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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1-02-15 12:11:07

⑴ 关于珠三角人才

1 粤港澳大湾区人才交流渠道不畅通

根据《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8》数据显示,广东省2017年常住人口为11169万人,同比增加170万人,其中珠三角地区增加152.05万人,这表明人口正在向粤港澳大湾区聚集。而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在2018年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发展报告》指出,目前珠三角地区有在站博士后1231人,同时新增博士、硕士数量分别为2793人、42826人,此外具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数量为13797人,珠三角集聚了广东全省近70%的技能人才。近年来,境外来粤专家人数不断提升,2015年全年来粤专家高达12.99万,占全国20.8%,其中港澳专家2.63万人次,占当年来粤专家人数的20.2%。

大量聚集的专业人才迅速提升了粤港澳大湾区的城市竞争力。2018年全国城市综合经济竞争力深圳、香港排在第一、二位,广州居于上海之后位列第四。但随着来粤人才的大量涌入,粤港澳地区人才机制不衔接、与实际需要不匹配、政策适应性不强等问题愈加凸显。境外人才职业资质互认制度缺乏也使得律师执业资格、建筑师执业资格等不能互通互认,许多来粤人才面临职业资格审核难等方面的阻碍。

前香港科技大学校长陈繁昌先生在谈到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培育和流动的影响因素时指出,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很好的人力资源优势,但由于制度差异,人流物流的自由流动受到阻碍,且由于创业环境的影响,香港的毕业生来内地工作的意愿并不是很强,而香港的教师由于税收问题(在内地停留超过182天,就要交内地的税)以及出入境签注问题,不能在内地长期停留,种种限制条件阻碍了粤港澳人才要素的自由流动。

近年来珠三角城市纷纷加强科研成果转化的产业生态和体制机制建设,深圳市通过与腾讯、大疆创新等高科技企业的紧密合作,使其位居全球性创新活动活跃城市的第二位。此外,深圳市也在积极探索与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模式,广泛开展合作办学项目,如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建立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校区等。但目前,港澳高校与珠三角企业的科技合作仍较为零散,科技成果转化不畅,未能形成创新科技合作体系。根据《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2016年广东省技术合同项目数为42011件,这一数值远低于北京、江苏、山东和上海等地,表明广东省的技术输出与吸纳能力还有待加强。

其原因包括:第一,粤港澳大湾区尚未建立专门处理科研合作过程中利益分享和冲突调处的公共平台和协商、协调机构;第二,科技信息平台和公共技术共享平台缺失,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不足;第三,粤港澳三地在科技孵化、设备共享、资格认证、产品中试、市场投放等环节的壁垒依然存在,政策的差异以及市场信息流通不畅,使得粤港澳创新资源难以整合;第四,风险基金、社会资金的支持和服务不够。产品从研发到投入市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除了投资渠道单一、服务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外,政府缺乏有效引导及产品研发配套机制的不完善,一些需要较长研发时间的科技产品常出现研发资金不足导致项目破产的状况。

⑵ 东莞:顶尖人才当地工作满8年,可无偿获赠200平米人才房

7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每年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原则上应配建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享有不同级别的综合补贴,且可同时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配租配售给人才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型人才住房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产权型人才住房实行先租后售,满足有关规定的,允许其上市交易。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东莞表示,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该《办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28日。
产权型人才住房先租后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可转让
《安居办法》重点明确七类人才安居措施,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安居办法》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各层次人才。新就业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审核由住建部门负责,新增加的五类人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安居办法》提出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加强与广东省省级人才安居政策和市场调控的衔接。一是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东莞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二是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研发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东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综合补贴、租金优惠等。《安居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新入户人才入住东莞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
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
各类人才及其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除享受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综合补贴政策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人才安居优惠政策。自愿按照低于其政策享受标准实施人才安居的,不予补差。
目前,东莞市安居公司已推出九大人才住房项目,具体配租配售条件以各项目人才住房公示的条件为准。
部分人才可同时申请综合补贴和租购人才住房
《安居办法》适用范围包括: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与东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2.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东莞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东莞市创业的人才。
租(购)人才住房的申请者想要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住房;东莞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想要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申请者需具有东莞户籍;在东莞全职工作满5年;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住房;东莞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之外,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从补贴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的数额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此外,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新入户人才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
《安居办法》表示,要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一方面强调各镇街(园区)是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与配租配售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推进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和配租配售。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在符合配套用房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筹集建设人才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⑶ 申请莞香卡有什么用处

