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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电话

发布时间:2021-02-21 16:20:43

㈠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内设机构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内设15个处级职能机构,7个正处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信访处)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及政务稽查督办工作;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承担安全、保密、统计和信访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老干部服务和党政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和职业标准的监督执行;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直属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外事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监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普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改革与发展处
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改革政策,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组织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起草综合性文稿;承担新闻宣传、信息采编、提案办理等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省住房制度改革办办公室)
拟定全省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承办中央及廉租住房资金安排事项;组织编制全省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城镇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六)城乡规划
拟定和监督实施全省城市和村镇体系规划;负责省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负责省政府公布的重点控制区域内的总规、控规、重大项目修归及建筑方案的审核;负责全省重大建设项目的选址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指导对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城乡规划执法检察;指导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监督执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标准。
(七)城市建设处
拟定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燃气、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境治理、城市监察等工作;指导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参与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承担国家级、省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
(八)村镇建设处
拟定全省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镇、乡、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提出进城定居农民的住房政策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省级以上重点镇的建设。
(九)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定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督和稳定住房价格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参与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本省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管理、危房管理、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全省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监督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服务机构的资质标准。
(十)建筑市场监管处
拟定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定规范本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建筑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十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拟定全省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拟定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开发;组织省级以上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
(十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工程抗震办公室)。拟定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技术政策;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编制、审定和推广;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拟定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工程抗震设计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或参与拟定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
(十三)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拟定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十四)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业务咨询;指导市、县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十五)建设执法稽查处
负责拟定全省建设执法稽查工作计划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国家和本省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稽查,依法对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勘察设计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法行为进行稽查;组织对全省建设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重大案件进行专案稽查,并依法进行处理;会同机关处室对全省建设行业进行专项执法;指导、协调、监督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执法工作。

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电话是多少

一、江苏省住房抄和城乡建设厅联系方式:

1、办公室值班:51868823

2、信访:51868829

3、文秘: 51868838

4、政策法规处: 51868846

5、计划财务处: 51868663

6、城市规划处: 51868855

7、执业注册类窗口:51868917

8、执业资格考试:51868911

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

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附近公交站:

龙江小区、阳光广场、龙江地铁站东、龙江花园、龙江新城市广场、省妇幼保健院、江东北路-龙园北路、江东北路-草场门大街

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途经公交车:

18路、39路、57路、143路、302路、583路、D15路、Y3路夜间、204路、510路、569路、42路、91路、D4路、104路


(2)海口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电话扩展阅读: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联系方式

1、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51868985、51868987

2、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51868708

3、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51868901 、51868902

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档案办公室: 51868938

㈢ 谁能告诉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咨询电话及邮箱··

1、你是要那个地区的电话?
2、可以网络出当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方网站里面都会有练习方式。
3、比如:山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㈣ 住建局电话是多少

住建局电话:86-10-58934114(总机)

住建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建局邮编:100835

住建局:e-mail:cin@mail.ci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4)海口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电话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㈤ 海口市住建局投诉电话

现在只要打12345就可以了。

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介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主管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回的省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全省答房地产行业管理,全省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建筑节能减排等工作。2009年编制了多项省域规划,包括海南省城乡总体规划、海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总体规划以及海南省房地产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等。

