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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住房保障局意见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1-02-16 07:45:45

Ⅰ 九江市公租房补贴标准出台:每月每户最高补贴12元/平方米

11月12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指出,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对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租赁补贴。前述所指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给予货币化补贴,支持其租赁市场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实施办法》显示,此次租赁补贴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技术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过渡期满后适用。
按照规定,租赁补贴的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具体为:1人户家庭保障30平方米;2-3人户家庭保障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60平方米。
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租赁补贴分两档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户,其他家庭补贴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户。
按照《实施办法》的内容,租赁补贴原则上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同时九江市财政部门根据租赁补贴资金计划指标和市、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资金使用需求,向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区财政局按照财政规范程序直接发放到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个人账户。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对此指出,形成“实物配租+货币化补贴”组合补贴方式,一定程度上可盘活市场租赁住房资源。本次政策针对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的群体,提出了“货币化补贴”方式,制定了详细的面积标准、补贴标准以及资格确定、协议签订、信息备案以及资金发放流程。一方面公租房补贴的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提升公租房保障效果;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市场租赁用房,盘活现有的市场资源。
黄卉称,本次政策的对象是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但由于公共租赁房源有限,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群体。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可以更多覆盖该类群体,以达到“应保尽保”。

Ⅱ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等日常运转及物资采购与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联络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干部管理、考核、任免、奖惩、调配、录聘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执业人员资格的管理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年终决算;负责财务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及编制财务报表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三)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和经营行为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机制;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资质的管理;指导白蚁防治、房产档案、直管公房资产管理和产权产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房地产报表统计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的监督管理。
(四)住房保障科
拟订全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危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负责指导、考核、监督全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五)住房制度改革科
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公有住房出售、职工住房补贴核准手续;负责市直和驻市单位出售公房售房款的管理,负责已购公房维修费用的审核。
(六)行政许可服务科
负责核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物业服务企业暂定三级和三级资质,及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
(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证件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系统普法教育,负责中心城区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八)拆迁监管科
负责城市房屋征收拆迁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全市城市房屋征收拆迁行业进行指导;负责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管,指导房屋拆迁补偿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完成中心城区房屋拆迁货币基准价格的测定工作;负责房屋拆迁估价纠纷的鉴定和仲裁城市房屋拆迁纠纷。
(九)物业监管科
负责物业服务企业一、二级资格的初审;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投标备案管理和中心城区物业项目服务等级的评定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工作,核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单位、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设计、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和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住宅(含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和群团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地址:浔阳东路11号

Ⅲ 九江市公租房补贴标准出台

11月12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指出,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对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租赁补贴。前述所指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给予货币化补贴,支持其租赁市场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实施办法》显示,此次租赁补贴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技术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过渡期满后适用。
按照规定,租赁补贴的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具体为:1人户家庭保障30平方米;2-3人户家庭保障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60平方米。
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租赁补贴分两档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户,其他家庭补贴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户。
按照《实施办法》的内容,租赁补贴原则上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同时九江市财政部门根据租赁补贴资金计划指标和市、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资金使用需求,向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区财政局按照财政规范程序直接发放到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个人账户。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对此指出,形成“实物配租+货币化补贴”组合补贴方式,一定程度上可盘活市场租赁住房资源。本次政策针对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的群体,提出了“货币化补贴”方式,制定了详细的面积标准、补贴标准以及资格确定、协议签订、信息备案以及资金发放流程。一方面公租房补贴的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提升公租房保障效果;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市场租赁用房,盘活现有的市场资源。
黄卉称,本次政策的对象是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但由于公共租赁房源有限,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群体。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可以更多覆盖该类群体,以达到“应保尽保”。

Ⅳ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怎么打不开啊急着修改公租房申请表!

应该是 http://www.jjhome.cn/ 和www.jjfc.gov.cn
刚试过这二个地址都可以打专开属的

Ⅳ 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哪些证件和手续

九江市申请公租房需要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根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申请审批。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分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具体程序是:

(一)个人如实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免费领取申请表格。

2、申请表填写完整后,凭身份证、户口簿(或就业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住房、工资等证明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名。

(二)社区评议: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入户调查、群众评议。

(三)街道初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初审。

(四)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复审。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复审。

(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定: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对申请人对象、家庭成员资格进行审定。

(六)张榜公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将审查结果统一编号,在市政府网站、日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有异议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调查核实。

(七)摇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采取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公开摇号全过程接受公证人员现场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员现场监督。

(5)九江住房保障局意见和建议扩展阅读:

《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申请条件。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

(二)申请人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倍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三)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就业地劳动关系稳定即已签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四)申请人及家庭在所在城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选定一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能申请一套公共租赁住房。已享受公共租赁住房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参加房改购房或集资建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面向工业园区用工单位和园区就业人员出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由建设管理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

Ⅵ 九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人民政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版(九字〔2010〕16号),保权留市房产管理局,为更好地履行职责,将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Ⅶ 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各类社会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贫富差距尤为突出,人们在购房上没有得到最合理分配,中央在控制房价和限购上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效果并不明显,我个人认为,我国在高科技领域30年来,有着巨大成就,我们可以充分利用科技来加以控制。
1、人口户籍制度,必须要有重大改革。
公民身份证实现信息共享,使信息共享最大化,比如说,户籍部门、房产局等部门,在个人办理业务时候,都可以及时掌握某某某个人和家庭成员、 收入、 购房、 购车等等信息。
2、加大个人和家庭购房分配制度,合理利用现有土地,改善城市公共设施和绿化美化。
建议: 在限购命做出明确规定,1 、未满18岁的公民不得购房,2 、夫妻两人不得有多套房,如夫妻两人有一个孩子,只可以购房一套,依次往下推。在政策内可以出租。现有多套空置房,实行高额空置税,政府可以按市场价收回,进行统一调配,3、 在购房上实现计划政策,同时可以解决城市中拆迁等等问题的解决。有利提高公民生活水平,鼓励公民消费和旅游。

Ⅷ 市住房保障管理局与市政府外办哪个单位好

我感觉是市政府外办好。

Ⅸ 九江市公租房补贴:每月每户最高补贴12元/平方米

11月12日,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指出,为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对九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租赁补贴。前述所指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给予货币化补贴,支持其租赁市场住房解决住房困难。

《实施办法》显示,此次租赁补贴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经济开发技术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过渡期满后适用。

按照规定,租赁补贴的家庭保障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具体为:1人户家庭保障30平方米;2-3人户家庭保障45平方米;4人及以上户家庭保障60平方米。

根据住房保障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租赁补贴分两档实施差别化补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城镇特困人员和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补贴标准为12元/平方米·月·户,其他家庭补贴标准为8元/平方米·月·户。

按照《实施办法》的内容,租赁补贴原则上按月计算,按季发放。同时九江市财政部门根据租赁补贴资金计划指标和市、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通过的资金使用需求,向区财政部门拨付资金。区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区财政局按照财政规范程序直接发放到租赁补贴保障家庭个人账户。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对此指出,形成“实物配租+货币化补贴”组合补贴方式,一定程度上可盘活市场租赁住房资源。本次政策针对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的群体,提出了“货币化补贴”方式,制定了详细的面积标准、补贴标准以及资格确定、协议签订、信息备案以及资金发放流程。一方面公租房补贴的方式更为灵活,能够提升公租房保障效果;另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市场租赁用房,盘活现有的市场资源。

黄卉称,本次政策的对象是符合公租房补贴资格,但由于公共租赁房源有限,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群体。通过“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可以更多覆盖该类群体,以达到“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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