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巴南区民政局2012年超龄职工养老保险是如何办理的
一、试点社区和试点时间
(一)试点社区:由鱼洞街道、花溪街道、界石镇等11个镇街根据工作实际,分别选择辖区人口较多、社区服务和管理任务较重的30个社区进行试点(具体任务安排见附件1),并于2012年3月底前将社区工作站设置情况统计表上报至区社区服务指导中心(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66232829)。
(二)试点时间:从2012年3月起至2012年10月止。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各试点任务镇街按照“一居一站”的原则,在社区设立社区工作站,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三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机制,形成以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民委会会开展居民自治,以社区工作站开展服务工作的“三支队伍”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组织机构:社区工作站是社区居民委员会专业服务机构,是社区行政事务的执行主体,在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实行任务统一安排、场地统一使用、经费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管理,同时接受街道办事处的的指导和监督,并与其它社区组织相互联系、相互协助、密切配合。
(二)职能职责:履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实行群众性自治过程中剥离出来的本社区内各项行政性事务,以及与社区管理相关的其它社会职能。
1.服务群众工作。负责开展“三项制度”、 “三进三同”、入户调查、结对帮扶、人文关怀、社区服务等工作。
2.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倾听群众呼声,解决辖区居民、居民会议反映的问题,为群众服好务。
3.完成社区党组织交办事项,解决社区居委会提出的相关事宜。
4.维稳综治工作。负责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安全消防等工作。
5.民政事务工作。负责低保、优待、老龄及救济救助等工作。
6.计生卫生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卫生、健康教育等工作。
7.劳动保障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8.文体科教工作。负责文化体育、科普、居民学习教育等工作。
9.残疾人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工作。
10.负责镇街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设置。在社区工作站设置维稳综治、计生卫生、民政事务、劳动保障、文体科教、残疾人服务等工作岗位,具体承担政府下移的行政性事务和公共服务工作。
(四)人员管理。社区工作站人员由社区专职工作者组成,实行聘用制,聘期为三年(其中社区服务工作站组建时首次聘用期限到本届社区换届为止),按照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模式进行招录聘用和考核管理。每个社区工作站原则设置工作人员3-9人,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1名,站长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站长由居委会主任兼任,所有工作人员承担双重角色,兼职不兼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实施。各试点任务镇街务必高度重视社区工作站设置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将社区工作站设立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从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理顺社区内外关系、依法完善城市社区管理结构和切实增强城市社区自治功能着手,实现工作站依法行政,居委会依法自治,通过管理服务到位、自治职能归位,改变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化倾向,切实增强社区凝聚力。
(二)强化指导,规范管理。试点任务镇街要按照巴南委办发
〔2012〕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社区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站的工作指导。一是健全制度。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网格化分块管理制度、站务公开制度、综合考评制度、廉政建设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二是统一标识。以镇街为单位统一制作社区工作站吊牌(以“巴南区××街道(镇)××社区服务工作站”为格式由区民政局统一制作),与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党委的吊牌并排悬挂于社区服务站外;三是强化管理。指导社区工作站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抓好社区工作站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和知识培训,切实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水平,促进社区工作站规范化运作。
(三)强化引导、深入宣传。设立社区工作站是对传统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模式的一次突破,是构建“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社区管理新模式的关键环节,是继续深化社区体制改革、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市基层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利用居民大会、居务公开栏等载体,多渠道开展对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宣传,使社区单位和居民明确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积极参与改革。要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四)强化督导,如期完成。试点任务镇街要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站设立进度的督促检查,必须在2012年10月底前按照工作要求完成试点任务,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新经验和新作法,形成工作总结上报至区民政局社区服务指导中心,同时通过党政网上报电子文档。2012年11月,区民政局将组织人员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通报。
Ⅱ 公租房申请在哪里办理
房管局
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之所以将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作为解决当前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选择,是因为公共租赁住房相较个人购买、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个人出租等方式所具有的比较优势。
Ⅲ 重庆的保障性住房在什么部门申请地址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地址,通常都是在各房管局(所)。如果您是想问公租房的申请点在什么地方,请看下文:
渝北区
1
初审点
渝北区翠湖路418号4楼6405号
(渝北区房屋管理局)
67824077
2
双龙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双龙大道36号
(碧津公园对面渝北区卫校附属医院楼下)
67822812
3
双凤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空港大道港汇路1号6409号
67139650
4
龙溪房管所申请点
渝北区龙溪街道加州A3楼2号
(龙溪房管所)
67992673
5
渝北区房屋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渝北区两路双龙大道319号
678059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江北区
6
初审点(含申请点)
五里店远银大厦5楼
暂无
7
区行政大厅申请点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
67866606
8
鸿程大厦申请点
江北区鸿程大厦A栋8楼
(324医院旁)
67006061
9
江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
67860640
南岸区
10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岸区丁家嘴13号海棠溪房管所
62872618
11
南岸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南岸区双湖路1号
62986103
巴南区
12
初审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40号
66223016
13
巴县大道申请点
巴南区巴县大道70号(鱼洞房管所)
86530756
14
巴南区房地产权产籍监理所申请点
巴县大道37-26号
66234475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北碚区
15
初审点
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436号、404号(北碚区房管局)
68863281
16
蔡家岗申请点
北碚区蔡家岗镇竹林湾“同福花园”廉租房小区内
60308068
17
广州路申请点
北碚区广州路71号
60308066
18
北碚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6886029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沙坪坝区
19
初审点
沙坪坝区都市花园西路99号(沙区房管局住改办)
65462436
20
沙正街申请点
沙坪坝区沙正街77号(沙坪坝房管所)
65340061
21
沙坪坝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碚路32号附9号
6547961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九龙坡区
22
初审点
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区房管局)
61577121
23
西郊路申请点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楼大厅
68782797
24
九龙坡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68404788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经开园
2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龙晴路二号一楼(经开园国土房管分局)
67465636
高新园
26
初审点(含申请点)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大厦3楼
67033621
渝中区
27
初审点
渝中区民生路345号5楼(重客隆超市楼上)
63848034
28
