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对于住房补贴有什么规定没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管理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1998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1998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1998年月均标准工资*1999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参考资料:http://www.cnxuexi.com/jiuye/guanlinan/laodongfawu/gongshangbaoxian/34145.htm
⑵ 我想问没有住房的城市居民有没有住房补贴
经济适用房还要看你是什么户口才可以,现在一般城市户口才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农村户口都是宅基地。置于你为什么申请不到还用问吗? 不过国家近几年一直都在打击这个现象。
⑶ 南昌职工购买公有住房(房改房)的条件
1996年出台的《南昌市房改出售公有住房暂行规定》规定:不成套的公有住房暂不能出售。当时主要考虑不成套住房出售后,在公用部位使用和维修中易产生纠纷。这一政策对房改初期积极稳妥地推进公房出售起了积极作用。经过多年来房改工作的不断深化,我市公有住房主体发生了显著变化,大部分可售公房已出售给职工。截止到2002年底,全市累计出售公房达28万套,占可售公房的90%以上,剩下的公有住房中绝大部分是受当时政策限制暂不予出售的不成套住房,而居住的职工大多为参加工作多年的老职工。
为了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增加住房有效流通量,满足各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需要放开对不成套公有住房暂不出售的限制。
放宽公有住房出售范围是指符合房屋使用经界清楚,共用部位维修责任可以明确并且维修自理的非成套公有住房(不包括已列入拆迁改造范围、产有争议、属危险房屋、严重损坏房屋的非成套公房),可按1996年的房改售房政策出售。
哪些公有住房承租权不能转让?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有住房承租权不得转让:1.未取得住房租赁合法证件的;2.有房屋租赁、使用纠纷的;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拆改结构的;4.已列入拆迁改造范围的;5.转让后,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的;6.涉及代管房及其他需要落实政策房产的;7.同户籍家庭成员不能协商一致的;8.违法搭建的;9.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不宜转让的。
哪些情况可免收补偿费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变更承租户可免收补偿费用:1.承租人死亡,与其同户籍同住两年以上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成员申请继续承租的;
2.法院判决、调解离婚以及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的;
3.承租人已在他处购房或他处有住房户口迁出,与其同户籍同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申请继续承租的;
4.套式房屋由两人分割承租,相互之间转让承租权的;5.拆迁安置的几套住房,由一人承租的,安置协议中有其使用份额且他处无住房的人申请承租其中一处住房的;
6.转让人为最低保障线以下的。
因历史遗留的各种房屋如何办理房产证?
单位、个人在1999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商品房屋只须持市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交款凭证(含收款收据)、房屋安全证明,即可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申请房屋面积测量,取得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后再持上述资料申请产权登记。经审查权属清楚的,市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
房屋被拆迁单位或个人在1999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拆迁安置房屋,只须持拆迁安置部门签订(或由拆迁管理部门认可)的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新旧差价交款凭证(含收款收据)、房屋安全证明,即可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申请房屋面积测量,取得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后再持上述资料申请产权登记。经审查权属清楚的,市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若权属无法确认,登报告示30天后权属无异议,再由市房管部门审核发证。
1999年12月31日前已竣工的单位自建住房,建设单位只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安全证明以及补交有关规费书面承诺,即可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申请房屋面积测量,取得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后再持上述资料申请产权登记,登报告示30天后权属无异议,市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审批发证。
1999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房改房,售房单位只须持房屋安全证明以及补交有关规费书面承诺,即可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申请房屋面积测量,取得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后再持上述资料申请产权登记,登报告示30天后权属无异议,由市房管部门核发《房改售房产权办理通知单》,售房单位凭此单及房改审批资料申请个人房改房产权登记,市房管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发证。购房落户的具体政策是什么?如何办理?凡在南昌市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房和银行按揭购房)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准许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户。
购房落户凭房主申请报告,落户人员的户籍证明、街办或乡(镇)村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乡(镇)以上计划生育证明、房屋产权证、商品房购售或买卖合同原件,房屋交易协议书和过户手续申请办理。
建筑面积不到五十平方米需落户的,必须要有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在市区居住满五年以上,年龄不满50周岁,申请还应提供单位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县以上劳动人事部门签证一年期以上的录(聘)用合同,或街办以上行政单位出具的从事第三产业满一年的证明,以及派出所签发的连续五年的《暂住证》。
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公安分(县)局审批,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只收取少量工本费(准迁证每张6元)不收取其它任何城市增容费等类似费用。
个人购买住房契税的标准是多少?
