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沈阳皇姑区住房 保障管理部门在哪 具体地址是哪
房产局在昆山路,皇姑区妇幼对面,也就是新开业的漂亮KTV对面。
『贰』 想知道: 沈阳市 沈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 在哪
当地住建委
『叁』 公租房申请在哪里办理
房管局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肆』 怎么在沈阳申请公租房
这事还就是社区管 报给社区 他在上报 没办法啊 这是公租房 是变相的政府福利房 当然要经过社区啊
下面是条件
公租房每套面积不超60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辽宁各市将增加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供应,通过集中新建、配建、改建等多种方式筹集房源,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可以采取政府划拨土地并投资建设,政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企业投资建设,或土地有偿出让,事先规定套型结构、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等条件,由企业投资并持有的方式建设。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要严格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
公租房来源:新建和既有房
机构投资者投资经营公共租赁住房将得到政策鼓励。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投资者权益可依法转让,但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同时引导产业园区、大中型企业和高、中等学校及寄宿制中小学等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大中型企业和高、中等学校及寄宿制中小学,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经市级政府批准,可以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除了新建,既有住房也将成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各地要对当地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各类在租、空置房源及集体宿舍进行排查摸底、统计建档,由政府或机构统一租赁后面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出租,或通过购买户型面积符合标准的住房向保障对象出租,发挥既有房源的公共属性和租赁作用,最大限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公租房租赁合同不超5年
辽宁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为三类人群,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保障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申请条件也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在当地工作的全国和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英模及符合条件的单亲母亲家庭将享受优先轮候保障。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要退出住房;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同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辽宁将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网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给予安排,轮候期限由市、县(市)政府确定并公布。对骗取保障性住房、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闲置,以及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享受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建公租房要配套商业设施
今后,辽宁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时,都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具体配建比例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将配建套数、面积、套型、配套设施、交付使用时限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同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特别是在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商业设施。(
『伍』 沈阳市住房保障办上级单位是那里
《沈阳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办法》已经发布施行。今后,沈阳对低保及低保边缘住房困难家庭,将实行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三种住房保障方式
『陆』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办公地点在哪
每个区都有公积金管理中心。看你在哪个区
『柒』 沈阳住房保障网为什么打不开那
首先一定是网不好 不然就是信号不好 再不然就是app不兼容 重新下载一下看看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捌』 沈阳市住房保障网怎么登陆啊
http://www.syszfbz.com/
『玖』 沈阳市 廉租房的办理方法 都需要那些手续
2007年09月30日 15:46:06 来源:沈阳晚报
廉租房受益范围扩至全市
“居者有其屋”,从10月1日起,只要符合条件的沈阳市各区(开发区)、县(市)的老百姓,都可以成为廉租住房的受益者。9月29日,沈阳市住房保障与房改办公室正式下发《沈阳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低收入家庭也有房住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市政府补贴房建设、为城市低收入、低保家庭发放廉租补贴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之一。近几年,沈阳市一直在面向市内七城区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双困户”)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今年8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要求全国各地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而辽宁省也在今年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意见》(辽政发〔2007〕34号)。
按照中央和省里的要求,沈阳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这个《办法》,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办法》分为12条,从今年的10月1日起开始实施。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都有啥条件?
那么,在沈阳市,什么样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成为廉租住房保障体系的受益者呢?
据悉,廉租住房所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特殊需要救助的住房困难群体。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政府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沈阳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并定期予以公布。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家庭,需要具备下列5个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户口;
2.家庭收入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
3.住房面积符合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4.2007年住房面积为人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收入家庭;
5.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文件规定的其他标准。
申请的家庭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提出廉租住房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时,需要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收入情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屋租赁证(租赁协议)、住房保障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谁最困难谁优先享受
为了能够让真正贫困的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申请人和申请人的家庭在递交申请材料后,需要经过社区的初审、调查、公示,街道办事处的登记及区相关部门的审批。
更为人性化的是,相关部门还将按照登记家庭的住房困难程度等因素,像买房排号一样,确定一个轮候顺序,谁需要优先享受住房保障,谁就排在前面。
另外,享受住房保障待遇的低收入家庭需要进行年度复核。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家庭人均收入连续一年以上超出政策确定的收入标准的;家庭人数减少或住房面积增加,人均住房面积超出住房标准的;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居住的,将被取消资格。
廉租住房制度
廉租住房制度是政府通过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等方式,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住房保障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等其他方式为辅。(记者 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