的地板上。隐约出现它们的倒影,流布在起居室空间之中。从北侧及山崖是反射进来的光线和反射在楼梯的光线显得朦胧柔美。在心理上,这个起居室空间的气氛,随着光线的明度变化,而显现多样的风采。
在材料的使用上,流水别墅也是非常具有象征性的,所有的支柱,都是粗犷的岩石。石的水平性与支柱的直性,产生一种明的对抗,所有混凝土的水平构件,看来有如贯穿空间,飞腾跃起赋予了建筑最高的动感与张力,例外的是地坪使用使用的岩石,似乎出奇的沉重,尤以悬挑的阳台为最。然而当你站在人工石面阳台上,而为自然石面的壁支柱所包围时对于内部空间或许会有更深一层的体会。因为室内空间透过巨大的水平阳台而延伸,衔接了巨大的室外空间——崖隘。赖特对于国际形式主义空谈机能主义的态度,浓缩地表现在由起居室通到下方溪流的楼梯。这个著名的楼梯,关联着建筑与大地,是内、外部空间不可缺少的媒介,且总会使人们禁不住地一再流连其间。
流水别墅可以说是一种以正反相对的力量在做妙的均衡中组构而成的建筑。也可以说是水平或倾斜穿杆或近几年推移的空间手法,交错融合的稀世之作。
流水别墅的空间陈设的选择、家具样式设计与布置都独具匠心。同时卡夫曼家人对这幢无价产业付出了爱和关切。他们以伟大的艺术品、家具、勤快的维护工作以及他们私人的物品来陪衬它。建筑永远是建筑师的作品,但却无法供给有关私人的物品。显然而卡夫曼却能够办到,并能够珍惜赖特的一切努力。
2. 国外生态住宅有哪些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要在未来15年保持GDP年均增长7%以上,将面临巨大的资源约束瓶颈和环境恶化压力。建设领域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就是发展节能与绿色建筑。国外在这一方面起步较早,对其已有的很多实例和经验,应该借鉴、吸收、消化,为国内建设所用。
一、国外生态住宅实例简介
明野村住宅(日本)建于1996年,它所考虑的课题是对地域和传统的关注,并对太阳能“烟囱”以及集热管系统进行了改进,屋顶表面积蓄的热能导入建筑内中空的管道,并设置了双层玻璃窗。屋顶设置16平方米太阳能电池,输出功率2千瓦。
煤气公司港北NT大楼(日本)采用顶壁一体的玻璃曲面空间设计,其玻璃“呼吸外壁”是一种复合了铝材遮阳板的隔热效率高且透明的Low-e玻璃,能充分利用自然光和导入自然通风,并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的不良影响,即使在阴天中办公桌面自然采光照度也能达到300Lx。
大岛住宅(日本)屋顶和墙壁采用沥青木面板。由于北侧斜面只有屋顶受日,此处屋顶铺设聚氯乙烯薄膜,屋脊是中空的通风道,热能储蓄在屋脊内,屋脊内的热能又被聚集到中央塔中。冬季通过塔内垂直通风道的通风口使热能向一层地板下面移动,成为暖房。夏季把塔窗打开,放走热量。
巴伐利亚双户住宅(德国)德国著名建筑师托马斯?赫尔佐格采用了一种由半透明隔热材料、蓄热墙、百叶相结合的隔热墙体系,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太阳能。
斯科特帕肯住宅小区(丹麦)集中采用大面积的太阳能集热水器(平均每套住宅5.7平方米),能够满足秋冬季住宅采暖和全年热水供应的60%以上。
伦敦连排住宅(英国)每户都有一个3层高的多功能阳光室,可供起居、贮能之用。阳光室的通风、遮阳及植物浇灌等都可根据情况随时加以控制。
二、绿色建材发展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召开后,1994年联合国又增设了“可持续产品开发”工作组。随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也开始讨论制定环境调和制品(ECP)的标准化,大大推动着国外绿色建材的发展。
1)日本:日本政府对绿色建材的发展非常重视。日本于1988年开展环境标志工作,至今环保产品已有2500多种,日本科技厅于1993年制定并实施了“环境调和材料研究计划”;通产省制定了环境产业设想并成立了环境调查和产品调查、产品调整委员会。
