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连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保障条件(指市内四区):
(1)新就业职工类:申请人与市内四回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答动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5年;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
(2)城市无房家庭类:申请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有稳定的收入,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申请人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六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②国家机关、失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③市内四区退休的人员);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及高新园区没有房屋;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的,还应年满35周岁。
(3)符合经适房条件类: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家庭资产应符合下列标准:
①家庭人口为1人的不高于24万元;
②家庭人口为2人的人均不高于22万元;
③家庭人口为3人的人均不高于20万元;
④除房屋外其他单项资产不得超过家庭总资产标准的80%。感谢您的提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Ⅱ 大连住房保障网网址
http://www.dlzfbz.com/
Ⅲ 大连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Ⅳ 大连市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手续
申购经济适用房需符合三个条件 市国土房屋局人士表示,近期我市就将开展首批经济适用房的申购工作。其中,购房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二是家庭人均年收入1.2万元以下;三是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下。对于符合这三个条件的购房家庭,待看到各大媒体近期刊登的《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公告》后,可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内四区的国土资源和房屋分局窗口办理申购手...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及程序
廉租住房保障实行申请、审核、公示、轮侯、年度复核制度。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家庭待遇二年以上
(二)具有本市城镇户口;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待遇;
(四)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包括申请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薄所记载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的住房使用面积确定。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最低生活保障证或者低收入专项救助证明;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薄;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依据: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
以上转载希望有帮助
Ⅳ 大连住房保障中心的地址在哪啊
我只知道甘井子区在哪!你可以座6路410路408路409路等到甘井子下后!一直往前走也就是往甘井子消防队那块走!然后在往前走!你就会看到甘井子区受理中心了!
大连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246号
大连市廉租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82490844
中山区受理窗口:39858017
西岗区受理窗口:39612524
沙河口区受理窗口:39612565
甘井子区受理窗口:86602151
市国土房屋局
电话:
0411-83600793
0411-83607521
地址:
大连市西岗区西安街3号
Ⅵ 大连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
超过30周岁是符合条件之一,其他还有人均面积和收入,具体的看下大连政府第99号令的规定: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一) 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内四区城镇常住户口五年以上;
(二)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
(三)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十七平方米(含本数)以下(包括申购之日起前五年交易或者拆迁的住房建筑面积)。
未婚、丧偶无子女或离异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等单独生活的人员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应符合前款条件外,还应年满三十周岁。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按照同一地址户口簿记载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所有家庭成员分摊家庭成员全部住房建筑面积确定。
第十四条 市政府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居住条件情况,适时调整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保障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 家庭年收入按夫妇双方和未婚子女上一年度的收入之和计算。
家庭收入是指下列所得: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二)住房公积金;
(三)生产、经营、承包、承租所得;
(四)劳务报酬;
(五)股息红利;
(六)其他所得。
第十六条 每个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住房相关证明;
(三)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
(四)住房保障机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购家庭持规定的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对申购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发放《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单》,并将申购家庭的材料报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所在区设立的分局(以下简称区分局);
(三)区分局对申购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核实后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四)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定申购家庭的购房资格并公示,公示期限为十五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建立档案,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
(五)市住房保障机构就经济适用住房的项目位置、数量、面积、价格及报名参加摇号的日期和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告;
(六)申购家庭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认定单》报名参加摇号;
(七)市住房保障机构会同街道办事处、区分局对报名参加摇号家庭的收入和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并按照房源和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数量确定参加摇号的范围;
(八)市住房保障机构公开摇号确定入围名单和选房批次,在《大连日报》上公告,并向申购家庭发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申购家庭持《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办理购房手续。
已经取得《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单》的申购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购房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购。
Ⅶ 大连住房保障网
就你们长了两片嘴,当初石门山泡崖你们告诉画圈选我全选了没摇上(不公正的名义上的石门山)泉水子没摇上,如今你们又叫画圈结果我跳到你们的圈里了福佳没选,事后你们说全选的都照顾,事前你们干什么了,昏官污吏。。。。。。。。
Ⅷ 大连廉租房每年几月份开始办理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Ⅸ 大连经济适用房的手续和流程
手续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Ⅹ 大连住房补贴怎么申请
大连市将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受理工作。从月30日至7月22日(公休日除外),符合条件人员可到单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可组织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统一申报。其中,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到单位所在地社区领取和按要求填报《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外来务工人员家庭”类),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合格的申报材料。需要提醒的是,因申请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需代办的,代办人须持公证部门出具的委托公证书方可办理。
同时,经终审公示通过的家庭按年度保障计划指标情况进行摇号,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网站的“住房保障专栏”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摇号入围家庭按规定程序进行租房、领取补贴。
另悉,最终符合条件并享受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家庭,政府将给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保障期为5年。具体的补贴标准将依据政府测算的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每户家庭按照40平方米市场租金的10%予以补贴。即租住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每月补贴100元;租住甘井子区住房的,每个申请家庭每月补贴80元。
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持有本市市内四区居住证累计三年,且申请年度仍持有居住证的;
2、与市内四区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截止申请之日在市内四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
3、申请保障家庭需提供婚姻证明,按取得居住证的申请家庭成员计算上一年度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工作的人均年收入低于我市中低收入水平(按2013年度水平30238元);
4、申请之日前5年内,申请家庭成员在市内四区(含高新园区)没有且未曾拥有住房(包括承租的公有住房)。
申报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承诺声明书、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2、《大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3、申请家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婚姻证明(单身人员需提供个人具结保证的单身声明,签字并手印);
4、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缴纳证明;
5、在本市居住的家庭成员年收入证明;
6、审核部门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审核程序
1、单位所在地社区受理登记、扫描材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
3、委托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机构进行收入情况核对,并出具核对报告(纸质和电子数据)。
4、市内四区国土房屋局复审。
5、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