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现在在三亚买房有什么政策呢
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等。
在本市(区)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在本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购买住房及在海棠湾、崖州湾沿海一线购买商品住宅的,需提供从购房申请之日前在海南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黎觉行扩展阅读:
三亚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要求规定:
1、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住宅和产权式酒店客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本市住建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
2、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与网签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3、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第2套及以上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㈡ 2019年三亚市副市长叫什么
目前三亚市有7个副市长:
1、陈铁军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及综合协调宏观经济、营商环境建设、旅游、文化、体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统计、政务服务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营商环境服务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亚广播电视台、旅游景区管理工作,以及市天涯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三亚大小洞天发展有限公司、三亚鹿回头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财政工作;联系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国家统计局三亚调查队、中央储备粮三亚直属库、烟草专卖、盐业、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史志办、驻军工作。
2、周燕华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菜篮子、水务、扶贫、农垦、南繁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扶贫工作办公室、市供销合作社、三亚南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天涯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市南繁科研院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南繁科技城、菜篮子(市稳价办)工作;联系市农垦改革办、海南农垦立才农场有限公司、海南神泉集团有限公司、省南繁管理办公室、海南农垦南繁产业集团工作。
3、刘钊军
负责土地、矿产、海洋等自然资源管理、空间规划、测绘、城乡建设、园林环卫等方面工作;分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海洋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园林环卫管理局)、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海南电网三亚供电局工作。
4、张兆腾
负责公安、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抢险救灾等方面工作;分管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地震局)、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市数字化城管监控中心工作;联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城郊人民法院、市城郊人民检察院、市国家安全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支队、三亚出入境边检站、三亚凤凰出入境边检站工作。
5、何世刚
负责科技、工业、信息化产业、外国专家、卫生、健康、司法、交通运输、公路(铁路、机场)重点项目建设、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分管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外国专家局)、市科工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医疗保障局、三亚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三亚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协助市长分管深海科技城、大学城工作;联系民航、铁路、三亚公路局、三亚邮政局、市科协、电信、市红十字会工作。
6、周俊
负责教育、民族、对外合作交流、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执法、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知识产权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教育局、市民族事务局、市外事办公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工作;协助市长分管审计工作;联系驻市各高校、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侨联、市残联、市台联工作。
7、吴海峰
负责市交通运输
㈢ 三亚市财政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财政局内设16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新闻、文件督办、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拟定机关内部工作制度;承担机关财务和直属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教育培训规划;调查研究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状况;协助机关党委、工会、团支部、妇委会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三)综合科(三亚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拟定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监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对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和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基金;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费、罚没票据监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定和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海域使用金收入的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和汇总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财政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我市财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政策;拟定我市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负责拟定我市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等重要支出的保障机制;负责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对我市重点项目的财政投入和产出效益性进行分析;拟定我市财政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负责综合性政策问题的调研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
(五)预算科(税政科)
负责编制全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经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制订全市财政管理制度,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与建议;指导乡镇财政预算工作,批复乡镇财政决算;办理预算追加、调整事项;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审核和办理地方税收收入的退库业务,负责企业增值税退税申请的初审工作,研究税收政策、结构调研工作;联系、处理和协调与税务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
(六)国库科
管理本市预算指标;负责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划拨;办理预算指标追加、追减;负责市本级财政资金调度,汇总、编制市本级和全市财政总决算;分析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统一管理市本级财政资金账户,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七)行政政法科
负责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定行政性经费和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相应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监管有关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八)经济建设科
负责工业、交通、资源、建设、商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拟定重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对国家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使用效益进行分析、检查和监督,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九)农业科
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本级财政扶贫资金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选项、分配、借贷,并监督、跟踪反馈资金的使用效益;负责制定农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批复农、林、水等部门及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农口专项资金报账工作。
(十)社会保障科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本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贯彻实施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障金、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管理工作;拟订相应的财务制度;审核批复上述范围内单位年度预算和决算。
(十一)企业科
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提出本市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拟定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参与对民族贸易企业的认定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科
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负责审核本级预算部门和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对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和管理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处理投诉;统计汇总政府采购信息。
(十三)资产管理科
负责落实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计报表;按规定办理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承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关审批事项。
(十四)债务金融科
负责办理中央和地方投入的基本建设资金(包括国债转贷资金)的拨款;负责政府国内外债务的管理工作;办理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国外金融组织贷款的有关业务,对贷款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参与国外贷款谈判与磋商业务,审核办理担保手续;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组织农业保险工作;配合市政府在国内外的筹资,管好政府贷款项目的债务。
(十五)会计科
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负责全市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
(十六)财政督察办公室