解放碑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权路7号9楼(商业大厦美特斯邦威服饰店楼上)
63835267
29
七星岗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民生路206号4楼(新华日报旁)
63914207
30
两路口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两路口体育村38号7楼(体育馆)
63632468
31
大坪房管所申请点
渝中区大坪九坑子路3号3-1(大坪三院)
68708895
32
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63618426
备注:以上公布地点中初审点只接受咨询,不接受申请;申请点可接受咨询和申请。
高新区
33
初审点(含申请点)
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三路50号1楼(国土分局物业科)
68643877
经开区
34
初审点(含申请点)
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白鹤路139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件大厅1楼)
62982925
大渡口区
35
初审点(含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大渡口区房屋管理局2楼)
68082989
36
大渡口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申请点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68083101
Ⅳ 想知道: 重庆市 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在哪
应该在巴南区政府吧 茶园那边 猜测哈
Ⅳ 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简介
一、抄重庆市巴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02年4月23日挂牌成立。建立中心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的一个重大举措。
二、中心为区委、区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中心行使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服务的职能。中心成立了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中心的领导,管委会下设管理办公室,全权负责对中心的管理,内设综合科、监管科、投诉科。中心地点设立在鱼洞新世纪三楼,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现进驻了发改委、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分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农机局、农牧渔业局、商委(外经委)、卫生局、环保局、林业局、旅游局、市政委、房管局、国税局、地税局、公安分局、人防办、气象局、地震局、工商分局、质监局、规划分局、文广新局、消防支队、财政局共28个部门计429个行政审批、许可、登记、收费服务项目,共10个管理、工作人员。中心配备了触摸式电脑、办事指南等书面资料以及商务中心,以方便办事群众。
三、
重庆市巴南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管理分中心
地址:龙州大道1号1-18东侧
Ⅵ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设立个内设机构(正处级)、8个直属机构(正处级) 、5个事业单位(正处级)。 1.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市局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其他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承办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备查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内退税计划;组织实施出口退税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进出口税收政策的执行情况。
4.所得税处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规划核算处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组织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组织落实税收会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对外发布税收收入数据。
6.纳税服务处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
7.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数据管理和应用办法、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制度;组织实施本系统信息技术体系建设和监督、验收;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
8.财务管理处
拟订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等办法;审核汇编部门预算、决算;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组织实施本系统资产的购置、占有、使用、处置、清理等工作;承担着装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拟订年度采购计划,办理具体采购事项;规范本系统政府采购业务管理,防止和化解采购风险。
9.督察内审处
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
10.人事处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
11.巡视工作办公室
组织落实巡视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落实、协调、督办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议定、决定事项。
12.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办教育培训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教育培训经费管理和培训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系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
13.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4.国际税务管理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
指导、协调、检查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执行;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牵头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组织实施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本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1.市局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督办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牵头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
稽查局设6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2.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办法;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5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3.直属税务分局
负责重庆市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及跨省(市)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4.第一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北碚区国家税务局、两江新区国家税务局、北部新区国家税务局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5.第二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江北区国家税务局、渝北区国家税务局和直属税务分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6.第三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渝中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两路寸滩保税港区(西永综合保税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7.第四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大渡口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九龙坡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8.第五稽查局
主要负责重庆市南岸区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巴南区国家税务局和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局所辖范围内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 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服务、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运维;参与拟订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参与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技术标准、业务需求、资金使用等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3.税收科学研究所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科研工作规划、方案;承担税收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专题研究等工作;收集、整理税收资料;编辑税务内部期刊、地方税志。
4.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承担行业执业资格、资质审核认定及考试、培训工作;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
5.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
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
重庆市税务干部学校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