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自建房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提取要看所在城市规定,若是深圳地区,需看要做哪种提取,以下几种常见类回型,可本人持答卡及身份证至银行公积金专柜办理或尝试添加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办理。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其他提取类型请登录公积金网站(www.szzfgjj.com)或联系12329进一步了解。
提取深圳公积金,一般在业务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可在一卡通活期账户中查询。
温馨提示:
销户提取,涉及到社保、医保等转移,若在销户时公积金系统已经审核到社保转移,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到账,若审核不到则为三个月左右到账。
2.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怎么登陆申请危房改造补贴需要什么条件补贴标准是多少
农村危房改造和农垦危房改造是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组成部分。
一、补助对象
(一)补助对象范围
1. 分散供养五保户。是指未进敬老院安置、仍在农村分散居住的五保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原则上只安排无房或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
2. 低保户。是指生活比较贫困,享受了国家低保政策,有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书的农户。
3. 贫困残疾人家庭。是指家庭生活比较贫困,有残联部门颁发的残疾人证书的农户。
4. 其他贫困户。是指经济上比较拮据,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困难农户。
(二)补助对象住房情况
1. 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不是C、D级危房的,不能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 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即属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或其他贫困户,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
(三)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二、补助对象申请条件
(一)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
1. 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 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 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 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三、补助标准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补助对象确定程序
(一)自愿申请。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和提供下列资料:
1. 湖南省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申请表
2.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资料;
3. 有权部门出具的五保证、低保证、残疾证等贫困残疾证明。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
(二)村民民主评议及公示。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资料后,应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组织村民进行公开评议。入户调查时,至少应有2名村干部和1名以上本村群众参加。村干部和调查人应分别在表上签字盖章。
调查核实结束后,村民委员会将调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或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应及时核实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不符合补助条件的,应取消补助对象资格。公示期满后,及时将相关材料整理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三)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对危房改造申报对象进门入户实地调查。对评议中争议较大以及公示有异议的必须严格进行复查、核实。
乡(镇)复查、核实完毕后,应将符合条件的拟补助对象名单、改造方式等在乡(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群众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组织复核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公示期满后,及时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评审结果和相关材料整理汇总上报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经审核不符合政策条件的,相关资料退回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
(四)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
3. 高思创想新农村信息化管理系统很不错,哪里可以购买
软件简介1、 产品简介 高思创想新农村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引入农村管理,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建设和完善农村信息化管理及服务体系,为农村各级管理职能部门提供农村人口、计划生育、财务、资源和社会事务等全面集中管理,并能籍此帮助各级农村管理部门进行数据的逐级统计和汇总分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创新与发展的依据,为解决“三农”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 高思创想新农村信息化管理系统,采用政府各部门平台+村务信息化平台+新农村合作组织+农户的管理模式,通过对各部门、各村数据采集与管理分析统计,并将村务公开内容及村资源信息通过网站对外发布,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先导性、集成性、迅捷性、高效性的特点,实现市县、区(乡)、村(居委会)级三级的各项管理工作信息化。 2、 主要功能 (1)、 人口管理 以常住人口为核心,通过对家庭资料、人口档案、人口变动、劳动力资源等信息的管理,实现对常住人口管理的信息化,同时还可以对辖区内的暂住人口进行信息登记和管理,为各级业务部门提供了科学的人口管理决策支持。 (2)、 计生管理 通过调用人口管理信息库中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的数据,实现常住人口计生、暂住人口计生、计生证件管理、人口规划等业务处理,达到控制人口,优化人口素质的计生目的。 (3)、 党务民政 以党员管理为核心,按组织机构、政治面貌和社会身份对党、员妇女员会、工会组织等个人和组织进行统一管理。同时体现了对民政方面的统计目的。 (4)、 村务管理 实现了农村日常综合性事务的治理,涵盖了上级下达的任务管理、村务会议等事务管理和文件档案管理,以及住房办证管理和土地变更管理。还可进行村委(居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和村集体财产的管理。为建立和谐新村镇提供了保障。 (5)、 财务管理 实现村委会的财务管理功能,轻松开展帐套管理、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票据管理、银行对帐、资产、往来管理、收支预决算、报表管理等工作,包含财政收入管理、财政支出管理、财政收支统计查询,及银行帐、现金账的统计分析和财务收支数据及资产变动进行统计分析与监督 (6)、 合作组织 涵盖合作社员、产业大户、购货商、供货商的管理,以及合作社的预购和预售管理。为合作组织的建设提供了较为方便的数据管理。 3、 功能特点 业务专注 实现市、区县、乡镇、村委会各级农业部门的业务,形成完整的农村管理业务线,满足各级农村管理的业务需求,并且在贴近实际使用情况方面,日常管理问题方面,同时还可以在平台上实现管理和服务的自我增值。 个性设置 不同部门、不同角色或不同用户在登录此平台后,会呈现不同的界面风格和业务内容,同时用户还可以自己设置要显示的内容,形成不同层级、不同个人富有个性的操作界面。 人性化交互 提供多种操作方式,支持菜单操作、导航操作、快捷键操作等,对于复杂业务提供向导功能,使得操作变得十分容易,满足基层政府人员不同应用水平的需求。 安全可靠 根据分层管理的原则进行权限控制,提供严密的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数字签名、定期对帐、预警与报警机制,多层次的保密手段等措施,权限均实行单向式向下管理,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通用灵活 平台具有良好的自适应性,通过简单配置和调整就可以满足新的要求;平台采用组件技术设计与开发,并充分考虑了业务管理中的调整变化,使软件平台更能适应农村快速的、不断深化的改革工作。 村务公开 实行村务公开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步骤,对于促进农村民主建设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对农民关心的热点信息和政策进行公开,推进阳光基层建设,落实十七大关于“完善村民自治、实现村务公开”的要求。 4、产品特色: (1)、简洁的操作界面; (2)、即时利率、税率定义; (3)、方便快捷的单据录入; (4)、强大的存取分析工具; (5)、优化后的单据管理,可同时定义不同类型的单据,并定义打印格式; (6)、优化后的自定义表格跟报表,定义更简单,功能更强大; (7)、支持网络自动更新,解除软件维护的后顾之忧; 该软件可以为农村或街道管理人员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国内率先专注于农村信息化管理的优秀商业软件; 5、 产品价值 创新农村管理新模式 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提升农村管理工作效率 体现新农村建设政绩
4. 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强:一户一宅 租赁农房租期最长20年
9月20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通知》明确了监管责任——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
《通知》发布的背景为,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比较薄弱,一些地方存在超标准占用宅基地、违法违规买卖宅基地、侵占耕地建设住宅等问题,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通知》明确了监管责任——落实基层政府属地责任。 乡镇政府要因地制宜探索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依托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宅基地用地审查、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农房建设监管等职责,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建立宅基地和农房乡镇联审联办制度。
要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要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要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通知》同时提出,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租赁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优先用于满足农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庄建设和乡村产业发展。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对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通过多种方式鼓励其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要充分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格控制整村撤并,规范实施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做好宅基地基础工作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国土调查、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的信息化管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宅基地管理和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意总结基层和农民群众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及时修订完善各地宅基地管理办法。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自身建设,加大法律政策培训力度,以工作促体系建队伍,切实做好宅基地管理工作。
5. 为什么全国都在搞农村房屋测量 农民就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呢
农村房屋测量主要是到农村测量农民的宅基地并且记录相关的房屋数据,做好现阶段的普查工作,这些对农村、农民都是有好处的。
国家启动对乡村房屋丈量的目的,是对我国农人住宅现状做开始普查,其普查周期大约在10年一次,但是这一次的大普查,有着特殊的意义。
1、测量房子是为了拆迁问题。
农村里的房子虽然也是按照一定的规模进行建造的,但是这些房屋通常都比较散,并不会特别集中的建在某一处。
如今城镇建设越来越接近我们的生活,很多村庄都实现了新农村的景象,为了统一规划,如果当地需要修建铁路、机场等公共设施的话,可能有些居民的房屋进行拆迁。
而拆迁房屋是会有补助的,政府会参考原房屋的面积大小、装修等方面的因素,给这些拆迁户拨款。
在靠近公路、铁路、大路的地方集中盖楼房,让老百姓都住上新的小楼房,而那些以前的老房子会被推掉用来耕地。
不过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经常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和经济纠纷,所以政府对房屋测量是为了备案,防止一些别有用心的村民钻政策的空子,乘机建房、漫天要价。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派人去农村实地测查了,村里人看到这个都莫名的高兴,他们以为自己的房子要被占了,这样就能得到大量的补偿款,可等了好久一直没有消息,仔细一问其实并不是。
2、测量房子是为了建档需要。
在农村,建房子虽然是比较自由的,但是政府还是会进行相应的调查。从开展土地调查的工作以来,很多农村的土地成了最主要的调查对象。政府会派人到农村去测量房屋,房屋的面积、构造等都会进行详细的记录,并且进行存档。
当这些房屋信息有了变动之后,也会相应的跟进,这样的工作规避了很多的问题,建档之后也保护了村民的房屋信息安全。
因为之前的宅基地管理系统不够规范,农村出现了很多非法占用或者闲置没人住的情况,另外更严重的是一户多宅的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同时要测量出各家的界限和使用面积以便备案,如果之后出现有新增的建筑物,会调查核实,其次也是为国家城乡一体化建设政策推动铺路。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更好的促进乡镇发展,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大力鼓励农民进城居住,国家会在城市统一安排房子给农户居住,而宅基地按面积和住房面积补钱,而对于依然选择在农村居住的村民,政府就会把原来废弃的房子推掉,集中建设新农村。