㈦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房屋维修建设公司

一、职责调整
(一)下放的职责 根据2007年12月13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下放第一批行政权项的决定》(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将“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综合整治、计划生育、文明施工等)的管理事项”等权项下放给各区履行。 (二)划入的职责 1. 由原市建设局划入本部门职责:建筑(市政)建设管理、建设工程拆迁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建筑抗震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建设档案管理。 2. 由原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划入本部门职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房产行业管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房屋档案管理;公房维修、拆迁、改建和经营管理;接管、代管房屋和全市危房管理。 (三)增加的职责 1. 根据2008年7月1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下放的“三级建筑企业资质许可”等6项事项。 2. 推进建筑节能,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应用。 3.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程、道路桥梁)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作。
编辑本段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市政(建筑)建设、房屋拆迁、建筑市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规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制定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推广行业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负责本市建设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 (三)负责组织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并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负责本市房产市场监管和房地产市场监测。 (四)负责本市房屋登记、房屋面积测绘的管理;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管。 (五)负责本市异产毗连房屋及危险房屋的管理;负责房屋白蚁防治的监管。 (六)负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单位住房基金、商品房预售款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负责查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市政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道路桥梁建设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作;负责办理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审查工作;组织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竣工总验收工作。 (八)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和评估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公示、颁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负责颁发拆迁许可证、对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进行监管;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纠纷的调解和行政复议工作等。 (九)负责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作;负责监督建筑市场法规的执行情况;受理和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负责文明、安全施工、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的管理;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对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图纸审查、检测、构件和材料生产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办理建筑业资质审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建筑行业协会及各项评优工作。 (十)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审查、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招投标的资格条件、程序、标准和原则方法进行审查;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实施监督。 (十一)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建设标准定额的贯彻实施;组织编制本市建设工程各类计价依据、工程建设标准工作;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提供参考;负责对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二)指导全市房屋和建设档案管理。负责指导本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档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负责本市住房和建设工程档案和信息库的管理;负责对本市房屋和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工程档案归档报送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负责对所属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四)指导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辑本段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 12个正科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信访、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处)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老干部服务和党群、机关工会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市人事部门组织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负责拟定本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送审稿;承担本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报备工作;承担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重大处罚案件的听证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拆迁管理有关工作。 (四)总工办 负责拟定城市发展阶段性建设目标;组织编制年度城乡建设方案;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相关的行业技术标准;参与建筑节能标准的制定并监督实施,指导房屋新型墙体材料应用工作;推广行业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建筑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负责组织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工作;指导房屋和建设档案、造价咨询等信息管理。 (五)市政项目管理处 负责指导和监督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建设工作;负责办理道路桥梁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初步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工程设计变更技术审查工作;组织政府投资项目(道路桥梁)的竣工总验收工作。 (六)住房保障处(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本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及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管理;负责公布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供应计划,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负责本市职工集资建房的管理;负责组织拟订本市住房保障相关标准;负责本市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工作的管理;负责本市出售公有住房的管理;负责指导各区直管公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国家房屋政策和涉及保障性住房的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七)房产管理处 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房屋登记及房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市房屋面积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管理监督;负责对本市危险房屋、异产毗连房屋的管理;负责本市房屋白蚁防治的管理监督;依法查处涉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涉及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的相关统计分析及编报工作。 (八)市场管理处 负责本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负责本市商品房预(销)售和存量房交易、租赁管理;负责本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及二、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初审;指导各区及局下属单位的房产市场管理业务;负责查处房产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物业管理处 负责对全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负责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对本市前期物业管理协议选聘和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优秀住宅小区(大厦)的考核、考评工作;指导各区房管部门依法开展辖区物业管理工作。 (十)资金管理处 拟定本市房屋维修资金和单位住房基金的政策、法规、规章和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单位维修资金的收缴、归集、使用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单位住房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工作。 (十一)建筑工程管理处(建筑抗震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市建筑业资质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竣工验收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取得施工许可后的建筑工程违法违规建设施工行为;负责本市建设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抗震加固管理工作;指导本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建筑行业协会工作。 (十二)招标投标管理处 负责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招投标活动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对工程招投标的资格条件、程序、标准和原则方法进行审查;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开标、评标和定标过程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
编辑本段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一)人员编制 核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编制50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5名。其中:正副局长5名,总工程师1名,办公室8名(含工勤人员5名),组织人事处4名,政策法规处、总工办、市政项目管理处各3名,住房保障处、房产管理处、市场管理处、物业管理处、资金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处、招标投标管理处各4名。 (二)领导职数 正副局长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24名,其中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各3名,政策法规处、总工办、市政项目管理处各1名,住房保障处3名,房产管理处、市场管理处、物业管理处、资金管理处、建筑工程管理处、招标投标管理处各2名。 非领导职数按《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核定。
编辑本段五、其他事项
(一)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市政管理局参与。 (二)所属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1]

㈧ 城建局的投诉电话多少

12336全国城建局统一举报电话。

城建是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行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

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设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形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

城市经过规划、建设后投入运行并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城市建设是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其中分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筑实物建设。

(8)海口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电话扩展阅读:

城市建设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建设以规划为依据,通过建设工程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改造,对城市系统内各物质设施进行建设,城市建设的内容包括城市系统内各个物质设施的实物形态,是为管理城市创造良好条件的基础性、阶段性工作,是过程性和周期性比较明显的一种特殊经济工作。

城市经过规划、建设后投入运行并发挥功能,提供服务,真正为市民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保障市民正常生活,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城市建设是以城市规划为依据最终服务于城市运行。其中分为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建筑实物建设。

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详细位置

海口市美兰区怡心路9号
坐11路的终点站 即到怡心路口了 内进约200m就到
或乘5、15、17、20、26、30路到万福新村站下 再向回走100也到怡心路口

㈩ 海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发电工证怎样查询

 电工证查询到安监局网站查询。
查询方法:
1、登录对应的省份安监局网站。
2、输入相对应的证件号码姓名和证件类型。
3、点击查询。
4、以下是查询链接。
http://..com/question/384187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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