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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公共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1-02-19 22:40:14

❶ 我没有结婚,在廊坊申请公租房可以申请多少平米的

当地人来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自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❷ 廊坊那个是廉租房还是公租房

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租房和廉租房:
1、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2、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❸ 请问谁知道关于2016年廊坊市廉租房需要关注哪个公众号可以知道最新动态

关注廊坊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❹ 廊坊公租房一个平方多少钱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❺ 请问在廊坊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请详细说下条件。

户口在人才市场也就意味着你是廊坊本地户口,根据《廊坊市区2018年公共住房保障申请公告》可以按照市内常住户口身份申请。

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户口的家庭(含单亲和单身家庭),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申请家庭是指夫妇双方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年满26周岁的单身(未婚或离婚、丧偶未带子女)家庭。

2、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家庭,2018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7年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即56211元)以下,且家庭总资产在45万元以下。

家庭可支配收入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工资(含退休金)、奖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和生产、经营、投资、承包、承租所得(家庭成员为边海防、高山海岛、舰艇部队、特殊艰苦岗位工作现役军人的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优抚对象依法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和护理费等待遇,在准入审核中不计入家庭收入。

家庭总资产是指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工商注册企业资本金或出资额、房产、车辆、各种生产经营及家用设备现市值评估额的总和。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有单位的,由单位开具证明;没有单位的,由本人书面具结。最低收入家庭以《低保证》为证明(《低保证》户主姓名应为申请人或其配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享受公共住房保障。

4、无房户或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且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5)廊坊公共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一、申请受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2018年8月27日—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发布公告。在居委会、街道办(乡镇政府)、区住房保障部门醒目位置张贴申请公告,在“廊坊政府网”和“廊坊房地产业信息网”发布申请公告。

2、申请审核。

(1)市区常住城镇户口家庭到户籍所在居委会或乡镇政府申请领表、填表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居委会初审、街道办(乡镇政府)复审公示、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审核房产、区民政部门审核收入资产婚姻、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对初步合格家庭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汇总公示。

(2)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向营业执照注册地街道办(乡镇政府)领取申请表,申请人将申请表及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到用人单位进行汇总。

(3)由用人单位统一上报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复审公示、经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审核房产,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后,对合格人员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终审汇总公示。

3、汇总公示。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终审合格人员进行梳理汇总,并在“廊坊政府网”和“廊坊房地产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家庭,列入本次公共住房保障范围。

三、公共住房保障形式

本次公共住房申请全部为实物配租。申请公共住房保障后,不能再申请限价商品房等其它住房保障形式。

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配租公共住房实物房源并按一定标准收取租金的保障方式。本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房源暂不确定,对申请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待实物配租房源确定后参与统一摇号。

四、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316-2236978

咨询地点:廊坊市新源道188号金桥大厦1楼105房间

❻ 廊坊公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要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后进行配租。申请公共租回赁房,应向住房保障部答门提交以下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五项资料须备齐: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❼ 廊坊公租房申请条件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❽ 廊坊公租房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版申请的相关步骤权: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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