(5)农村住房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2005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建设,主要指在全面发展农村生产的基础上,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治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民民主素质教育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引导农民依法实行自己的民主权利。
3、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文化建设,主要指在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体现农村地方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4、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社会建设,主要指在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投入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以期实现农村幼有所教、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
6. 农村房屋如何办理更名手续,去哪里办及费用是多少
一、农村房屋相关的费用:
因为农村房屋的土地是集体土地,农村建房的宅基地是集体一起分配下来的。因此,农村房屋过户不需要像城市房屋过户那样缴纳各种土地税费。所以,农村房屋过户的费用也是比较低的,只需工本费即可。具体的费用可以询问当地乡或镇的国土所。
二、农村房屋更名(过户)办理机构:
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首先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办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或镇的国土所。
三、 农村房屋更名(过户)需要的手续:
农村房屋过户需要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后,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报国土局审核,注册登记,发证。
四、 农村房屋更名(过户)需要的材料:
农村房屋过户,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由于各地市的规定不同,办理农村房屋过户的,建议在办理之前咨询当地的国土所等房屋管理部门。需要提醒的是,在购买农村房屋后,一定要记得去办理农村房屋过户手续,不要因为一时省事吃了亏。
7. 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能全选删除吗
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能全选删除。
1:登入设置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后,点击查内询条件,比如地区、村容委会名称、身份证等等,然后点击下面的【查询】。
8. 乡村一体化管理如何实现,要有具体可行的方案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和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基本途径,是缩小城乡差距、扩大农村市场需求的根本出路,是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要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任务、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进,用科学规划引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用全新视角看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重大决策,位列我国未来五年科学规划的十大方略之首,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方方面面,必须以全新的视角、系统的思维审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背景、新内涵和新特征。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背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新概念,上世纪50年代以来曾多次使用过类似提法,但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更为深远的意义和更加全面的要求。新农村建设是在我国总体上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新阶段后面临的崭新课题,是时代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难点在农村,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没有农村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工业化有了一定发展基础之后都采取了工业支持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发展战略。目前,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已由农业转变为非农产业,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来自非农产业,根据国际经验,我国现在已经跨入工业反哺农业的新阶段。因此,我国新农村建设重大战略性举措的实施正当其时。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内涵。十六届五中全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描绘出一幅新农村的美好蓝图。这20字方针,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长期的奋斗目标,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由之路,各个方面相互联系、互为因果,主要包括发展新产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发展新产业,就是要打牢物质基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着力点。建设新村镇,就是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村的发展得到合理规划。构筑新设施,就是要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包括清洁安全饮水、道路交通、电力、信息网络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培育新农民,就是要加强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推进农村科技推广和医疗卫生体系等,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守法纪、讲文明”的新型农民。树立新风尚,就是要加强和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创造和谐的发展环境,倡导新风尚。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之“新”的内涵,切实做好“新”的文章。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特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具有五个鲜明的特征。一是时代特征。这次新农村概念的提出,是在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三大理念引领下的创新,是新农村最富时代特色的标志。二是综合特征。