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宁波买房落户有福利吗
异地购房是指购房者的户口所在地和要购房屋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省份。
异地买房需要手版续如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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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⑵ 外地户口的公务员在工作地可以享有住房补贴么
我老家是安阳的,现在在三门峡工作,是2003年的公务员,户口还在老家,但是公务专员的福利、补贴、公积金等属待遇都是可以享受的。公务员的待遇不以户籍为根据。大胆地选择你的工作地吧,公务员的待遇你不必考虑!祝你好运!
⑶ 本人宁波人,现无房无工作,问国家有什么对应补助
对于这样的无业者,街道协助你进行就业的义务,一般来说公益性岗位推荐你去做。所以一般来说都能够找到工作。如果你一直没有工作,到女的到40岁,男的到50岁社保,会有4050政策可以补贴一部分。
⑷ 外地户口宁波买房落户最新政策
关于购房入户
信息来源:宁波市公安局网站 2009-08-11 10:13:10浏览次数: 440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08]113号),为进一步理顺市区落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切实改善民生,市公安局决定于2009年3月3日起在市区各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开始受理购房落户申请。
一、实施范围
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市六区行政区划范围。
二、适用时限
购房落户政策适用2008年12月31日起取得住房所有权人员。对于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12月30日期间购房,符合购房落户申请条件的参照现行政策执行。
三、适用对象
(一)在适用时限、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包括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包括45周岁、以受理落户申请日期为限)以下的人员;
(二)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到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
(三)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本政策所指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是指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荣誉称号的;获得国家、本省、本市及县(市)区级党委授予的“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获得本市有关市级部门、单位授予的“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人员);
(四)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
四、落户条件
(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
(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己实际居住;
(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五、所需证明材料:
第一类: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年龄在45周岁以下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房屋产权证;
(二)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二类:引进人才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盖有人事部门印章的《人员调动(流动)介绍信》或《调入市区人员核准表》;
(二)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三类:优秀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荣誉证书;
(二)劳动合同;
(三)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四)房屋产权证;
(五)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第四类: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购房落户所需证明材料:
(一)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费参保证明;
(三)房屋产权证(需有房地部门标注证明);
(四)原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六、工作时限:
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将有关材料报公安分局审批;公安分局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如遇政策性问题报市公安局核准;市公安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决定,并将核准结果返回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户证中心)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七、联系方式:
海曙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119541;
江东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848733;
江北公安分局户证中心咨询电话:87667110;
镇海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635215;
鄞州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155355;
北仑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83550;
大榭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6777111;
东钱湖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8366701;
高新区公安分局户政接待咨询电话:87901381。
⑸ 公司规定有房补钱300元,外地人有,宁波本地人没有,合法吗
没有什么合法不合法,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而每一个规章制度都有自内己的容特性,都是根据公司的需要来定制的,每一个公司在定制规章制度的时候,都是站在整个公司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不是站在个人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事情是十全十美的,公司的规章制度也是一样,或多或少都存在漏洞,不管是否合理,只要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我认为存在即是合理。
⑹ 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怎么办理去哪儿领
一、宁波大学生购房补贴办理地点:
购房户向购房所在地财税部门申请购房补贴。其中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征管区域内购房补贴资金的申报受理和发放工作,具体范围为:海曙区、江东区全部;江北区城市规划区部
分(不含甬江、庄桥、慈城、洪塘);高新区杨木碶路以西部分;鄞州区书香景苑及纳入市房产局直接发证的飞虹新村部分。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以属地原则由
各地财政负担。考虑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因购房补贴政策财政压力较重,对市局契税中心负责办理的三区购房补贴,市级财政按实际补贴发放额的20%给予补助。
二、购房补贴办理程序:
1.资格认定:高校毕业生填写《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携带在甬各级机关提供录用有关证明或企事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初核,由各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其中市本级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复核,凭表按有关规定办理购房补贴手续。
2.自2014年9月20日起至2015年9月19日止,对高校毕业生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1%的购房补贴;对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普通住房的购房户,给予房价总额0.75%的购房补贴。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3.各级财税部门凭户口簿、学历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和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开具的首套房证明,购房户按规定缴纳相关税款以后,办理补贴手续。
4.购房补贴受理发放的截止时间为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开具后半年之内办理;二手房在产权登记受理后半年之内办理。
⑺ 本人宁波人无住房无工作问有什么政策补贴
那要看你年龄多大,一年可以办低保
⑻ 宁波市基础人才领购房补贴有要求所在单位必须要交住房公积金才能领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⑼ 宁波购房优惠政策
十年内的全日制大学毕业的,购买100平方以下的首套房返还购房款的1%。回
新政策明确,2015年答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宁波,不管是购置住宅,还是购置非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均可按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
简单点说,原来要缴3%契税的——包括14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普通住宅、商铺、写字楼,140平方米以下的非家庭唯一住房,现在最终只要缴1.5%;
原来契税为总房价1.5%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现在只要0.75%;
原来契税为1%的——即面积14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则减至0.5%。
⑽ 我的户口在外地,我能本单位享受住房补贴吗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回的职工,发放的现金答补贴,主要看单位的制度 住房补贴是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主要看单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