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苏州市姑苏区建设局局长是谁
苏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游膺.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邱晓翔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吴小华.
姑苏区目前城三区还未合并完成,新任局长尚未确定。
⑵ 建设局和城建局是一家么
建设局和城建局不是一家。
建设局,又叫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是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城建局,全称为城市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内设办公室等机构,属城市建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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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管理局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4、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5、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
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6、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8、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9、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设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建设管理局
⑶ 城建局和住建局是一回事吗
城建局和住建局是一样的。
城建局负责市政工程、园林工程、环境工程、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质量、竣工验收、安全等建设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使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研究制定城市建设资金的收费政策和标准;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工作。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路灯、绿化、排水、排涝、污水处理等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环境卫生和公用事业中的燃气、城市公共客运的维修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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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和市容市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负责管理市政建设、公用事业建设、园林绿化建设市场,对全市市政建设和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4、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定级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等相关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和公共、公用设施建设、城市市政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6、研究拟定城市建设与管理的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7、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⑷ 城建局和城管是一个单位吗分别是干什么的
不是一个的
城管的责任是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城管帽徽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政府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城建局的责任:
1、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
4、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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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和城管的区别:
一、内涵不同:
1、城管是指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责任不同:
1、城管的责任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2、城建局的责任
(1)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
(2)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
(3)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⑸ 苏州姑苏区社保局地址,急求!急急急
苏州姑苏区社保局已经合并到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址:解放东路117号。回2014年1月3号正式对答市民开放。部分行政审批窗口得到优化调整,独生子女证、老龄证等八个服务事项已下放至17个街道,市民可就近到所在街道办理。
合并后,姑苏区行政服务中心进驻部门22个,分别为工商姑苏分局、姑苏区国税局、市地税三分局、公安姑苏分局、姑苏消防大队、区委组织部,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科技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建设和市容市政局、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文化商旅发展局,区总工会,区台湾工作办公室、区民族宗教事务局;设置办事窗口113个,进驻办理事项14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6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类16项,行政服务类63项)。
⑹ 苏州市住房和建设局地铁怎么走
乘坐地铁1号线或4号线,乐桥站下车,5口出,东面就是
请点采纳,谢谢
⑺ 姑苏区建设局苏州平川路510号,从火车站乘多少路车
很近的。在火车站坐2号地铁1站路到 平河路东,4号口出站向东走300米就是平川路510号。
⑻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城市管理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⑼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苏州市地震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