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昆明市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在2010年就停止了,你现在如何可以申请呀?!
《昆明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从2010年就不会再有这种说法了。
㈡ 云南的学校、幼儿园都要用减隔震技术么
减隔震技术是什么东西啊!不知道是第一次听说,不好意思没能帮到你请见谅
㈢ 建筑减隔震做得最多的省份是不是云南省
建筑隔震:即在房屋基础、底部或下部结构与上部结构之间设置由叠层橡专胶隔震支座组成具有属整体复位功能的隔震层,以延长整个结构体系的自振周期,减小输入上部结构的水平地震作用,达到预期防震要求。
建筑减震(结构消能减震技术)是在结构物某些部位(如支撑、剪力墙、连接缝或连接件)设置耗能装置,通过该装置产生摩擦,弯曲(或剪切、扭转)、弹塑性(或黏弹性)滞回变形来耗散或吸收地震输入结构的能量,以减小主体结构的地震反应,从而避免结构产生破坏或倒塌,达到减震控制的目的。
在我国,云南省是地震频发的省份[1],也是建筑减隔震技术运用最为广泛的省份。
㈣ 普通民用住房是不是减隔震建筑,减隔震建筑的要求是什么
减隔震建筑的要求就是使用减隔震装置来实现柔性抗震
隔震原理
建筑隔震技术就是在建筑物的基础或下部结构和上部结构之间设置隔震装置(由隔震器、阻尼装置等组成),形成隔震层,隔离地震能量向上部结构传递,减少输入到上部结构的地震能量,同时延长上部结构的自振周期,降低上部结构的地震反应,达到预期的抗震防震要求,使建筑物的安全得到更可靠的保证。
采用隔震技术,不仅可以保证建筑结构的整体完整、防止非结构构件的破坏,还能避免建筑物内部结构、设施的破坏以及由此引起的次生灾害。工程试验经验和近10多年的地震灾害损失案例表明,隔震技术能有效降低地震对建筑物水平方向的破坏,采用隔震技术的建筑物,基本可以保证房屋在大地震中不倒塌。采用隔震技术可以减少房屋建筑物上部结构的地震作用50%-80%。而且“地震越大,隔震效果越好”
减震原理
减震,即建筑减震(结构消能减震)技术。
建筑减震(结构消能减震技术)是在结构物某些部位(如支撑、剪力墙、连接缝或连接件)设置耗能装置(阻尼器),通过该装置产生摩擦,弯曲(或剪切、扭转)、弹塑性(或黏弹性)滞回变形来耗散或吸收地震输入结构的能量,以减小主体结构的地震反应,从而避免结构产生破坏或倒塌,达到减震控制的目的。
打个比方,减震产品(阻尼器)就类似于汽车或者摩托车的避震器,能够消耗或者吸收一部分地震能量,从而减小地震对建筑的影响。
按阻尼器耗能机理不同,阻尼器可分为速度相关型阻尼器、位移相关型阻尼器和复合型阻尼器三大类。速度相关型阻尼器的耗能和速度相关,类似注射用的针筒推的越快,阻力越大。位移相关型阻尼器的耗能和位移相关,通常金属类阻尼器都是位移型,金属的形变越大,耗能越显著。复合型阻尼器阻尼器是综合了上述两者的特性。
向你推荐震安科技(震安减震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减隔震示范基地,小巨人企业,国内市场份额超过50%。
㈤ 我要云南省所有的保障房项目: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谢谢大家。
昆明时光
昆明时光项目开发商为西安立丰企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西安专御润房地产开属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6.3亿元,规划用地面积91832.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2293.4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4778.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515.42平方米,拟建主体工程为18栋高层住宅楼、幼儿园、沿街商业楼及小区内公共建筑等,规划绿化面积27552平方米,绿地率30%,位于西三环石桥立交以西,昆明路南北两侧。
㈥ 国内哪些省份强制必须要做减隔震(隔震、减震)技术
1、JG/T 209-2012 建筑消能阻尼器
2、JGJ297-2013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3、 GB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内
4、DBJ/CT105-2011 TJ屈曲约束支撑容应用技术规程
5、GB 20688.3-2006 橡胶支座 第3部分_ 建筑隔震橡胶支座
㈦ 昆明市的保障性住房需要多少钱才能入住,保障性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与商品房相比,保障性住房制度还很不完善,为此,我国已经提出要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据调查,廉租房户型设定是以一居室、两居室为主,建筑面积原则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筑面积35平方米,两居室套型建筑面积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筑面积55平方米。三个项目中的三居都不高于55平方米,名副其实的袖珍小户型。
㈧ 买了保障性住房以后,政府会不会收回
各地的政策不一样,以深圳为例,购买安居型商品房之后不符合购房条件了,比如说又购买了商品房。这种情况下,政府就会收回。
现在各地政府在探索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内部循环。想要靠购买保障性住房谋取政策红利的机会越来越小了。
㈨ 关于印发《云南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云发改价格〔2004〕890号)文件的内容。
春城晚报:六个步骤,申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限制放宽到13万平方米昨天,记者从昆明市房管局了解到,昆明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已经明确提出,在未来,家庭与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80元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批准,房管部门给予买方合格的“昆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证明和购买凭证”是有效的,那么就不要选择一个房间,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购房者来说,必须重新申请。月收入低于980元买经适房,根据有关规定,覆盖率和保障性住房标准:中国龙五,官渡,西山??四区(含呈贡新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包括线,昆明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已婚(包括有子女的离婚或丧偶),或年龄超过30岁,在30岁的单一租户家庭申请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在昆明60%的每人均住房面积每人均住宅楼区的??小于13平方米的;申请人的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在市统计局的统计数据对公众的每年每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的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980元。福利分房的,不再享受保障性住房。六个步骤申请经适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住房困难户在自己负担得起的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国有企业),按下列程序:首先,应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户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帐户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为部门处理),在昆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填写并提交相关材料;二是受理申请接收时,接收部门的材料,应作出决定是否接受申请,并出具书面证书给申请人;审核,区房地产管理局在收到提交的申请材料的部门处理,配合民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访问和信函索证等,以核实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四是宣传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由申请人户籍区联同民政(特别是公共区房地产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或指定报刊上公示,公示期15天;第五,审查公众的反对反对安全,劳动和社会保障,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进行审核,最后,等待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按照“困难优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市房管理局综合得分计分法单独开发的市房管局),其次是他们的得分顺序排队。