2)德国:最早推行环境标志制度的国家。1987年德国发布了第一个环境标志---“蓝天使”。德国居民宁愿多付些钱去购买对环境有益的产品,环境标志就像一张“绿色通行证”在市场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3)北欧各国:丹麦、芬兰、冰岛、挪威、瑞典等国于1989年实施了统一的北欧环境标志。丹麦为了促进绿色建材的发展,推出了“健康建材”(HMB)标准。1992年开始制定建筑材料室内空气浓度(DICL)指标值,并先后制定了地毯、地毯衬垫、石膏板、层合地板、PVC卷材地板等的健康指标。
4)英国:英国是研究开发绿色建材较早的欧洲国家之一。早在1991年,英国建筑研究院(BRE)曾对建筑材料及家具等室内用品对室内空气质量产生的有害影响进行研究。通过大量的研究,他们提出在相对湿度大于75%时,可能产生霉菌,并对某些人会诱发过敏症。对室内空气质量的控制提出了建议,并着手研究开发了一些绿色建筑材料。
三、建设技术策略
随着绿色生态住宅观念逐渐被人们接受,我国不少房产商顺应潮流,纷纷打出了绿色住宅牌,但也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如单纯追求高绿化率、一味追求低容积率、豪宅化、西洋风、自我封闭等等。而国外生态住宅则更多地在建设技术上有所考虑,值得我们学习。
1.洁净能源的开发与利用。要尽可能节约不可再生能源(煤、石油、天然气),并积极开发可再生的新能源,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生物能、地热等无污染型能源。
2.充分考虑气候因素和场地因素。如朝向、方位、建筑布局、地形地势等。尽可能利用天然热源、冷源来实现采暖与降温;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来改善空气质量、降温、除湿。
3.材料的无害化、可降解、可再生、可循环。建筑材料应尽可能利用可降解、可再生的资源,同时还要严格做到建材的无害化(无污染,无辐射)。
4.水的循环利用与中水处理。在适宜的范围内进行雨水收集、中水处理、水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特别是对于水资源匮乏的地区。
5.结合居住区的情况(规模密集、区位、周边热网状况)采取最有效的供暖、制冷方式。加强能源的梯级利用。
6.结合居住区规划和住宅设计来布置室外绿化(包括屋顶绿化、墙壁垂直绿化)和水体,以此进一步改善室内外的物理环境(声、光、热)。
7.使用本土材料,降低由于材料运输而造成的能耗和环境污染。
8.在技术成熟、经济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地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提高住宅的物理性能。
9.注重不同社会文化所引发的生活方式上的差异,以及由此产生的对住宅设计的影响。提倡基于健康、节约基础上的生活方式。四、绿色建筑评价体系
近10多年来,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相继推出了各自不同的建筑环境评价方法,如英国建筑研究组织环境评价法(BREEAM)、加拿大绿色建筑评价工具(GBT)、美国能源及环境设计先导计划(LEED)等。
我国的生态住宅区建设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的建材、建筑技术、评价体系、规划方法等尚有待建立和完善。要立足自身建设条件和特点,吸取国内外各方面建设经验,为居民建设美好的居住环境。
3. 外国房价也很高啊,为什么好像没有中国这样很严重的住房问题
国外也是一样,很多地方房价也是很高,但是不像中国这样,中国这样还是比较奇特的,房价高的离谱,主要是中国自古以来这种文化影响和人口数量影响的,人口太多,资源分配不均衡导致。
4. 国外住宅小区的发展趋势和现状是怎样的,急..
