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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做什么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18 04:53:28

Ⅰ 住建局是干什么的

住建局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简称。

以县住建局为例,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的政策和制度制定,负责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工作职责,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等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规划。

(四)承担建立本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

指导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职责,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的监督执行工作职责,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

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八)承担指导城镇建设工程设施的防洪工作,指导城镇燃气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拟订全县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散装水泥的推广工作。

(十二)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指导监督县级建设民间组织的工作。负责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职责,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拟定人民防空事业的建设发展计划和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程平战结合工作,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及其它各项设施,为城市经济建设服务。

(十四)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做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Ⅱ 村镇规划与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是做什么的

工作内容: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规划管理、民房建设、工程质量、招投标、民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全面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村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实施工作。

3、负责本乡范围内单位建设工程选址、定点、审核呈报县建委核发村镇建设工程许可证的工作。

4、负责本乡范围内的市政工程实施和市政设施管理。

5、负责本乡范围内的民房建设管理工作含质量、安全核发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和签发施工许可证。

6、负责全乡农村建筑工匠的管理工作。

7、查处民房建设中的违章违法行为负责处理民房建设中的信访、投诉工作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8、协助县建委规划办、建管处、质监站、招投标办、房产管理处等部门做好:

(1)规划建设管理

(2)工程建设市场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

(3)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

(4)招投标管理

(5)房产交易、白蚁防治等工作。

9、接受乡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组织编制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3)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镇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4)负责全乡范围内农村个体工匠及按图施工的管理,严格控制无证及无设计图纸施工。

(5)乡域范围内的村容村貌及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6)全乡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

(7)负责全乡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8)查处全乡范围内的违章建筑。

(9)收缴规划建设中各类有关费用。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做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的相关明细

乡镇村镇规划建设站的目的在于确定村镇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规模,合理组织村镇各建设项目的用地与布局,妥善安排建设项目的进程,以便科学地、有计划地进行农村现代化建设,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其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在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前提下,对各项建设进行合理布局、协调发展并留有发展余地。

2、充分挖掘原有村镇用地的潜力,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和牧地。

3、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长期和近期的关系,确定适当的建设标准和分期实施计划。

4、充分利用原有设施,逐步改建、完善。

参考资料来源:

陇川县护国乡人民政府--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Ⅲ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什么工作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4号),设立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厅级建制,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价住房规划政策,参与廉租房资金安排有关工作;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3、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规和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负责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负责全省城乡规划管理和技法监察工作。
4、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 拟订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定额;组织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筑专业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按有关规定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拟订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
7、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村镇建设责任;拟定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村镇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全省重点镇建设。
9、指导和监督检查全省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工作。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拟订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12、组织制定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省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省房屋和市政工程相关项目招投活动的监督执法。
13、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14、负责全省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工作;管理全省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发展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编:110001

Ⅳ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 是个什么东东的

中央抄国家机关公务员住宅建设服务中心隶属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部级领导干部宿舍的建设和物业管理。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销售和物业管理。
(三)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房产和土地资源的实际状况,开发建设商品房。
(四)指导协调受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
(五)负责审批所属经济实体计划、利润分配、财务预算方案;对授权管理范围内的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对所属经济实体运营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按照现代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所属经济实体深化改革,提高市场竞争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
职能处:综合部、资产部、财务部、项目部、工程部、物业部。