对全市的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各部门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事件及违纪人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预算外资金收取、管理和使用等收支两条线情况的检查和监督;负责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对有征收任务部门的征收、退付预算收入以及本级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拨付的情况进行监督;负责起草全市财政监督的有关规章制度;按有关规定负责对会计任免和政府采购等活动进行监督。
㈣ 三亚市城建局副局长有几个都叫什么名字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局长——王铁明
副局长——黎觉行
副局长——吴墨凯
副局长——刘清伟
总工程师——孙器斌
㈤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市公务员局(副处级)和9个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信息综合、新闻发布、文电运转、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财务、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编制、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工作。
(二)就业促进科
拟定全市城乡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指导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审核专项就业资金的使用计划;负责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的管理;负责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许可审批;负责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三亚就业的管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负责对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认定与管理;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人力资源管理科(三亚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承办我市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内外人员(不含专家)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科级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政审工作;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接收单位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带家属的工作安排、子女的转学入学问题;负责对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优秀专家的推荐工作;组织市优秀专家选拔工作;负责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负责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审批;负责吸引国(境)内外专家、留学回国人员来三亚工作或定居以及国(境)内外机构在三亚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的管理工作。
(五)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科
负责主管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工作;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对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的分配实行宏观调控和指导监督;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与有关部门具体审核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离退休工作;负责除在省社会保险局参保的单位以外的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和因病或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初审;承担市级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六)社会保险科(三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综合拟定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办法、改革方案、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统计与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受理投诉、举报,并查处基金管理中违规、违纪案件;拟定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规则和办法;拟定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和管理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工伤和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违法违纪案件;指导并督促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开展工作;协调并处理好用工部门和劳动者为了维权的纠纷矛盾,组织处理相关突发事件;负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和年审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八)劳动关系科(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并督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监督企业单位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的实施;检查监督非法使用童工的情况,指导各用工单位使用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全市范围内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牵头协调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拟定完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工作流程。
市公务员局
贯彻落实有关公务员行为规范、培训、教育政策、规划和标准,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国家荣誉、政府奖励工作;负责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协助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管理办法,承办市政府报请市人大任免人员的任免手续,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具体事宜。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初步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的处分;组织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㈥ 谁能告诉我三亚市住房与房产管理局的办公电话是什么
截至2018年底,三亚市住房与房产管理局已改名,现规范名称叫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其电话为0898-88712345。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办公联系电话为 0898-88712345,其邮政编码为 572000,其办公地址位于三亚市河东路152号 。
(6)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黎觉行扩展阅读: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2、依法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指导监督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物业行业工作。
4、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和环境卫生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咨询、受理和审批工作。
5、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实物资产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委托公房的管理。
6、指导监督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和建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市建筑节能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7、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拟订相关专项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市燃气行业;指导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8、负责全市农村建设信息统计和危险房屋的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旧房改造工作;统筹全市乡村民宿建设管理工作。
9、培育、发展和维护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作业市场;组织全市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行业有关的普查、资源调查评估和统计申报工作。
10、负责全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负责全市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
11、负责检查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㈦ 三亚如何回应已售楼盘被查封
三亚半山半岛部分购房者因开发企业隐瞒房产已被法院查封的事实,购专买的房产无法办理个人属分户证,担心权益受损。三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半山半岛项目购房者反映的诉求,依法推进问题解决,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对于开发企业擅自出售法院查封财产的行为,市公安局于2018年2月11日进行立案侦查,全力侦办,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三亚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将在法律框架下,依法依规推进问题解决,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㈧ 三亚市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近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将按有关规定统一对全省各市县职工住房公内积金缴存基数进行容调整,调整后三亚最低标准1120元/月。
根据公告,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所在市(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上年度所在市(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具体最低标准为海口市、三亚市、三沙市及洋浦地区1120元/月;琼海市、儋州市1020元/月;其他市县970元/月。另外,根据公告,三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1831元/月。
据了解,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的,调整每年实施一次,以更好地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作,维护职工住房公积金合法权益。
㈨ 三亚什么时候实行商品房网签新规
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月24日发布通知称,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网签备案时限要求。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在提交网签资料时,必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网签备案。逾期不报送的,按未售房源处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2018年9月10日前,开发商应将已销售未网签房源统计表及认购协议和付款凭证报送至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逾期不报送的,按未售房源处理。
五、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未批销售、规避限购政策、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维护三亚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从重处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