新农村不仅仅局限于某个生产领域或者某个环节,而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三个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综合协调的发展。三是联动特征。新农村建设的含义和工作部署,是城乡融为一体、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的,而不是就农村论农村、就农业抓农业。四是渐进特征。新农村的建设决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的情况和状况都不一样,新农村建设必须通过科学制定规划来推进永续实施,有效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连续性和持续性。五是动态特征。新农村建设立意十分高远、内容非常丰富,随着时代的发展,还将不断赋予新的内涵和新的内容,还要在实践中不断拓宽新的思路和新的眼界。 二、充分认识科学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 科学规划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任何重大建设事项的前提和基础。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科学合理系统的规划,农村的发展更离不开规划的指导。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必须充分认识科学规划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 (一)规划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作用越来越重要。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法律依据及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手段,具有配置空间资源、保护公共利益和协调社会利益的重要职能,关系到整体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影响作用。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宏观调控引导各项建设、保障城市和区域健康快速发展的职能作用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和国务院对城乡规划给予了高度重视,对规划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一再强调,推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坚持以规划为依据,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功能完善为基础,以加强管理为保证。曾培炎副总理在讲城乡规划时指出,“规划的节约是最大的节约,规划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规划的失误是最大的失误”。促进城乡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可以说,规划就是生产力,规划已成为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关键而重要的手段,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政策和实施项目的依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越来越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国内外的成功实践经验所证明。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城乡规划的主要职能是培育和促进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构筑和谐公正的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的景观和文化氛围,代表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追求。科学到位的城乡规划工作,是指导城乡建设,推动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健康协调发展的基础,规划的引领作用为国内外无数成功的实践经验所证明。例如:韩国的新村运动取得了很好的预期效果,成为不少国家学习和借鉴的典范,其成功经验之一就在于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上世纪60年代,在重点扶持产业发展和扩大出口政策的作用下,韩国工业获得了快速发展,然而在其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同时却引发了城乡之间发展严重失衡、城乡收入差距越拉越大等一系列经济和社会问题。在这种社会背景下,韩国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新村运动,在最近30多年的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实现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提高,这为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经济长足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我国也有大量生动实例,如新疆的抗震安居工程、江西省的村庄整治试点、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整治”活动、广东省的建设生态文明村试点等,由于坚持规划先行,典型引路,投入资金和劳力虽然不多,但成效却很显著,受到农民广泛拥护,这些都彰显出科学规划的显著功能作用,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龙头和先导。城乡规划是城乡发展的蓝图,是城乡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有统一的科学规划,有全面系统的整体规划,有科学具体的建设规划,用科学规划引领和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起点低甚至严重滞后,就无法改变“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现状,无法改变“走进房内过城市生活、走出屋外是农村环境”的现状,无法改变“走进去是城市、走出来是农村”的现状,甚至会陷入建了拆、拆了建的不良循环怪圈,过去是一代人建房三代人住,现在一代人建三次房,造成重复建设、反复建设和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引起了社会不满,留下了历史遗憾。这种情况近年来我国不少地方都曾出现,教训十分深刻。因此,在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发挥规划的龙头和先导作用,统筹规划城乡建设,协调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要素市场;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预测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要站在农村自然和文化发展脉络的角度,尊重农村的实际和特点,因地制宜,突出农村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农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南阳市农村发展带来大好发展机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而长远的历史任务,也是加强“三农”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的重大历史机遇,吃透中央精神,用足用好政策,顺应南阳发展的潮流,乘势而上,实现新农村建设新突破。 (一)正确看待南阳市新农村建设的成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央实施了一系列“多予、少取、放活”的惠农富民政策,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免交提留款,扩大内需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南阳市农村经济发展迅猛,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总体上看,南阳市农村建设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中心村地位日益凸现。