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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保障性住房

发布时间:2021-02-21 15:25:22

1. 深圳2010年申请的保障性住房什么时候可以选房

要先拿到选房通知书吧

2. 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建设多少万套保障性住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内局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容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的通知》,部署2010年至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四个重点,一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二是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三是积极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四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加快住房保障立法,依法强化各级政府的住房保障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政策、技术支撑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3. 2010国家房地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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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家也出政策公开参与炒房,地方政府可以管中央政府?!!!房产税转嫁到租金,看来中央政府是要打击没房住的人多掏租金去租房,目前是想逼老百姓都掏钱去买房。

最终转嫁到租房人,租金增高,加剧新一轮抢房潮投资出现,房价继续高涨,税收增加,国家目的达到。政府转嫁房产税可暂时影响供求及保障矛盾,征收房产税会使国家会更加强大,国富民弱会更加突出,但为了国家利益,老百姓牺牲一下个人利益吧。

一但房产税改革后,政府最怕有房的老百姓较真,都去找国家要土地增值那部份钱,或老百姓都去找国家要回自己的土地所有权,那国家麻烦就大了,呵呵。

重点:落实解决供求及保障关系,很简单的事情,不清楚为何国家要故意搞得特别复杂。

房产税政策短期影响房价很难说,因国家未实质解决保障房的供求矛盾,国家每出台一个政策调控,就变相抬高一次成本,越抬越高,最后还是老百姓去买单。所以长期来说是看涨的。

国家新政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国家是要求房价继续上涨,但不要涨得太快。房价下跌不符合国家新的政策,新政本来就是不需房价下跌,但需和谐的温和上涨。

有人去市场花100大洋买了一只小猪认养10年,1年后长成可以卖1000大洋的大猪,有一社团组织告诉你这猪的增值部份你1文钱不能拿,每年还要再征收你把猪养大了的养猪增值税100大洋。就是这种税,请问你认为应采用何种形式征收?呵呵。社团组织对猪的打压的政策就是明白告诉要抢劫,有本事你就别去买猪,看猪价会不会下跌。但猪涉及民生问题,有很多人需要买来吃或养,社团组织如果从源头上解决有大量的小猪、大猪的供求才是问题所在!!问题是社团组织是否愿这么干?而不是单一去研究下一步如何抢劫的办法。否则抢劫一次,猪价的成本被抬高一次。

涨价不是房涨价,房是每年都要折旧,增值的原因是政府的土地而持续增值的。

在国外因土地增值要收地产税(房产税、物业税,什么名称不重要),国外土地是私有化的业主拥有所有权,业主自己的土地增值了,国外的业主非常高兴,当然愿意交地产税。中国也准备征税,但问题是房是每年都在折旧跌价,中国的土地全部都是国家所有的,老百姓仅仅只有使用权而已。但土地又是持续增值,增值部份也是国家的土地增值,问题是增值部份的物业税应该向谁征税?地方政府找中央政府征收?不可能。去找老百姓征收,但老百姓的房在折旧贬值,转而只有转嫁去抬高房的价格,造成房价爆涨。

4. 2010年青岛市市北区保障性住房

今年受理期到7月9日结束 申购程序由此前的“直接到项目处申请登记”版改为“先上街道登记权、取得准购证后再去项目申购”,因此昨日不少市民去各街道办事处详细了解申购事宜,据悉,今年我市将推出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在内的8000套保障性住房,市民取得准予登记通知书后可在一年内申购相关房源。

6月21日到7月9日 (节假日除外)为今年首批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登记的集中受理期。在此期间,要购买的家庭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购买审核档案》,同时提报规定的其他要件。

第二批时间你关注下下面的网址吧

5. 2010年天津经济适用房都有哪些项目

年03月--天津今年新开工保障房盘点 78个项目分布一览

在每年新开工的房地产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越来越受到中低收入老百姓的关注。按照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今年本市计划新开工保障性住房面积为1399万平方米,占全年住宅新开工面积总量的55%。那这些新项目都建在哪呢?新报记者为您打探到了。

限价商品房

北辰区姚江东路A地块 新开工面积89961平方米

北辰区姚江东路b地块 新开工面积106748平方米

北辰区姚江东路c地块 新开工面积101953平方米

北辰区姚江东路d地块 新开工面积55612平方米

北辰区姚江路东侧汾河道南侧地块 新开工面积185000平方米

东丽区舒畅欣园 新开工面积130400平方米

东丽区和谐家园 新开工面积267000平方米

东丽区昆俞北路B地块项目 新开工面积184540平方米

东丽区张贵庄路地块 新开工面积275680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 (论坛 新闻)(一)