韩国汉城的物业管理韩国首都汉城楼宇林立,住宅小区遍布,物业管理井井有条,给人一种温馨、回舒心答、放心和满意之感。汉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讲究”四化”——规范化、社会化、商业化和自律化。乐喜住宅小区地处汉城市中心偏西的繁华地带,这里有10栋16层的住宅,对这些楼房物业管理自成体系。物业管理以小区管理事务所为中心,实行规范化管理。该事务所设有所长、会计和杂务三名管理人员,并下设供暖、电气、警卫三个组,分别负责楼区的供水、供暖、供电、维护及治安侍卫。该事务所的管理人员以向住户提供最佳服务为宗旨,严格执行”快捷”服务
5. 住房七十年后国外什么政策
国外具体看那个国家,有的国家获得永久性,有的也有年限。
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只要房产不灭失,那么你就永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即70年之后只要房子存在,那么它还是您的。但是我国现有的土地政策是这样的:所有权只有两种,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其他只能取得使用权。住宅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不超过七十年,因此,如果七十年之后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房产还没有灭失,那么按照现在的规定,按照你的房屋所摊到的土地面积交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将土地使用年限顺延。这个顺延是无限制的,但是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必须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提前半年提出申请才可以。
6. 美国常见的房屋类型有哪些
一、独立屋(SingleFamily Home)
独立屋的屋主拥有此土地的全权的使用权,所有的事情都可以自己作决定(在合理范围内),从房屋外型风格、庭院改善以及家庭生活习惯到建造花园,游泳池,网球场,饲养宠物等等。它还可以分为Attached联排独栋别墅和Semi-Detached独栋别墅两种。1、联排独栋别墅Attached 独立屋就是我们所说的双拼房,两栋房子有一堵公用的墙,但是每家有自己的门牌。
2、独栋别墅独栋别墅,这种房子是独立院户,通常有自家的车道(driveway),车库(garage) 和庭院(yard)。房屋主人拥有土地和房屋的完全所有权的同时,也有负责维护自家庭院和物业的责任。比如下雪天要对自家房屋的车道铲雪,对自家庭院的花草也要及时浇灌或者修剪。
二、多家庭独立住宅(Multi-FamilyHouse)
这种房屋类型并不被许多中国人熟悉,这是美国特有的一种房屋形式。屋的外观来看和独立屋住宅并没有多大的区别。但是建筑里面却可以容纳2-4户家庭(单元)。每个家庭有独立的卫生间,厨房,起居室和卧室。这种结构的房屋类型,很受投资者喜爱。是一种很典型的投资房。如果您拥有一套多家庭独立住宅,你可以自用一个单元,其他空置单元可以投放到市场出租。这样收租的钱就可以用来偿还房屋贷款和补贴家庭支出。但这种房在郊区或者商业区以外的地方比较常见。
三、公寓(Apartment)
公寓大多是年轻人群体的选择,他们热爱城市生活,而且不想生活在恬静的小村庄里。在美国,公寓的配套设施十分完善,有洗衣间、供暖、空调、健身房、游泳池、停车场、门卫甚至还有小教堂,小区周边也有生活便利超市。公寓的所有权可以是公司和个人。以公司形式存在的公寓通常是由公司进行管理,这一类的公寓不出售,只招租。而个人形式的公寓,就是个人通过买卖获得了公寓的所有权。这种房屋可以投放到市场招租或者出售,也可以自己居住。不过这儿小编还想带大家更细致地了解不同Apartment—Walk up式和Elevator式,其实主要的区别就是有无电梯。
四、独立产权公寓(Condo)
从外形上来说Condo和Apartment 没有区别,Condo只是房屋产权形式并不是房屋类型。Condo和Apartment最大的不同,是 Apartment 整体以单一个人或单一公司持有; Condo 则是以 其中的一个单位 以单一或单一公司持有所以每年业主需要缴纳房地产税。所以如果是租Condo的话,通常都是与屋主签订租房合同,而不是房产公司。当然整栋建筑还是会有委托的物业公司进行日常维护。如果你居住或者租住在Condo里面, 你想对房屋的内部或者阳台进行改善必须经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对于Condo式房子来说,有电梯式要比无电梯式明显多很多。
五、合作公寓(CO-OP)
常常有很多人把Condo和CO-OP傻傻分不清。合作公寓(CO-OP)与独立产权公寓(Condo)从外观上来看并没有什么太大差别,它们的不同集中在产权形式上。合作公寓(CO-OP)一般由大业主或者公司购买下整栋公寓,再将公寓楼内的公寓卖给不同的户主。但是合作公寓内的户主个人并不拥有任何产权,而是拥有合作公寓的股份(share),并且拥有所居住单位的使用权。
7. 国外住宅小区的发展趋势和现状是怎样的,急..