随着镇、村合并,行政区划的不断调整及地方经济的发展,一些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及经济强村因基础条件较好,正越来越多地集聚村民,凸现出中心村的明显地位,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理想场所。二是农村面貌迅速变化。南阳市村级经济逐步增长,农村综合经济实力日渐增强,带动了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村面貌大为改观。三是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成为近年来南阳市村级建设的重点,村级主干道路修建、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电网改造等有了新的进展。四是农民参与热情高涨。广大农民对党的农村政策衷心拥护,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农村生产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中来,农村形势一片大好,这些都为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活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南阳市农村建设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经过近年来的发展,南阳市农村建设,纵向比,成绩很大;但横向比,尤其与先进地方相比,仍存在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一是村庄布局不尽合理,规模小、建设乱,土地资源使用粗放;二是村级建设无序,空间布局杂乱无章,造成社会资源和个人财产的巨大浪费;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公共服务设施不健全,各项管理很难有序推进;四是建筑品位普遍不高,缺乏人文内涵,没有地方特色;五是人居环境不优,农村生活质量欠佳,脏、乱、差状况亟待改变。应当说,这些都是由于没有很好地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致使农村建设到处是“只见新房,不见新村”,“只见新村,不见新貌”。因此,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规划的引导和带动。 (三)南阳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面临空前机遇。南阳市作为一个农业大市,2.6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拥有乡镇总数212个、行政村4651个、自然村40131个,农村人口、农村经济所占比重很大,“农”字的分量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举足轻重。近年来,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南阳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跃上一个新的战略起点,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去年全市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城镇化率已超过30%,已经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条件,进入了全面提升产业层次、加快经济转型、统筹城乡发展的新阶段,建设新农村的条件日臻成熟。同时,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已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现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关心、谋划和加强“三农”工作。从全国宏观环境看,中央明确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行了一系列更加有力的扶持政策措施,并在宏观调控中把“三农”作为重点加强的环节,出台了一系列“含金量”很高的惠农政策,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三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重大政策机遇。机遇稍纵即逝,我们越是面临千载难逢的黄金发展机遇期,越要更加重视搞好规划,用科学规划统领新农村建设,全力开创新农村建设新局面。 四、搞好科学规划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社会、文化、政治等各个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按照适度超前、城乡统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科学制定镇(乡)域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镇(乡)域规划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应着重从区域规划角度出发,对镇(乡)域村庄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战略研究和合理布局,科学制定镇(乡)域规划。要根据镇(乡)域村庄分布状况和相互依存关系,预测合理的农村人口容量,通过改造镇中村、拆除空心村、撤并行政村、合并自然村,建立合理的镇、中心村、基层村体系,引导农民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分析研究本地域经济发展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农业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引导乡村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区集中;合理确定镇(乡)域道路交通、电力通信体系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明确功能分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共建共享,引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健康发展。各类建设活动都要纳入镇(乡)域规划统筹安排,通过科学的镇(乡)域规划,形成分工明确、功能互补、配套完善、环境优美、协调发展的镇村发展体系,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 (二)统筹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凸现新农村发展特色。科学的村庄规划是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前提。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村庄的不同类型,在镇(乡)域规划的指导下,综合考虑人口的自然增长,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和村庄分布的调整以及自然地理条件、耕作半径等因素,合理确定村庄规模;以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住宅美化、过道净化、路灯亮化、环境洁化、服务强化为主要内容,统筹规划村庄布局;根据村庄规模与等级,统筹安排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住宅布点,凸现新农村建设特色。通过统筹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因地制宜,依山傍水,依山就势,突出地方特色,创造体现农村建设特色的村庄空间形态。 (三)合理制定配套设施规划,努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应有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农村的重要保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主要是规划和建设好“三大中心”、“三大场所”和“六条管线”。