南开区第八仪表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 新开工面积 1252平方米

南开区第七塑料制品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 29185平方米

南开区苏堤路华特机械厂地块产权调换定向安置房项目 新开面积 99500平方米

河东区王串场一号路一期地块 新开工面积4000平方米

河东区向阳三号路基础设施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0000平方米

河东区第一香料厂基础设施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23592平方米

河东区丰盛园二期基础设施还迁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230平方米

河东区华越道平房改造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0456平方米

河东区二号桥一商学校旁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28000平方米

河东区真理道甲1号平房改造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15581平方米

河东区板钳工具六厂A、B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55500平方米

河东区津塘沽北侧糖精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42600平方米

河东区万东路西侧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6300平方米

河东区明家路大理石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1200平方米

河东区中山门D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101894平方米

河东区南横街二期地块基础设施还迁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817平方米

河东区中山门和静家园 (论坛 新闻)定向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35358平方米

河北区南口路盛和家园 (论坛 新闻)二期平房改造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55500平方米

河北区机床锻件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730平方米

河北区市三日化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38349平方米

红桥区海洋化工厂地块平房改造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58505平方米

西青区张家窝镇小城镇试点农民工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261116平方米

西青区杨柳青镇英伦名苑住宅定向安置房项目 新开工面积210729平方米

西青区南运河地块定向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46800平方米

西青区工农联盟农牧场地块市政基础设施还迁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50000平方米

北辰区小淀镇小淀村旧村改造二期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22490平方米

北辰区第二机床厂地块 新开工面积14733平方米

北辰区散热器厂地块市政基础设施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71225平方米

北辰区延吉道北运河改造二期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5000平方米

北辰区青光镇李家房子村定向安置住房 新开工面积70555平方米

北辰区大中华橡胶厂地块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 59349平方米

北辰区二机床地块市政基出设施还迁安置房二期 新开工面积153456平方米

东丽区李明庄村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34600平方米

东丽区泰达西区综合生活配套服务区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95965平方米

经济适用房(二)

东丽区空客A320项目村民还迁定向安置房二期 新开工面积129000平方米

东丽区金钟街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570000平方米

东丽区新立街迁村并点村民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17800平方米

东丽区军粮城示范小城镇一期农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800000平方米

东丽区于明庄明珠花园二期 新开工面积53960平方米

东丽区张贵庄村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220000平方米

东丽区万新街小王庄村地块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9700平方米

东丽区万新街杨台村地块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18590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新家园 (论坛 新闻)村民还迁定向安置一期项目 新开工面积1909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新家园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迁用房二期 新开工面积129013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新家园村民还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三期 新开工面积37790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柳林风景区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一号地 新开工面积147603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柳林风景区村民拆迁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二号地 新开工面积25700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河畔星城居住区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09829平方米

津南区葛沽镇示范小城镇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94000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海天馨苑 (论坛 新闻) 新开工面积11600平方米

津南区小站镇示范小城镇项目 新开工面积80946平方米

津南区八里台镇示范小城镇项目 新开工面积177300平方米

津南区浯水道地块经济适用房项目 新开工面积182000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 新开工面积51792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鑫港湾居住区二段村民还迁定向安置房二期 新开工面积280000平方米