国外来的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非常细源致入微,比如拿日本公寓小区来说,他们的物业部门会定期的组织小区业主开会讨论各项社区服务相关问题。业主们所提出的问题很快都会得到小区物业部门的解决。在小区的环境,和谐,安全保卫等方面做的非常到位。小区的每一个角落都是实施24小时录像监控,非常安全。
8. 急啊~~~~~~~~有关住房保障的国内外法律政策对比资料!!(有表格的更好)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投资新建或收购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保障性质和特定用途的住房。它是我国在新形势下对多年以来各类政策性住房(如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廉租房等)建设、分配、管理工作进行总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作为解决居民住房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一种有效政策供给,社会保障性住房在发达工业国家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多层次供应体系和灵活高效的运作机制,对西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我国,社会保障性住房正处于探索的初级发展阶段。因此,需要在立足本土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先进的模式来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和管理体系。
今年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建设规模或将高达1000万套,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但这一计划要想真正实现需要健全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的支撑。保障性住房本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的很有效地措施,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但就现在来说大量的问题都致使保障性住房不能成为一项切实利民的政策。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甚至有人开始怀疑这项举措的推行。
保障性住房在国外也是困难家庭居住的第一选择,有很多国家的保障住房政策已经发展的相当完善。
以下是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政策在我国的适用度:
英国——“共有产权”模式:其方式就是先购买部分产权,然后逐步购买完全产权。英国的成功实践,让共有产权房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具有了一定的吸引力。目前在我国一线或二线城市,即便政府支付50%,很多居民家庭或许仍然难以负担剩余部分。所以,此举比较适合三线城市或者中等收入家庭。
韩国——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这种按照计划进度,有序提供廉租住房,并有执行程序和保障举措的方式,一方面可以逐步解决低收入居民的住房问题,另一方面给予市场良性的预期,即政府在住房供应中究竟起到多大的作用,从而有利于稳定居民的购房预期,减少对高房价的恐慌和炒房行为。相关部门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多方面的困难,这为我们今后解决困难是提供了一定的参照方法。
日本——政府建金融公库并提供超低息贷款:对于当前贫富差距较大打中国来说,区分不同收入群体,提供不同的住房解决方案,是一种理想的思路,但政策执行中容易出现道德风险。而且,廉租房比重4%左右,或许难以满足低收入阶层的要求。
新加坡——组屋和廉租房“双效保障”这一政策模型对于土地资源非常稀缺的中国而言,很有启发意义。因为它能够保障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是,主要房屋由政府来解决,成本很大。对于中国这样人口众多,尚处于经济起飞阶段的国家而言,执行起来比较困难。
美国——美国以全面的立法保障和发达的金融体系作为支撑的保障性住房政策:为实现“人人享有体面的住宅”的目标,美国采取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租金控制、住房资助券等多样化措施,并在不同时期,根据居民居住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颁布相应的住房保障法律,通过法律强制达到住房保障目的。此外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大量、持续性的高额财政投入,是中低收入阶层住房状况得以解决的关键。对于法律体系还不完善的我国,美国的成功提示我们保障性住房实施的成功要以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发达的金融体系做后盾。所以,我们不单单要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更要快速发展我国市场经济、完善法律体系。
国外的成功经验对我国保障房政策的启示:
