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申请后多久发放
这个具体时间不知道,但是你可以看下“千人智库”的网站,那边有专门关于高层次人才的综合报道
2.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分两次发放间隔多久
两次补贴间隔时间为半年,且此期间社保不能中断。请知晓!
3. 人才引进宝安区的住房补贴是不是领完补助以前都得就在宝安工作呢
楼主问的是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吗?
我有一个朋友,本科的,申请了通过了,第一次拿到了7500元补贴,后面离职了,去了龙岗那边,第二次的7500元就拿不到了。
4. 2018年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多久发放收到的人进来
19.12.24申请,2月7日人社局12月第一批公示名单没我,当天看系统说公示中,今天20。02。15看系统变成待发专放。。属。。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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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更新:在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官网找到公示了,原来我是被划分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为受理单位,所以在市局官网的公示里查不到
目前还是发放中,银行信息里显示待发放,综合其他答主回答来看,这个环节大概会持续15-21天才能到账,款打给各个银行,陆续发放给个人
深圳的银行貌似是2月23才全面复工
3.6更新:今天中午收到了
5. 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追加资助已收到第一笔,但是现在想离职,需要退还已收到的第一笔资助吗求解答
人才租房补贴好像都是以个人名义申请的,跟公司没有关系,就算真的有关系的话,那只能会影响你的第二笔补助的发放,已经发放的是不可能退的。
6.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补贴对象有哪些
根据《关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7〕8号)的相关规定: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为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我市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一)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当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二)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在我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含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未享受我市购房优惠政策。
其中,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还应当具有我市户籍。
(三)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用人单位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
2.与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
(一)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二)工作经费。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一)提出申请。
1.奖励补贴。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与深圳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4)我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5)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收复印件并验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奖励补贴应当在认定后1年内首次申请(2016年度认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首次申请),并在其后4个年度内连续分别申请完毕,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年度奖励补贴。每人每任期年度仅限申请1次,不符合发放条件的不予发放该年度奖励补贴。
2.工作经费。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所在单位申请工作经费的,应当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其他单位提供注册登记证书或法人证书(需按相关要求完成年检,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3)与全职在深圳工作的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复印件并验原件)。
工作经费应当在两院院士当选或杰出人才认定后1年内申请(2016年度当选或认定的可在2017年底前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二)受理审核。
申请材料齐备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受理,并在接收材料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
(三)公示。
对审核合格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在次月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指定账户。
望采纳!
7. 宝安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补助扣税吗
宝安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补助说扣吗?宝安区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补助费扣
8. 申请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后购房还能领到补助吗
购房后就不能领到补贴了,不过这个补贴是一次性的,你只要领到了就是你的。
9. 宝安区级人才租房补贴分两次发放,第一次补贴拿到后辞职了,会影响第二次补贴吗,会被追回第一份吗
肯定不再发放第二次补贴了。至于前面是否追回,要看你们原来签订的人才引入协议,协议有的按照协议执行。一般情况下,是需要退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