在等待期间,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改变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不符合条件,取消等待名单。购买证书“,是一种有效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招标确定其价格结构的建设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细则“(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2004] 890号)文件执行了新的要求实施的新规定)(价格主管部门,物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量的清单和登记报名人数在等待列表的顺序从高至低,按1:1的比例确定名单的选房发行的“昆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证明”(以下简称为“购买凭证”)。“购买凭证”时,编号序列选房顺序号,然后不选择一个房间,被视为自动放弃。对于购房者来说,必须重新申请。发布的列表,选房,申请家庭放弃购买(包括各种原因未能到达在选房现场参加),已经发出了“购买证书无效。如果您需要购买,在按照规定重新申请”购买凭证。此外,经济适用房,从当天开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后可能无法上市交易。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在按照支付给政府的住房收入的总成交价的3%;按照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分摊土地面积区域基准地价的25%。
㈩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25号公告是什么内容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5号内容】参考如下:
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省外企业在本省从事建筑活动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省外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地不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从事建筑业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外入滇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行政监督管理,根据建筑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对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各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对省外企业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 省外建筑施工、监理、检测企业在滇从事建筑活动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设立独立核算法人的企业,须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资质。新成立的企业达到一定级别资质标准的,原则上可直接申请相应等级资质。
省外勘察设计企业、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长期在滇从业或每年承接勘察设计任务在三项以上的,应单独或者联合省内企业在滇设立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按照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资质检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在滇超过三年的,应转为独立法人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或非法人企业分支机构(分公司)应在云南省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建立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有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内设机构合理、健全,职能职责明确,具有满足标准数量的固定在岗注册执业人员。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以及在滇独立法人企业或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负责人、办公地址和固定联系电话以及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专职安全员、专职质检员、专职代理人员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7日内告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经对变更内容进行审查或现场勘察、核实后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六条 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必须按规定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滇备案后,再到项目所在地州(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未办理备案的省外企业不得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
第七条 省外企业办理入滇备案,应一次性报送、出示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进行的资料审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可以根据情况组织工作人员或委托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事项进行现场勘察、核实。
(一)省外施工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一)
(二)省外监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二)
(三)省外检测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三)
(四)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四)
(五)省外造价咨询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五)
(六)省外招标代理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附件六)
第八条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本规定第七条要求审查合格后,颁发《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有效期为一年,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自行失效,单项备案的证书有效期满后自行失效,如需继续开展相关业务,应重新办理备案。
第九条 省外企业取得了《云南省省外企业入滇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书》后,一年内在滇未承接工程项目的,期满后,其备案证书自行失效,在之后一年内不予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