持卡人可享受多项绿色通道服务

1、政务服务。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为持卡人办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开设绿色通道,并指派专人全程协调服务。

2、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东莞市的,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在房产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办理落户,公安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办理。各级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3、安居保障。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的持卡人可优先享受市镇两级人才公寓及相关租房补贴。持卡人在东莞市购买商品住房,可享有本地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4、子女入学。持卡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如确实无法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可选择入读民办学校,并由持卡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协调解决。

5、社会保险。持卡人及其配偶、子女到东莞市居住,并计划在就业镇街(园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随到随办。允许持卡人未在本市就业的配偶及直系亲属按政策规定以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参保。

6、医疗服务。持卡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东莞市任意一间二级(含按二级管理)以上医院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快速便捷就医。

7、另外,还可以享受停居留和出入境、商事登记、金融服务、交通服务、就业服务、配偶安置、体育、旅游、科研等多方面的优待服务。

(3)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办理

根据《东莞市优才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八条 申请。申请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可向东莞优才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在镇街(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申请,按照办理指南填写申请表格,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东莞优才服务中心或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负责核实申报材料。

第九条 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并负责东莞市优才卡的管理。

第十条 核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申请人在我市的聘用(劳动)合同和相关合作协议确定优才卡有效期,最长为3年。有效期满需续办的,持卡人应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申请续办新证;优才卡遗失时,持卡人应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失并申请补发。

⑷ 东莞:顶尖人才当地工作满8年,可无偿获赠200平米人才房

7月30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每年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政府主导的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改造方向为住宅用地的,原则上应配建不少于住宅总建筑面积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享有不同级别的综合补贴,且可同时申请租购人才住房。如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可向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人才安居,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市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

人才住房是指配租配售给人才的政策性住房。租赁型人才住房只租不售、周转使用。产权型人才住房实行先租后售,满足有关规定的,允许其上市交易。租赁型人才住房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

东莞表示,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广深科技创新走廊核心创新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充分考虑人才对交通、就业、入学、就医等需求,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该《办法》自2020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28日。

产权型人才住房先租后售,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可转让

《安居办法》重点明确七类人才安居措施,在现有特色人才、新就业人才安居政策的基础上,《安居办法》增加顶尖人才、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研发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安居措施,覆盖各层次人才。新就业人才和新入户人才的审核由住建部门负责,新增加的五类人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

《安居办法》提出人才安居与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相结合,加强与广东省省级人才安居政策和市场调控的衔接。一是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东莞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二是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研发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东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人才安居采用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形式。实物配置包括向人才配租配售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货币补贴包括向人才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综合补贴、租金优惠等。《安居办法》一方面鼓励人才选择货币补贴的安居方式,让其通过租住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另一方面,鼓励新就业职工、新入户人才入住东莞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

租赁型人才住房单次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以不高于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60%(实行定期动态调整)的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出租;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自配售入住之日起租住满5年,可按不高于约定时点市场价60%的价格购买并登记产权,自产权登记之日起5年内原则上不可转让交易。

各类人才及其夫妻双方均符合人才安居条件的,除享受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综合补贴政策外,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市级人才安居优惠政策。自愿按照低于其政策享受标准实施人才安居的,不予补差。

目前,东莞市安居公司已推出九大人才住房项目,具体配租配售条件以各项目人才住房公示的条件为准。

部分人才可同时申请综合补贴和租购人才住房

《安居办法》适用范围包括: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与东莞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2.具有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列入紧缺人才,或符合东莞研发人才引进培养条件,与该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无合同但符合安居对象条件的公职人员以入编卡、社保证明等材料替代)或服务协议的人才;3.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或符合《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资助办法》引进条件东莞市创业的人才。

租(购)人才住房的申请者想要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住房;东莞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想要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申请者需具有东莞户籍;在东莞全职工作满5年;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租金优惠;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东莞无自有产权住房;东莞市政府或镇街(园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等前沿科技顶尖人才和国际一流战略科学家之外,符合条件的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可同时向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综合补贴,向人才住房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申请租购人才住房。

