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市经适房申请审核是由哪个部门管理执行的,举报改向哪个部门进行举报
首先向所属来街道提出申请自,然后由相关的六个部门进行审核并验证其真实性!最后由所属区域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中进行摇号,给出选房的先后顺序! 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962121
监督举报信箱:大沽路100号上海市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0003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64372398
监督举报信箱:复兴中路1331号徐汇区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0031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监督举报电话:64881740
监督举报信箱:莘松路555号闵行区住房保障监督举报信箱,邮编201100
监督举报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❷ 徐汇公租房受理处已装修完毕 下月接受市民咨询
我想申请公租房
❸ 徐汇区经济适用房第六批2649号两居室排多少号 在哪里能查到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2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内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容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经济适用房具体申请条件由地方制定细则,各地略有不同。
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申请:申请家庭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初审: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意见。
复审: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复审并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备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予以备案。
❹ 上海徐汇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怎么办理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版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权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❺ 2016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上海公租房是解决新到上海就业的职工等夹心群体的住房困难的一个住房产品。上海的公租房并非归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上海公租房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那么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如何申请上海公租房?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
上海公租房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复印件;(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海公租房申请区域范围:
上海公租房申请政策从去年起已经扩大了户籍地住房不计建筑面积的适用区域范围,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本市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和浦东新区(不含原南汇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上海公租房租金价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运营机构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和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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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上海徐汇经适房如何申请,电话是多少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四)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五)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六)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七)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单,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定期自动转存明细单,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八)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九)其他相关材料。
❼ 上海徐汇区首批公租房下月起招租
本帖最后由 一个人的世界 于 2011-11-13 16:16 编辑 在上海中心城区工作的“夹心层”无房户有了好消息:徐汇区公租房项目已进入“收官”阶段,从11月开始供应市场的公租房项目有两处,分别为馨宁公寓和田东佳苑,在建项目是龙南佳苑。 馨宁公寓位于华发路406弄,小区分为东西两片,西片为公租房,有11幢高层,共有房屋2900套;东区片为配套商品房。小区内有小块集中绿化、儿童游乐区、社区医疗卫生点及集中式商业。周边以住宅小区为主,有多条公交线路,距上海南站约4公里左右,从幼儿园到大学一应俱全。商业与公共配套设施有超市、商业街、大华医院、长桥街道社区健康中心等。 徐汇区公租房田东佳苑位于漕东路,小区为1幢15层高层建筑,共有房屋124套。周边配套设施成熟,超市、菜场、银行、医院、教育等一应俱全,小区位于上海体育馆附近,交通便利。 龙南佳苑东靠长峰小区,西依叠加苑小区,南临夏泰浜路,北邻龙水南路,项目将于近期开工,建成后可解决近1500户家庭的阶段性居住困难。 为尽快完成招租准备工作,徐汇区组建了两家公租房运营机构。其中,汇成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公租房建设事宜,惠众公租房公司负责区筹房源的分配、审核、供应和管理等。徐汇区房管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周雄鹰介绍,徐汇区的公租房租金由运营机构委托有资质的专业估价机构评估产生,按略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赁价格。目前,馨宁公寓租金的市场评估价格为每月每平方米48元,本次供应将不高于市场租金水平。田东佳苑的租金标准为1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7元,2房1厅不高于每月每平方米56元。 徐汇区公租房无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应按时缴纳房屋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水、电、煤、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租赁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入住对象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合同到期后仍需租赁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向运营公司提出申请,运营公司应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徐汇区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可续租,统一入住对象租赁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6年,且承租期内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员。
❽ 1993年我在上海徐汇区住宅公司干了一年左右最近去社保中心查养老金查不出我该怎么办
一、 电话查询,可拨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咨询服务电话:12333。
二、内 窗口查询,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容及社保卡号至当地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三、终端查询。参保市民可通过该终端进行社会保险查询、社保卡服务、个人权益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功能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