津南区北闸口示范小城镇试点农民还迁安置房项目 新开工面积338920平方米

津南区辛庄示范小城镇试点农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406695平方米

津南区咸水沽镇金华园北区村区拆迁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818954平方米

津南区咸水沽镇金华园南区村民拆迁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884787平方米

津南区双港镇北马集村地块基础设施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00000平方米

津南区咸水沽镇博雅时尚村民拆迁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404902平方米

汉沽区河西老城改造一期还迁定向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16073平方米

汉沽区东滨北里定向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41889平方米

汉沽区滨海小区南定向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192400平方米

大港区太平镇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46900平方米

蓟县滨河新区村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38091平方米

蓟县许家合乡新农民试点项目经济适用房 新开工面积51308平方米

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试点一期农民还迁安置房 新开工面积71811平方米

静海县团泊镇示范小城镇农民还迁安置房二期项目 新开工面积80400平方米

6. 2010年4月以来政府出台了哪些调控房价政策

政策: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国发〔2010〕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印发后,全国房地产市场整体上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但近期部分城市房价、地价又出现过快上涨势头,投机性购房再度活跃,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房价过高、上涨过快,加大了居民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增加了金融风险,不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房价过快上涨的危害性,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采取坚决的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住房城乡建设部、监察部等部门要对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要追究责任。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指导和监督商业银行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
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有关政策执行。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要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在坚持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同时,探索“综合评标”、“一次竞价”、“双向竞价”等出让方式,抑制居住用地出让价格非理性上涨。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快对普通商品住房的规划、开工建设和预销售审批,尽快形成有效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城乡规划、房地产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将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以及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确保中小套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到位。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地区,要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等政策,确保完成计划任务。按照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的原则,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支持。国有房地产企业应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包括各类棚户区建设、政策性住房建设),并在2010年7月底前向全社会公布。
五、加强市场监管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参与土地竞拍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其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已发放预售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进行清理,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要取消经营资格,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范发展租赁市场。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理结果要于2010年6月底之前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抽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建设。统计部门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动的信息。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加快制定、调整和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加强对各地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果,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形成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主要内容:
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二、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三、增加住房有效供给
四、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五、加强市场监管
信息来源: http://shbbs.soufun.com/1210730228~-1~6475/103064884_103064884.htm

7. 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分为哪几种

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1、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廉租房

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用政府核定的低租金租赁给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3、公共租赁房

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按照市场租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同时,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租房补贴。

4、定向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地拆迁房屋的农户。

5、两限商品房

为解决城市居民自住需求,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应,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照约定价位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销售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两限房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保障性住房”。

6、安居商品房

指实施国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知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家庭,特别是对4平方米以下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

(7)2010年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保障对象:

廉租房对象

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镇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经适房对象

2007年修订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公租房对象

2010年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的收入线标准、住房困难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

8. 2010年关于房地产的政策有哪些

2010年

2010年1月
“国十一条”出台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2010年1月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0年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

2010年3月
国土资源部出台19条土地调控新政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了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2010年3月
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年3月12日,国土资源部称,将于今年3月至7月在全国开展对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本次检查重点针对擅自改变房地产用地用途、违规供应土地建设别墅以及囤地炒地等问题。

2010年3月
各地暂停出让住房用地

2010年3月22日,国土资源部会议提出: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将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展土地出让招拍挂制度完善试点;各地要明确并适当增加土地供应总量。

2010年3月
国资委要求78户央企退市

2010年3月23日,国资委要求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方案。

2010年4月
缩小首购普通房契税优惠范围

2010年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2010年4月
国家发改委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2010年4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0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支持普通自住和改善性住房消费,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

2010年4月
银监会要求银行评估贷款情况
2010年4月11日,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银监会要求所有银行在6月底之前提交贷款情况的评估报告,并称房地产风险敞口大,要严控炒房行为。银监会表示,银行不应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北京部分银行已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升至60%。

2010年4月
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税收政策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2010年4月
二套房贷首付不低于50%
2010年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010年4月
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
2010年4月15日,国土资源部公布2010年住房供地计划,今年拟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量同比增长逾130%,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将占四成多,超过去年全国实际住房用地总量。

2010年4月
可暂停第三套房贷
2010年4月18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2010年4月
北京新政“限购”
2010年4月30日,北京政府发布调控通知。要求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和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购房的贷款。统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2010年5月
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细则

2010年5月26日,国税总局公布了《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若干计税问题。

2010年6月
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0.5%提高到2%

2010年6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全面开展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工作。《通知》抬高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下限。国税总局规定,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市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市不得低于1%。《通知》确定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得低于5%。

2010年6月
按家庭成员拥有住房数认定二套房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了规范。

9. 我在北京2010年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当时的收入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条件,但我2014年参加摇号,

你指的收入是退来休金?如果是退休金自的话,没有问题,北京市有规定,家庭成员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前已经正式办理退(离)休手续,通过资格审核后,因职工退(离)休养老金统一上调而超出收入准入标准的,经街道(乡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后,可继续保留申请轮候资格。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法〔2013〕5号

10. 2010年青岛有哪些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正在审购中

现在还没有,据报纸及新闻消息青岛经济适用房2010年6月20日左右申购,请你关注青岛早报及半岛都市报,因为政府会在报纸上报道。
你需要详细了解具体情况,请你在青岛新闻网查询:
(2010年市内四区计划配租(售)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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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2010年保障性住房相关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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