1、组建独立的非营利性机构主管全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新加坡的建屋发展局是国家的法定机构,不以盈利为目的,也不需要另外一个机构来审批。我国大陆地区可以参照其模式,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领导下,组建一个独立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与运营专门机构,在各省市设立分支机构,专门分管各城市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运营、维修。这样可以保障建设专项资金的高效运作、相关政策的真正落实和后期的运营维护。为了加快该机构的成立,可以考虑整合部分国有大中型房地产公司作为该机构的构成主体,让它们退出商品房开发领域,成为专门负责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管理、运营与维修主体。由于修建保障性住房不以盈利为目的,需要国家对其进行资金投入和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国有房地产企业还可以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发展、壮大,从而体现国有经济在支柱产业中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2、建立与完善住房保障法律。住房保障实施有赖于完善的住房保障法规,对中低收入居民、特殊阶层、边缘化人群的住房保障问题进行明确的界定,以法律要求并保障财政拨款计划、租金控制计划、税收减免计划、抵押贷款贴息计划等的实施;对各种计划所惠及的人群具有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收入标准,同时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予以严惩。我国应借鉴美国住房保障的经验,尽快制定专门的住宅法和住房保障法,从立法层面对住房保障的实施计划、惠及对象、供应标准、资金运作方式、运作机构、保障措施进行法律界定。
3、住房保障体制的运作以维护市场机制为基础。西方国家将房地产市场中应由政府主导和有市场机制主导的两部分明确区分开来,大多数国家的住房保障的主要对象是中低收入者和无力为自己解决住房问题的特殊阶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住房保障只是住房市场机制的补充。
4、建立以住房储蓄为核心的保障性住房金融体系。无论是日本的官办的住房金融公库,德国的住房储蓄,还是新加坡的公积金制度,住房金融在住房保障政策实施过程中都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应加以借鉴,尽快成立专门为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抵押贷款、保险的机构,建立财政担保、补贴和市场之间的调节和补偿机制。
5、完善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和退出机制。实行土地出让与保障性住房供应挂钩的严格准入制度,在商品房土地出让过程中,严格规定并执行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完善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收入和成员结构等标准,住房面积标准以及相应的分级差价的标准。尽快建立经济适用房的退出机制,在收入标准、居住时限和分阶段租金水平上建立制度保障。在快速城镇化进程中,要更加明确应届大学毕业生、新生代农民工等中低收入人群保障性住房计划。
6、完善资格审查和惩罚制度。
国家需要制定出详细的相关规定以严格区分不同的收入群体,对不同的群体分别供应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房屋的面积和价格上也要有所区分。在接受居民的申请后,要从多方面考察,杜绝弄虚作假。房屋的出租和出售要严格监管,严禁炒房,确保组屋政策的顺利实施。
7、动态调整。
住房保障的广度和深度是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 能力、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消费结构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住房保障应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相适应,保障的范围、方式也应随着社会的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惊醒调整
除了上述方面,我国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还可以从土地来源、融资渠道等多方面来考虑。
保障房政策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但由于各个国家国情不同,因此不能全盘照搬。最重要的是针对不同收入档次的人,设立不同的政策。与国外相比,我们面临的约束条件不同,主要体现在整体收入水平差异较大。我个人认为香港和新加坡的做法更值得借鉴。今后几年,随着我国对保障性住房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以及保障体系的逐渐完善,我国大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环境一定会得到很大的改善。
9. 国外有房产可以在国内购买经济适用房吗
国外有房产不可以在国内购买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别的购房优惠政策。
10. 想了解海外房产
伴随全球经济环境的低迷,国内投资市场的不稳定,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将目光转向国外,迫切寻求能够实现财富稳健升值的投资平台。
根据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的统计,中国已经超越美国成为澳洲房产的最大获批外国投资来源地。
瑞士信贷银行集团最近预测,中国投资者2020年将买下澳洲20%的新建住房,目前为15%。
为何澳洲房产对中国投资者具有如此大的吸引力?
专家告诉你
北师大房产研究中心主任,被誉为“国策高参”和“房产投资教父”的董藩教授指出,澳洲是他最看好的海外房产投资市场。
在对海外9个国家的投资前景进行了历时8个月的分析比较之后,他得出一个结论:
澳洲无可挑剔,加拿大也不错;
美国、香港、新加坡前景一般;
不主张投日本、韩国、欧洲和新西兰房产。
他给出的理由是:
美国有房产税和遗产税,投资者的资产若想传给子女,得交30%-70%的遗产税。海外投资贷款仅有地方银行等少数银行可贷,但附加条件很多;
相较美国,加拿大房产投资的好处是没有遗产税,但贷款首付高;
香港房产不适合投资,震荡大,预期也不是太好;
新加坡经济总量小,产业结构有缺陷;
日本没有资源,还处于地震带上,而且房价不涨;
韩国房产价格的高增长点已经结束;
如果非要去欧洲,只能考虑英国,葡萄牙、意大利和德国的房价基本不上涨;
而澳洲无可挑剔!
