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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住房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1-02-18 22:31:57

Ⅰ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Ⅱ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县级复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部门,是行政机关,是行政单位。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批准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所以县建设局是行政机关,不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行业管理。

(2)南昌县住房建设厅扩展阅读:

机关单位,指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Ⅲ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业及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房产行业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房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动态进行监测和分析;指导和推进房地产信息网络化建设。
(三)负责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廉租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监督县、区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廉租住房资金的安排和监管;负责拟订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房屋所有权登记、房产转让登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各类登记的管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和《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负责全市各类房屋面积测绘量算管理;负责全市集体土地房屋普查、统计工作。
(五)负责全市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各类房屋产籍档案和登记薄的建立、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落实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六)参与城镇国有土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制定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经营和开发利用工作。
(七)负责全市房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项目转让备案工作;负责《开发项目手册》制度建立和实施;负责商品房预售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拆迁单位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负责拆迁单位资质初审和年度考核工作;核发《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公告》,裁决拆迁纠纷;会同市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并定期公布;负责审核市重点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测算、核定具体拆迂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成本。
(九)负责全市房产市场的统一管理。负责拟订全市各类房屋的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并定期公布;负责规范全市房地产中介市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房地产市场机制;负责全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审查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的管理工作;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核发《房屋租赁证明》;负责住房置业担保管理。
(十)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物业管理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物业服务机构的资质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指导监督;负责指导和推动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配合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负责城区房管所转制资金的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和危房鉴定工作。负责全市直管公有住房的安全管理;负责全市危房鉴定工作,建立危房鉴定档案;编制房屋修缮定额及技术规章,推广先进工艺;负责全市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装饰装修的行政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资质管理和房屋测绘机构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市房屋白蚁防治行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十二)负责市住房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的管理;继续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受政府委托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规范运作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商品住房等多层次住房供应新体系;负责拟订公有住房出售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县、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各项业务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南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县规划建设局设8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并监督检查催办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政务信息、文电处理,起草局综合性文稿及审核各科室起草的文稿;负责保密工作和文书档案管理;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及政协提案;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和后勤服务工作;协同管理城市建设维护资金。2、政工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全局党组织建设和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职称评审;负责建设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工培训的管理工作及岗位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局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全系统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3、技术科负责全县城镇总体规划(不含县城)、详细规划、村庄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各专业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规划、工程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发展计划制定;负责制定全县城乡规划、建设的技术规定;组织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会审与审定;协调各业务科室有关技术管理问题;参与全县有关规划评审及技术鉴定会工作;负责组织县级优秀设计和工程评选;负责建设工程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工程综合验收;负责建设科技发展和技术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负责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规划用地科负责城乡规划区内用地规划管理工作,审定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和范围,核发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参与城乡各项规划编制与审查;参与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建议书审查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5、规划工程科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审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负责建筑物使用性质变更审批;参与扩初设计评审;参与竣工验收。6、城乡建设科负责制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的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提出全县城市建设维护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全县房开企业、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开发项目小区城建配套设施的建设;负责全县城镇供水、城乡燃气、市政公用、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镇道路占用、开挖的审批管理工作;参与市政公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会审、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审查建设工程绿化率,征收易地绿化补偿费和临时借用绿地补偿费。7、建筑业管理科负责全县建筑行业管理,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全县建筑市场、建筑制品和地方材料市场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定额、造价管理;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外来施工队伍的备案管理和协调工程招投标、合同鉴证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许可证;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与竣工验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8、监察法制科负责全县违反规划、建设与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具体行为的行政处罚;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中违法、违章行为投诉、举报的处置;负责本局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的行政执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城建监察管理工作。

Ⅳ 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房产预售审批职能吗

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 ,有 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 局,实际上应该叫房产管理 局,专主要负责房产登记属、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
建设局全称为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等。
过去,在一些地方房管局和建设局是分设的,按照国家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现在大多数地方将建设局、房管局合并,
设立了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包含了过去房管局和建设局的职能。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Ⅵ 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个人作业怎么查询

您好,
针对近期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使用虚假操作证导致建筑市场混乱、危及安全生产的现状,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重申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监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该厅要求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要将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作为企业或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信息记录在案,对不具备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在办理安装(拆除)告知手续时,要检查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审查意见和特种人员资格证原件,并将证书信息进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不得进行安装(拆除)工作。

该厅重申,从事各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程序办理相应的作业操作类别资格证,随时接受检查。初次领取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在3个月实习作业合格后方可独立作业。各级安监站在对项目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列为检查的重要内容,在检查时发现作业人员未持资格证或证书过期失效的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此外,严禁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到外省(市、自治区)办理资格证。

摘自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15.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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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住建厅是什么单位管什么的啊(详细)

住建厅是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和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具体如下:

(一)承担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编制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监督管理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

(二)承担保障全省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指导和监督市、县组织实施。

(三)承担推进全省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7)南昌县住房建设厅扩展阅读

住建厅职责分工:

1、关于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以及概算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后期,负责初步设计审批工作,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概算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管前期,牵头组织审查概算方案并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参与初步设计工作。

2、关于节约用水。省水利厅负责节约用水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订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制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计划用水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参与节约用水地方性法规、规划、政策的制定,根据节约用水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节约用水制度、办法和具体标准,落实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要求。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牵头组织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相关工作。

Ⅷ 住建厅和建设厅是不是一个单位

住建厅和建设厅是一个政府机构,仅是名称有所变化,过去称“建设厅”现改为“住建厅”;住建厅的全称为**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是省级政府的住房与建设行政主管职能部门。

Ⅸ 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上为什么查不到南昌县的房子合同备案

南昌县的房子合同备案在南昌县房管局,他没有合并到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你要查的话,只能去南昌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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