2005年年底前,个人凡在我市(红谷滩新区除外)购买商品住房、存量住房(含交换),契税均按房屋成交价格的2%征收,个人实际负担1%,地方财政补贴1%。
2005年前,个人凡在红谷滩新区购买各类房屋应缴纳的契税由财政全额贴补。如何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手续?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手续很简单,单位只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单位公积金备缴帐号,中心将通过系统操作直接为单位打印出按新缴存比例计算公积金月缴金额。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简化了很多,只需经过三个步骤:1.贷款的申请与受理;2.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孺子路223号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三楼)审批;3.银行发放贷款。只要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完整,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至发放贷款完成只需5-8个工作日就可完成。
住房补贴的审批发放程序?
1.职工住房补贴的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对职工住房状况进行普查登记,建立职工住房档案和住房补贴发放情况备查制度。单位应综合普查资料后,将《南昌市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核定表》及《南昌市单位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核定表》报市房改办核定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职工住房补贴的审批、拨付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市房改办核定同意补贴的职工人数及补贴额,结合单位住房基金的筹集情况,将职工的住房按月补贴和按照轮候制度确定的一次性补贴支出列入单位年度预算,每年三季度将《年度单位职工住房补贴预算申报表》先报市房改办核定后再按经费领拨渠道上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单位下达住房补贴支出预算指标,并按期(月)将补贴资金下拨至单位在市住房资金管理处设立的单位住房基金帐户。3.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单位应在自筹或财政下拨的资金到位后,将个人的补贴资金统一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处的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专户。
职工的按月补贴,由单位在每月发薪之日起5日内随工资发放并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处的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专户。
4.职工住房补贴的支取(一)支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申请支取存储在市住房资金管理处的住房补贴:
(1)购置住房和购房还贷;(2)离休、退休;(3)调离本市;(4)亡故。(二)支取程序:(1)填写《南昌市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支取申请表》;(2)单位签署意见;(3)报市房改办审核;(4)到市住房资金管理处办理支取手续。属于购房的,由市住房资金管理处将住房补贴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属于支取的,由市住房资金管理处开具支取凭证,到经办银行办理取款手续。物业管理的服务内容有哪些?物业管理融管理、经营、服务于一体,其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其基本内容按服务的性质和提供的方式可分为以下三项:
1.常规性的公共服务(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及其档案资料的建立;
(2)环境卫生的管理: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日常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3)绿化管理:包括园林绿地的营造和保养,物业整体环境的美化等;
(4)治安管理:包括物业区域内的安全、保卫、警戒等以及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以及排除各种干扰,保持物业区域的安静;
(5)消防管理:包括火灾的预防及发生火灾时的救护与处理;(6)车辆道路管理。2.针对性的专项服务:指物业管理公司为业主需要事先设立服务项目,由业主自行选择提供的各项服务,包括各类代收代缴代办服务,车辆保管、家电维修、室内装修、中介代理、文化娱乐等。
3.委托性的特约服务:指物业管理公司在专项服务中未设立,为满足业主的个别需求在可能情况下提供的特约服务,如心理咨询、护理等。
住宅维修基金是指什么?
维修基金如何归集、管理和使用?
为了解决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经费问题,保障住房售后的维修养护管理,维护住房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保证物业管理的顺利实施。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不是某种收费,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维修基金归集和管理:商品房在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在购房合同中签订有关维修基金缴交条款,由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维维修基金,维修基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代收,并按栋设帐;公有住房在按房改政策向职工个人出售时,购房者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交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代收。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由代收单位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代管。
商品房、存量房(含房改房)未缴交维修基金的,在该房屋上市交易时补交。具体补交标准为:商品房、存量房(不含房改房)为成交价的2%,由买方承担;房改房为每平方建筑面积6.8元,由购房人承担。
维修基金的使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年度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拨
⑷ 我们怎么没有房屋补贴
楼主您好!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回;答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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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在买房时没有获得补贴,现在是否可以领取住房补贴呢
住房补贴只适用于,无住房或住房未达标准的职工,
⑹ 事业单位新人,为什么我们没有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分为提租补贴和无房补贴(又叫购房补贴)。提租补贴入职后就有。无房补贴试用期是没有的。试用期过后如果留用,再一次性补发试用期内的无房补贴
⑺ 有工作,但是没用房子,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上年人均年收入,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单人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
祝你顺利解决、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已领取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
你的其他条件没有问题我来为你解答、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条件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条件主要看收入了,只要你年收入低于3万元就可以申请:
1、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
2、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且可以同时申请“三补贴”!
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具有本市市内六区
⑻ 住房补贴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住房补贴标准: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 /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 2005年1月1日以后我国就开始实行定额发放住房补贴了。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除了上面住房补贴的标准以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政策的内容:
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现金补贴。
住房补贴的发放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来进行的,其中的原则包括: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都是职工。不过,其中已经按照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