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统招大专,自考取得的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后,能申请深圳的住房补贴吗
1.学士:未满26周岁;硕士:未满31周岁
2.在市重点单位企单位工作。
3.人才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未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
4.用人单位所在片区无空置公共租赁房
补贴:学士每月200,硕士每月500
❷ 硕士研究生就业补贴具体要求是什么
就业补贴政策,根据甬政发〔2015〕112号文件规定,年1月1日起,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依法办理就业登记、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满1年给予个人2000元的就业补贴,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
购房补贴政策,依据《关于优化人才住房保障的实施细则》(甬人社发〔2015〕179号)有关规定,自2015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1日,毕业十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创客人才、基础人才,在甬以家庭为单位购买唯一住房的,按规定享受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❸ 关于研究生毕业后有什么补贴
1.青岛生源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对于青岛生源统招全日制国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继续升学、参军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毕业生毕业后可持相关材料到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中心申领。
2.研究生住房补贴:2012年7月1日以后,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及留学(微博)回国毕业生,在青就业、落户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五险”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400元。
3.综合职业能力培训:毕业年度内或派遣期内未就业的青岛籍高校毕业生和进入青岛大学生人才储备中心的毕业生可免费参加一次政府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理论培训,培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1000元。
4.毕业生就业见习培训: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派遣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青岛籍毕业生和驻青高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由见习基地和区市分别以50%、25%的比例,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四市按照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市财政以奖励方式给予不低于25%的补贴;其他毕业生由见习基地按照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提供基本生活补贴(其中,四市按照各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5.青岛大学生人才储备计划: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派遣期内本科以上学历未就业大学生,在国(境)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毕业5年内的未就业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储备中心。进入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可优先推荐参加就业见习培训;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可申请进入事业单位人才储备岗位见习;可免费参加一次由政府财政补贴的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进入人才储备中心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在见习期内即可享受研究生住房补贴,就业后最长可连续享受3年;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和211、985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对进入储备中心的高校毕业生,在签订服务协议半年后仍未就业的,自第7个月起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每月310元的生活补助费。
6.延长毕业生派遣期:自2012届毕业生起,在青就业的派遣期由两年延长到三年,三年内可改派两次。
❹ 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驳回,学历歧视该如何整治
相信大家在读大学期间一定对研究生有个了解。研究生也分为很多种,有统招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研究生等等。今天要说的话题就是非全日制研究生。什么是非全日制研究生呢?非全日制研究生是为响应产学结合适应时代需求而提供的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也是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之后才能入学。
本科也分统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统招全日制就是在高考考上或者在专升本考试上线。这样的本科毕业含金量高一点。还有就是一些培训机构的宣传一定要真实,毕竟在这个社会很多的岗位需要的是统招全日制,但是一些培训机构为了赚钱,在宣传方面弄虚作假!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学历歧视的问题一直发生,但是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是需要漫长一段时间。那你们觉得该怎么做?快来说说你们的看法!
❺ 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租房补贴被拒,这是学历歧视吗
《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规定了是全日制。
在南京市人社局发布文件的《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内,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南京市人社局直属单位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的官方电话。该中心值班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记者解释,人社部门在2020年早些时候的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了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
并一度在人社部门此前公布的一份文件中注明,然而不久后将非全研究生纳入的这一条被财政部门驳回了,此前申请的非全研究生因此都无法享受这一补助了。
(5)统招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根据《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操作(暂行)办法》
补贴对象
1、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
(2)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并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的学校。
3、海外留学申请人取得的海外高校学位证书需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评估并出具相关的书面认证证明。
❻ 请问一下大学生就业补贴在哪里领取
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条件。2018年及以后毕业,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小微企业就业的派遣期内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小微企业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申领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已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不再享受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请人不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补报本通知下发之日前的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就业补贴。
❼ 南京非全研究生可以申请房补贴被拒,怎么申请
暂时无法申请,目前南京市人社局已经将新的方案再次上报相关部门,如果明年出台的文件按照人社部门的建议将非全研究生纳入住房租赁补助申请对象,那么今后的非全研究生就能够申请。 人社部门在今年早些时候的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纳入了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对象,并一度在人社部门此前公布的一份文件中注明,然而不久后将非全研究生纳入的这一条被财政部门驳回了,此前申请的非全研究生因此都无法享受这一补助了。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在南京市政府网站上,江宁区人社区今年5月又公布了一份文件《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办事指南》。其中,在办理业务“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一项中,明确规定,办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作为非全研究生的小江是可以申请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今年2月,教育部就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❽ 南京非全研究生申请房补贴被拒
是的,9月4日,一名今年从南京某理工类高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的应届生小江(化名)向记者爆料称,自己今年6月依规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申请的“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却在7月被驳回了。官方给小江的答复是他“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身份不符合申请标准。
小江向记者提供的一份今年6月“智慧人社”栏目发布的文件截图显示,补贴申请者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不过,记者依照爆料人小江的指引,登录南京市政府推出的公共服务软件“我的南京”中“智慧人社”栏目查询发现,在南京市人社局发布文件的《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须知》内。
申请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取得在宁就业许可的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8)统招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根据出台文件,小江是可以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
记者查询发现,南京市人社局在今年4月曾公布了文件《南京出台十项措施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这份被简称为“南京人才就业创业十条”的文件表示在10个方面,提出具有创新突破的政策举措,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
其中第一条就是“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含留学回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下同),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文件的第二条是“保障人才安居”: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年内建成7000套约50万平方米人才公寓。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
记者查询发现,在南京市政府网站上,江宁区人社区今年5月又公布了一份文件《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办事指南》。
其中,在办理业务“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一项中,明确规定,办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及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含非全日制研究生)”。
根据上述两份文件,作为非全研究生的小江是可以申请南京市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的。
❾ 转生本的应该是按什么学历办理住房租赁补贴
一、补贴条件
1. 住房租赁补贴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在全日制职业院校毕业并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统考方式进入就读的学校。
(2)毕业两年内在我市各类企业(含在宁部、省属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2. 根据有关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租金发票,并注明月租金额、租房期限等规定内容。
(2)港、澳、台毕业生应取得在宁就业许可。
(3)住房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住房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含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三、补贴申请
1.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2. 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市人社部门书面申报)。申请人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jhrs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