Ⅳ 住宅便民服务专员是干什么的

一、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范围及代办员配置
各社区和行政村设立“便民服务中心”,各小区设立“便民服务点”。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设在社区、行政村办公地点,小区 “便民服务点”与周三坐岗接访合并办公。
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点)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代办员。各联村干部、村(小区)支书、主任(组长)、文书(报帐员)、大学生村官、计生联系员等为代办员。也可从其他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相关政策法规,乐心为民办事的人员中选择合适人选担任。有条件的可聘请专职人员。
便民服务代办员具体负责开展便民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主任、行政村联村干部是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小区联村干部是小区服务点负责人。
二、工作原则
公开便民。通过各种形式公示便民服务代理事项、代办流程、代办制度、代办地点和代办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
依法办事。严格执行为民服务代理工作制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杜绝暗箱操作。
熟悉业务。代办员要熟悉代理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有关要求,对申办人做到“一次性告知”。代理事项一经受理,要按照限时办结要求办理,代理事项办妥后,及时向申办当事人交接反馈。
无偿代办。除依据法律、法规应当交纳的规费外,便民服务活动不得向办事群众收取任何代办服务费用。
三、服务内容
1、户口申报、转迁,身份证换领等。(公安)
2、协助办理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的基础资料,联系殡葬事宜等。(民政)
3、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供求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援助;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参保人员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资格认证,死亡人员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宣传发动、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失业保险金和“4050”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发放等。(人劳社保)
4、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国土)
5、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政策宣传、咨询和办理资料的发放。(建设)
6、农民私人建房规划许可证办理;农民私人建房政策法规和技术咨询等。(规划)
7、土地流转信息审查、发布、上传;农产品买卖市场信息发布;有关生产技术、气候变化、抗灾、支农惠农政策传达;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粮食直补资金落实服务(农资综合直补属财政部门);育秧育苗、机耕机收等生产作业联系咨询;农业技术培训、咨询等。(农业)
8、林木采伐、运输申报。(林业)
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办理,村民县外医疗机构就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咨询;动员农村居民参加健康教育、负责分发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动员并组织参合农民参加健康体检、动员婚龄青年参加婚检,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村内重点人群(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重性精神病人等)的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好农村100人以上家庭聚餐报告工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改水、改厕及饮用水质检测等。(卫生)
10、再生育审批;生殖健康服务证、婚育证明等计生证照办量;外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计生政策宣传、咨询;优生“两免”服务券和避孕药具发放等。(计生)
11、个体工商户办照办理;工商政策宣传、咨询等(工商)
12、电力维修、抄表收费、用电咨询等。(供电)
13、残疾人证核发;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基本生活保障及康复工程)。(残联)
14、联系有线电视线路安装维护。(广电)
15、可以办理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程序
受理:凡属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的事项,均应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代办范围且必须由办事群众直接办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单位直接申请办理;对申请代办事项手续不全的,应告知补办相关材料;对手续齐全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承办单,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和代办期限等,并做好相应台帐登记。
传递:便民服务中心(代办点)代办人员要主动积极与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或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关窗口联系,对申请人申办事项及时递交相关窗口办理。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建立“便民快速通道”,及时安排办理便民服务事项。
回复:对受理办结的各类事项应及时回复申请人,并听取申请人的意见。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对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要及时与街道365便民服务中心或市效能投诉中心联系、反馈。
五、服务要求
村级便民服务总的要求是:群众办事,干部服务,努力做到村民办事不出村、干部服务帮到底、常年坚持不间断、群众满意为标准。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有固定办公场所。落实完善便民服务中心场地设施,提高软硬件建设标准,各社区、行政村“便民服务中心”做到“十个一”,即“一个场所、一块牌子、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部电话、一台电脑、一个公示栏、一名以上代办员、一套办事须知、一张便民服务卡”。在醒目适当地方张挂“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小区“便民服务点”也要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及便民服务设施,做到办事程序、值班制度、服务人员、联系电话等公开。
二是公示服务内容。各便民服务中心(服务点)应将服务内容、服务地点、代办员联系方式、以及相关代办服务制度等在社区、行政村、小区公示栏及其他方式公示,提高所在区域群众对实行便民服务制度和知晓率。
三是建立服务台帐。对受理所有代办事项应建立台帐,代办员应将代办事项受理时间、委托人、代办内容、代办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年底统一整理存档。
四是落实承诺服务。在便民服务活动中,代办员要通过形式方便群众办事做到态度热情,诚恳待人。按照服务事项的轻重缓急,能办的立即办;对一时办不了、事项复杂的,办理有一定难度的,想方设法积极协调办理;确实不能办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代办员应自觉廉洁自律,严禁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加强自身学习,注重提高服务能力水平。

Ⅵ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么的

各地区住房保障中心大体一样,下面以广州市为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务;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检查区(县级市)开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机关安居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拟订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住房货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年度标准。
(三)负责筹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补贴资金、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单位住房基金及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四)组织开展居民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关需求情况调查;拟订本市住房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五)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储备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保障性住房自建项目的组织实施;会同物价等部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并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工程项目有关优惠政策。
(七)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住房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审核和备案;负责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审核;负责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监督、处理房改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市与区、街(镇)住房保障信息网点工作。
(十)负责职工房改档案、住房保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待遇怎么样

房屋征收中心具体的工作内容有:房屋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摸底工作, 协调编写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各种公示等。规划方面应该不属于房屋征收中心的。工作的专业性不太高,但对人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也比较高。工作很繁琐,事情很多,具体说累不累还是看心态吧,还有就是看具体做什么工作,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累。
房产处也叫房管局: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待遇都不错,公务员待遇。

Ⅷ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属于哪个部门

属于建设局管辖。与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类似。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由市城乡建委设计处、住房处、科教处、节能处,和市开发办、配套办、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办、造价总站、建管总站、质监总站、安全管理总站、岗位培训中心、城建档案馆,以及市规划局、消防局、环保局、市商委、市公证处、保险公司、银行等20多个单位或部门派驻人员设置窗口组成。

政务办理中心采取“集中收件、集中出件、接办分离、内部运转”的工作模式,办理房地产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以及市管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相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

中心通过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强化内部管理、创新优质服务。

(8)住房建设服务中心做什么工作扩展阅读

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力实施“阳光行政”,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宗旨,以“建设一流环境、造就一流队伍、实施一流管理、追求一流服务”为目标,实行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前置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办事制度。

按照一般事项即时办理,复杂事项承诺办理,上报事项负责办理,重点事项联合办理,特殊事项集中办理,控制事项明确答复的“六制式”办理方式,将面向经济、面向社会、面向群众的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实行一门授理,一口对外,一口说清,一口收费,一班人联合踏勘,一条龙联动服务的“六个一”审批办法,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和百姓。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重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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