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关住房补贴发放的问题
我来为你解答:
1、孙女已经登记了经济适用房产权所有人,不再是无房人,原则上不得享受住房补贴;
2、经济适用房办证不满五年不得转让,因此通过转让来改变房屋权属目前不可行;
3、但如果你家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住房补贴领取标准的规定的话,还是可以领取住房补贴的。
祝你顺利!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❷ 在深圳申请住房补贴时候,最后一项业务审核失败: “您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 不能申请租房补贴”。
去住建局申请退还以前的补贴,再申请。首次登录之后,会要求补录个人信息,只需按照提示操作,同步基本信息,然后点击“租房补贴申报”,再按照操作提示进行,即可成功申报。
由于申请是需要社会统一用户账号登录的,一般市民在入户深户的时候都已经注册过这个账号了,这里只需使用账号登录即可。
(2)加快保障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扩展阅读:
特别注意:
1、请按要求填写备注栏,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色栏;
2、请务必到银行柜台办理退款手续,银行对账单需加盖银行公章保存,并随函寄至市租赁中心;
3、请在递交申请表时一并提交申请人的身分证副本。
4、申请成功后,就轮到政府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材料了,如果符合申请要求的就会在网上公布“拟发放名单”,公示通过的随即安排发放补贴,公示名单查询方法,可以阅读上文第一步中的内容。
❸ 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需要提交配偶单位出具的住房补贴证明,请问配偶的单位性质会影响住房补贴额度吗
有可能的,住房补贴各省市政策不太一样,
比如重庆的职工实物分房面积是按家庭住房与配偶按职级比例分摊计算的,
配偶的情况是十分重要的。
另外据我所知全国多数省市实施住房补贴,都需要配偶单位出具香港证明,我就做这个工作,开过无数证明了。
❹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住房补贴怎样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住房优惠政策如下:
第五十条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由安置地政府按照统筹规划、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合理负担的原则给予保障,主要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现有住房或者租住周转住房,以及修建自有住房等方式解决。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单位工作后的住房补贴,由安置地政府或者接收安置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决。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到地方后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的住房补贴,按照安置地党和国家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 件人员的住房补贴的规定执行。
军队转业干部因配偶无住房补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超过家庭合理负担的部分,个人支付确有困难的,安置地政府应当视情给予购房补助或者优先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住房保障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加快保障住房补贴发放工作扩展阅读
定义
军队转业干部,是指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军队转业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军队转业干部为国防事业、军队建设作出了牺牲和贡献,应当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优待。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对象
担任团级以下职务(含处级以下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一)达到平时服现役最高年龄的;
(二)受军队编制员额限制不能调整使用的;
(三)因身体状况不能坚持军队正常工作但能够适应地方工作的;
(四)其他原因需要退出现役作转业安置的。
担任师级职务(含局级文职干部,下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50周岁以下的,本人申请,经批准可以安排转业,列入军队干部转业安置计划。
担任师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军队干部,年龄超过50周岁、地方工作需要的,可以批准转业,另行办理。
因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或者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建制成批军队干部的转业安置,由解放军总政治部与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协商办理。
参考资料:网络-军队转业干部
❺ 怎么写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计划安排
按时间节点写。
(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
(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设立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
备注: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❻ 好心人告诉我一下住房补贴的事
住房补贴范围: 是焦作市四城区及高新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低收住房困难家庭指的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无房户或有房屋产权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家庭。廉租家庭指的是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家庭。
住房标准: 市房管局根据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人均住房状况,统筹考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的统计分析结果、市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以及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的额度等因素,制定我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的租金补贴标准,并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住房补贴发放: 发放住房补贴要经过申报、登记调查、公示、备案、发放五个阶段。
在申报阶段,申报家庭应抽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到辖区指定的地点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焦作市城市廉租住房申报表,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书面申请;2.由单位或办事处、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低保户提供低保证);3.现居住地社区或单位开具的家庭居住情况证明,以及私有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4.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5.其他有关证件,如伤残证、医院诊断证明等。
在登记调查阶段,登记工作由各区负责组织实施。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逐户调查核实申报情况,拟定本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名单。
在公示汇总阶段,各区负责对拟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廉租家庭名单在辖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核,对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廉租家庭。各区负责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的申报资料整理归档,汇总成册,按户建立档案,并将相关信息全部录入电脑,建立信息库。每年6月底前组织完成审核、申报工作,确定当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户数。
在备案阶段,各区将录入整理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廉租家庭信息库以及汇总名册报市房管局,由市房管局统一汇总备案。
在发放阶段,各区发放住房补贴的名单确定后,由市房管局统一汇总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发放名单直接将租金补贴资金拨付到各区财政部门,由各区组织辖区内租金补贴发放工作。
在租金补贴发放工作中,若发现申报家庭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各区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对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廉租家庭资格的,经核实后予以取消资格,并追缴已冒领的租金补贴,收回租住的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