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邹平住房建设局

邹平住房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2-20 18:31:28

⑴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应急管理、机关资产、车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办理市政府督办事项;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按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城乡建设档案工作。
人事科
负责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局党委管理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劳动人事的具体工作;协同职称主管部门开展职称评聘工作;指导行业劳动工资、社会养老、保障医疗;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内人武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财务科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研究建设领域财税价格政策;负责行业计划和统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责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进行内部审计;承办全市城市建设利用外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有关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科
代市政府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和制度;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监督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办理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工程建设科
拟订全市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全市建筑业、装饰装修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建设行业劳动安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监督执行建设监理、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标准;指导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建设机械的行业管理工作;承办有关涉外事宜。
科教设计科
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组织指导本系统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制度并监督执行;管理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组织编制城乡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和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标准;负责施工图审查机构和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格审核报批、管理工作。
城市建设管理科
拟订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措施;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工作;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工作;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组织、指导城市防汛排涝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行业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工作。
村镇建设科
拟定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议;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承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和推进城镇化工作;承担市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指导规范全市住房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的有关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屋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承担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⑵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 建设局(住建局)项目办 具体是干什么工作的

  1. 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建设局与住建局是一个概念,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决定于当地政府编办的机构命名。

  2. 主要职能有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建设行业行政监察工作。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研究拟定加快全市城镇化进程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市城市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和市域城镇体系的编制、报批工作;参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选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负责市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许可证及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管理全市装饰(含室内装饰)行业;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市外工程承包的建筑劳务合作;负责核发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城市广告及设施、城市公共客运、园林、市容环境卫生、城建监察工作以及城镇规划区的绿化工作;负责全市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市城市规划区供水、燃气、市政工程及设施、公共客运、园林、城建监察工作。

    (五)指导全市住宅建设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总量;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的拟定并监督实施;指导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的归集、使用、管理;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房地产发证、交易等工作;指导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负责一切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管理。

    (七)制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制定行业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八)管理全市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省外、国(境)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九)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纪律检查工作及工、青、妇、老干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住建局,建设局和城建局一样吗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回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答行政部门;
2、城建局--主管城镇建设(主要指城管大队负责的市容市貌);
3、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4、几年前只有建委后来改为城建局,现在细化为城镇建设局与城市住宅建设局。

⑸ 住建局和城建局有什么区别他们都是负责做什么的。

住建局是房子报建统一,城建局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⑹ 应急管理部和城乡住房建设局是什么关系

应急管理部和城乡住房建设局是两个分别独立的部门。应急管理部主要对各种紧急的事务进行处理,而城乡住房建设局主要对城乡的住宅建设等进行规范化管理。

⑺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7)邹平住房建设局扩展阅读:

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阅读全文

与邹平住房建设局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