从补贴看,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30万元综合补贴,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20万元综合补贴(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按副高级标准执行),分5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位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东莞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最高6万元综合补贴,分3年等额发放;具有初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在东莞限定用人单位工作的创新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的数额由各镇街(园区)自行制定,不低于1万元/人(其中市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创新人才不低于2万元/人),一次性发放。

此外,新就业人才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新入户人才可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6000元/年的租房补贴,保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选择租房补贴且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的新入户人才,可同时享受最长3年、每年6000元的租金优惠。

《安居办法》表示,要充分发挥镇街(园区)和社会力量的作用:一方面强调各镇街(园区)是人才住房筹集建设与配租配售的责任主体,要积极推进人才住房的筹集建设和配租配售。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筹集建设人才住房,在符合配套用房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支持企事业单位等利用自有用地筹集建设人才住房,享受相关优惠措施。

⑸ 本科学历可以直接入东莞户口吗

本科学历需要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或者应届毕业生可以直接入东莞户口。

《东莞市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五大人才政策,入户门槛进一步放宽。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注册执业资格等12项条件之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市民可提出入户申请。

可直接入户东莞的12类人才有以下:

1、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3、具备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

5、受聘于我市社会工作岗位的社工人才;

6、具备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的人才,且在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7、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8、本省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具备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学制教育应届毕业生;

9、来莞创业、就业,且未在国(境)外入籍或定居的留学人员;

10、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在莞累计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6000元以上;

11、在莞创业依法经营一年以上并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12、符合条件准入的表彰奖励类人才。

(5)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东莞市针对高层次人才的落户政策主要是特色人才入户,即符合《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经市审批获得《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的高层次人才可落户我市。

根据《关于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政策举措的通知》有关实行大湾区9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5天内办结的工作要求,东莞市公安局专门为特色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加快审批流程,实现了特色人才入户即来即办,当场即可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属省内户籍的也可通过省内一站式迁移在3个工作日内(3个工作日为原户籍地迁出核准时限)完成迁户。

⑹ 广州东莞新入户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并且补贴多少

广州东莞将打造“五位一体”住房体系,未来三年,稳房价、调结构、去库存、控规模、优布局是东莞商品住房建设工作的重点。

朱利民介绍,在人才住房建设方面,高层次与基础型人才住房并举,规划到2020年新增人才住房8.7万套,包括高层次人才住房实物供应2.9万套,基础型人才住房5.8万套。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要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改革,建立以“货币补贴为主,实物保障为辅”的保障方式。

为鼓励人才扎根东莞就业创业,将符合条件的新入户人才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初定补贴标准为6000元/年/人,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其中新入户人才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其租赁补贴在原有补贴标准基础上,额外上调3000元/年/人,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入住市属住房租赁企业房源,可申请租赁补贴3000元/年/人,并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空间布局等。

另外,还将加大人才住房的供应量和吸引力,优化空间布局;提高人才住房的建设效率,组建具有东莞市特色,兼顾高层次人才住房建设管理的安居运营机构;并加强企业自建高层次人才住房的管理等。

朱利民表示,规划到2020年,新增保障性住房3.4万套,包括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0.4万套,面向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3万套,均为货币保障;优化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申请条件,住房租赁补贴范围覆盖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等。

打造住房租赁平台

朱利民表示,就目前情况来看,东莞住房租赁市场并不完善,也没有按照互联+的规模来做,租赁以门面房的形式为主。他介绍,东莞现在要打造一个大平台,建设东莞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信息平台,培育和发展租赁住房供应主体,力争到2020年发展不少于10家的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新增租赁住房有效供应不少于7.9万套。目前包括万科、世联等四到五家企业已经在东莞布局,并筹集了房源用于租赁。

此外,朱利民还表示,将引导开发商自持物业发展,积极盘活存量非商品住房用于租赁。这种做法也有利于东莞“去库存”。他认为,去库存是一个动态的问题,库存量是会不断变化的,目前主要是解决存量的问题,“要加快化解非商品住房库存量,简单来说,我们住房库存相对偏紧,但是写字楼、商铺积压得比较多,要想办法加快化解。”

希望建设好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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