“三大中心”是指文化活动中心、村民休闲中心和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以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推进农村文化体育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三大场所”是指托儿所、敬老院和超市市场,通过教育、养老、购物进村,以满足农民生活需要,促进农村教育事业、社会保障体系与商贸物流业的发展。“六大管线”是指公交线、宽带线、电话线、有线电视线、自来水管、排水管,做到适度超前,预埋铺设,以保证农村可持续发展。通过高水平制定配套设施规划,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让农民分享现代文明成果,实现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 (四)强化居住建筑设计,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个突出重点就是要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在镇(乡)域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的指导下,根据农村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传统习俗,结合不同村庄的实际情况,因势就利,合理布局宅基地,使农民新居与自然环境和谐共生,相映成趣;农居建筑设计要符合现代住宅理念,大小高低、内部结构、光照、保暖、通风等方面都要实用;要突出地方民居特色,充分体现地域风情,按高中低档为农民免费设计各种户型的住宅,满足不同类型农民的建房需要,同时注意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住宅。通过强化居住建筑设计,提高建筑艺术水平,优化乡村人居面貌和环境。 (五)注重搞好生态规划,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经济增长和城乡发展的基础和条件。进行生态规划,要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强化可持续发展意识,妥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关系,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尊重和悉心呵护自然环境,继承村民们尊重周边生态环境、与之共存的传统思想,突出保护历史风貌和自然生态,严格控制村庄周边土地使用与开发强度,形成农田、林地、山体、河流池塘等生态复合系统。加强环境整治,实施“三改三清”工程,加快普及农村沼气,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动员农民治理脏乱差,清垃圾、清路障、清污泥,改善人居生态环境。要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高效集约利用资源,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努力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 五、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府引导、依靠群众,试点示范、逐步推进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开创性、探索性的宏伟事业,是为广大农民谋利造福的千秋功业。我们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正确理解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方针政策,统一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探索实践。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坚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二)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南阳市农村地广人众,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生活习俗千差万别,新农村规划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坚持为民服务的思想,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区分经济发展水平、区位布局、地形地貌、乡土风情、历史文化、产业结构、自然资源、发展前景,立足适度聚集,突出特色,有利农业生产,方便农民生活。要区分轻重缓急,从解决农民最急迫、最直接、最关心的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供水、安全、环境卫生、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实际问题入手,让农民得到实惠。 (三)以人为本,尊重民意。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使新农村建设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帮助农民改变那些农村最基本的、最基础的、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充分尊重农民选择,制定农民参与的途径,以农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开展工作的主要标准;要通过村庄建设规划与行动计划的编制予以引导和规范,防止简单粗暴、强迫命令,层层下指标,浪费财力物力。 (四)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必须先行试点,典型引路,示范带动,逐步推进。要选择一些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移民村、新建村、近郊村和一些富裕户先行试点,集中规划新建一批高标准的小康新村示范点,引导农民有序建设美好家园;要积极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实践,通过分析对比,探索新农村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通过抓点带面,创造模式,逐步推开。 (五)加强领导,常抓不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亿万农民的迫切愿望,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必须超前谋划,统筹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狠抓落实。要正确处理立足当前和着眼长远的关系,客观条件和建设目标的关系,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的关系,农民参与和农民受益的关系,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确立长期行动计划,明确建设的重点、时序和组织领导方式。要坚持全市一盘棋,各级各部门都要积极跟进,凝心聚力,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场重大活动中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规划投入,抓紧组织编制科学、规范、合理、操作性较强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有效指导全市新农村建设。各级规划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导则》和《农村住宅通用图集》,积极开展农村规划培训,普及农村规划知识,启动实施“千人千村工程”,组织广大规划建筑设计人员入驻广大农村,宣传、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具体指导新农村建设。要通过坚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动员全市上下迅即行动,扎实推进,努力谱写南阳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