当然,以上只是他的个人意见。
那么,中国和澳洲在房产政策和市场环境方面到底有哪些不同呢?
1
市场成熟度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20多年前,中国房地产业才正式迈入市场化,新政策不断出台,宏观调控频繁,市场波动较大。
澳洲
澳洲的房地产业已有百年以上的发展历史,保持稳定增长走势,近半个世纪以来房价平均每七到十年翻一番,受益于澳洲政府对于房产市场的保护政策和金融系统的有效调控。
2
法律保障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中国买房一般去房产交易所办理,没有专业律师参与。如果投资者对合同细节不予了解,日后容易陷入陷阱和麻烦之中。
澳洲
在澳洲,买卖双方都要聘请专业过户师或律师处理法律事务。有专业人士咨询和把关,能保护利益,降低风险。
3
产权年限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土地管理法规定,中国住宅土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70年后,土地归国家所有,续租费用未定。
澳洲
澳洲绝大部分房产是永久产权,可以传给子孙后代,没有遗产税。
4
期房贷款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在中国,签合同时一般要首付20%-50%,购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更高。交房前就要开始还贷,只能选择连本带息还。另外,中国没有对冲账户,申请过贷款的人再次申请贷款比较困难。
澳洲
澳洲签期房合同时,一般只需首付10%,交房后才开始还贷,最多可申请到80%左右的贷款,可以选择等额本息或者只还利息。还可以开通对冲账户,把手头多余的资金放在里面,以此对冲本金,抵消利息。此外,在澳洲再次申请贷款很方便,也可以等房产增值后进行再融资,将增值部分套现,用于新的投资。
5
新房交付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中国交房时,大部分是毛坯房,墙面地面仅做基础处理,交房后需要业主自行装修。
澳洲
在澳洲,新房交付时都是精装修,马上就可出租。
6
烂尾楼风险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在中国,首付款交给开发商,没有监管。如果开发商资金短缺出现烂尾楼问题,会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投资风险较大。
澳洲
在澳洲,首付款存放在政府监管的信托帐户,还有利息收入,交房前开发商无权动用。
7
负扣税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中国没有负扣税政策。
澳洲
在澳洲,租金收益若少于贷款利息、房屋折旧和其它支出,政府允许投资者申报损失,抵扣其它收入。
8
租赁管理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在中国,房屋租赁管理体系还没有达到规模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立法工作滞后,出租管理公司缺乏后续服务。
澳洲
澳洲的租赁业相对正规,出租管理公司能为投资者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刊登出租广告、筛选租客、管理物业、收取租金、代缴费用等。
9
租金回报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中国十七个大中城市的普通住宅租金回报率均值为2.6%。上海和北京的租金回报率分别为1.9%和1.8%。
澳洲
澳洲首府城市的租金回报率一般都在3.5%至6%之间,公寓高于别墅。
10
空置率
中国 vs 澳洲
中国
2014年中国城镇住房空置率报告显示,全国城镇住宅市场的空置率达到22.4%,上海和北京的空置率分别为18.5%和19.5%。
澳洲
根据澳洲房产信息网站Domain集团今年一月的统计,澳洲各大首府城市的出租空置率都低于5%。
按照国际通行惯例,5%-10%之间的空置率为合理范围,说明商品房供求平衡,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10%-20%之间的空置率为空置危险区,有必要采取一定措施,保证房产市场的正常发展和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空置率在20%以上为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综上所述:和中国相比,澳洲房产市场更为成熟与规范,信贷制度和租赁管理体系相对健全与完善。澳洲房产为永久产权,没有遗产税,投资门槛低,还款压力小。期房鲜有烂尾楼风险,交付后马上可以出租,还可享受负扣税优惠。租金回报率高且空置率低,适合中长期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