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补贴申请书怎么写房管所说要长一点
住房补助申请
尊敬抄的**领导:
我是**部的***,是2000年被公司聘用的。由于我的****情况,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与我的父母同住,根据******的规定,我具备享受住房补助的条件,现提请公司审查,并申请公司给予我发放住房补助。
此致
敬礼
***
年 月 日
回答:2007-12-28 09:19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共0条评论...
B. 如何办理住房补贴
如何办理住房补贴,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住房补贴的办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市区住房货币化分配申请审批表》;
C. 宁波市基础人才领购房补贴有要求所在单位必须要交住房公积金才能领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D. 请问如何向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还房贷流程和手续是什么样的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专其他城镇企业属、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E. 什么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改革补贴
补贴对象
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补贴额度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5)宁波单位申请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流程
单位咨询
(1) 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2) 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 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 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 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 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1)中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1)中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2)中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受理
(1) 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 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 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1) 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2) 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 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 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 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
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 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单位领取缴费卡
(1) 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 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 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 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 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 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F. 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怎么办理去哪儿领
一、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办理地点:
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
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以属地原则由
各地财政负担。考虑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因购房补贴政策财政压力较重,对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办理的三区购房补贴,市级财政按实际补贴发放额的20%给予补助。
二、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1.资格认定:高校毕业生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在甬各级机关提供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级财税部门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明,购房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办理补贴手续。
4.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G. 职工申请住房补贴有哪些步骤
1、无房和住房未达标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补贴申请,填写《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内住房补贴容申请审核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经配偶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单位将申请住房补贴职工的住房情况、职务、工龄、月基本工资、住房补贴额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10天的张榜公示,经公示有异议的,单位要进一步核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领取住房补贴资格;无异议的,由职工所在单位房改(房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核后分别在《申请表》上盖章并签署意见;
3、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市或区房改办开具完成住房普查证明;
4、计算本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年度需求量,填写《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将汇总表和住房普查已完成的证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主管部门按一级预算单位汇总住房补贴需求量上报同级财政部门。
H. 关于住房补贴,具体怎么办理
申请范围:
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
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
住房补贴汇缴
汇缴要求: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一)无变动汇缴
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
(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
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
1、新增职工;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
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
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
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
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
住房补贴补缴
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
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
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