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
局长、党委书记:刘子利
负责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处,党委办公室(窗口办)、组织部、老干部处、人事处。
党委副书记:马根英
负责宣传、工会、团委和机关党委及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分管宣传部、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副局长:路红
负责科技教育和外事、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和房屋安全使用工作。分管科技教育处、房屋管理处(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处)、天津市公房公用管理处、天津市房产总公司、天津市风貌建筑管理办公室、天津市国土房屋职业学院、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天津市风貌建筑整理公司、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
纪检组长:张庆星
负责纪检监察和纠风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副局长:许 南
负责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和拆迁安置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处、拆迁安置办公室、天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公共租赁房屋中心)、天津市保障住房建设投融资公司、天津市公积金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副局长:王莙
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土地测绘和房屋测量工作。分管房地产市场处、天津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天津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天津市国土资源测绘和房屋测量中心。联系天津市房地产业协会、天津市房地产估价协会。
副局长: 张凤和
负责土地规划管理、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分管规划管理处、土地资源管理处、房地权籍管理处、执法监察处(裁决处)、天津市开垦征地事务中心、天津市地籍管理中心、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研究中心、执法监察总队、天津市房地产权登记发证中心。联系天津市土地学会。
总经济师:张志升
负责土地利用管理、土地交易、土地收购整理储备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土地利用处、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天津市土地结构收购中心、天津市成本审核中心、信息中心。联系天津市土地估价师协会。
副巡视员:周国忠
负责政策法规、督查、信访、财务、审计及综治、应急管理、防汛抗旱和机关安全保卫、后勤管理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规处、督查室、信访处、财务处、审计处、机关服务中心。分管办公室日常工作。
副巡视员:王德铭
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分管地质矿产环境管理处、地质勘查管理处、地热资源管理处、天津市地质事务中心、天津市地质资料馆。联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天津市矿业协会。
副巡视员:陈恒斌
负责物业管理工作。分管物业管理处、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物业事务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招投标中心。联系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Ⅱ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是怎样的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领导分工方面,由于可能随时会有人员内变动,建议您查看天容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来详细了解,以下为步骤:
第一步:打开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网页链接,点击中间红框里面的“机构设置”。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联系电话:022-23300613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
工作信箱:[email protected]
Ⅲ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业务管理岗是做什么工作的,工资待遇怎么样
业务岗位,具体工作较多,大致分为对公、对私,主要是看你了解那个方面的工作内容。待遇在天津市来讲是可以的基本能够在最低工资的5倍以上左右
Ⅳ 请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待遇如何,福利好吗。是正是编制,计算机软件开发和运行维护岗,有人知道吗
好爆了 是不是编制要看情况了 合同工没编制 要至少干3年才能有如编的可能(注意是:可能) 你你好厉害呀 是怎么找到这种类型的工作呀
Ⅳ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Ⅵ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下属单位
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业务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户服务中心
积金管理中心项目贷款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油田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平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北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红桥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塘沽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汉沽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丽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西青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津南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北辰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河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清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静海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宝坻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蓟县管理部
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管理部
Ⅶ 天津市有没有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这个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
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天津市那个部门管理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的主体是天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2002年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
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
Ⅸ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抄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六)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