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世界各地主要模式
美国:实物与货币补贴相结合模式
在美国,通常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1美元约合6 .83元人民币)的家庭被视为低收入或者是贫困家庭,来自这样家庭的人口目前约有3900万人,占美国总人口的12.1%。多年来,美国政府为解决这部分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绞尽脑汁,现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
实物补贴:一是公共住房,指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并直接管理的房屋。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1/3。二是廉租公屋,指政府为低收入偏上家庭提供租住的公有住房。其家庭年收入限制标准相对较高,如一家一口为28150美元,两口为32150美元,一般租金标准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3。一旦家庭收入超过以上标准,便要搬出去,否则,将大幅提高租金,最高租金可达基准租金的5倍以上。但是,低收入者租住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只需支付其家庭收入25%的租金,超过部分的房租由政府代为支付。
货币补贴:一是租金补贴。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便将自己收入的1/3付给房主作为房租,其余部分由政府代付。二是购房补贴。根据美国前总统布什2003年签署的《美国首付款法案》,凡能够支付月供房屋抵押贷款、但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房屋首付款的美国家庭,可向地方相关机构申请低收入家庭特别资助,政府将帮助购房者交齐首付款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的有关费用。为购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1万美元或者是住房买入价格6%的首付款资助,该法案每年至少帮助6万低收入家庭支付首付款和交易费用。
用义工降低修缮成本: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昂,美国修缮房屋的费用中人力成本一般都高于材料费。对此美国政府和很多社区组织都鼓励志愿者无偿帮助低收入者进行房屋修缮,以降低修缮成本,志愿者也借此得到较好的履历记录。这些记录可以帮助他们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优先录取,而接受援助的居民则有义务以社区义工等形式回报社会。
德国:发放住房补贴为主的模式
住房补贴分为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类。租房补贴制度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德国约有60%左右的居民租住住房,其中约1/3租住公共住房,2/3租住私人住房。近年来,为保证每一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住房租金支付能力,德国住宅补贴法规定,居民实际缴纳租金与可以承受租金(一般为家庭收入的1/3)的差额由政府承担,补贴资金的来源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承担50%。此外,财政还给予收入较低的购房人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现在,约有86%的德国人都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住房补贴。
至于将房子租给谁,德国政策规定主要取决于谁“对需求最紧迫”。首先,无房户原则上会得到优先照顾;其次,收入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如果一个家庭每月用于房租的支出大大超过月收入的30%,就算困难户;第三,失业者、多子女家庭、孕妇、单身母亲、残疾人、病人、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原住房条件恶劣等等,也都在考虑之中。
新加坡:政府建房为主的模式
该模式以新加坡为典型代表。按照1964年推出的“居者有其屋”组屋计划,新加坡政府成立专门的法定机构,对占住户80%的中低收入者,统一供应组屋,并实行严格的限房价、限户型政策,保证大多数居民买得起组屋。政府规定,每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组屋,购买组屋居住不满5年出售要纳较高的税。
同时,还对少数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更加优惠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小户型组屋。政府补贴标准为:两室一套的,政府补贴购房总价的1/3;三室一套的,政府只补贴5%;四室以上大户型的不补贴。二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1新元约合4.98元人民币)的特困户,政府租给面积更小的旧组屋(一般为4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仅为十几新元。
德、法、日:法律强制模式
法国和德国是法律强制模式的典型代表。法国政府专门颁布法律,从2000年开始,规定任何开发商在住宅建造规划中,至少拿出20%的面积,卖给社会福利房屋管理公司,由其出租或出售给低收入者,并提供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余80%则按市场价格销售。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促进不同社会层次的居民在居住上相互掺杂和融合,防止人为地将一座城市分割为富人区和穷人区,特别是避免出现贫民窟;二是促进了街区内多种多样的经济文化生活的融合。
针对二战后大量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问题,德国政府于1950年颁布《住宅建设法》,推动福利性公共住宅的建设。其中大众化的公共住宅全部由国家投资兴建,主要向低收入、多子女及领取养老金者等家庭提供。为了避免人为造成富人区和贫民窟,德国政府也规定,房地产商每兴建一个住宅区,必须用20%的面积建造福利住房。经过多年努力,德国较好地解决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为解决战后住宅严重缺乏问题,日本政府在1951年颁布《公营住宅法》,明确指出公营住宅的受益对象为低收入家庭。这一法则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紧张状况。根据1996年新修订的《公营住宅法》,日本公营住宅的房源有三:一是地方公共团体建设公营住宅;二是地方公共团体收购的民间住宅;三是地方公共团体租用的民间住宅。
韩国: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
早在1998年,韩国政府就开始实施促进廉租房的政策,现在又提出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计划”。韩国的廉租房分成两类,一是永久性出租房,二是可出售的出租房。廉租房的租金仅为市场价的60%至85%,最长租赁期为30年。
❷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每平方米多少钱
没个地方的物抄业管理袭费都不一样哦。还有保障性住房只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才是由政府统一租金标准。而物业管理费由物业公司根据自身的服务水平来确定,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费有些地方政府会有一定补贴,但没有统一规定。
❸ 如何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
这是需要政府主导的事情,必须要做到公平公正,廉洁自律,保障分配的合理,对于需要的人群要做好调查研究
第一,加快健全住房保障制度。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方向是:加快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立足保障基本需求、引导合理消费,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逐步形成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房价与消费能力基本适应的住房供需格局,向着实现广大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迈进。
第二,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速度,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坚持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经济、适用、环保,确保质量安全。多渠道筹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赁补贴制度。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加快各类棚户区改造,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应总量,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扩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优化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落实工程质量责任。
第三,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要建立健全分配和运营监管机制:一是规范准入审核,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二是严格租售管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应当在合理的轮候期内安排保障性住房。三是加强使用管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动态监测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和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四是健全退出机制,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相应的住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腾退。五是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把保障基本住房、稳定房价和加强市场监管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目标,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❹ 保障性住房在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和对策
如果不是一次性付款,买家还需要到银行做按揭贷款。去银行做贷款版申请需要买卖双权方到场,要带上身份证原件、收入证明、买卖合同。申请贷款时直接找到银行的客户经理,说要做房产按揭,他就会帮忙处理。一般来说当天就能够确批复。但有时候也会出现贷款额度不能达到预期的情况,像评估价高的银行需要再评估,一般会延长二三个工作日。不过在办理按揭前,买方需要自己心里有个数,如果房产楼龄较新,例如是在2000年以后入伙,因为评估价比较高,贷款一般可以贷到八成。如果是在2000年以前的房子,那么贷款一般只能做到六七成。至于定金、首期款的银行监管,也可以在申请按揭时同时办理,免得来回跑腿。
至于银行的选择,中介人员推荐说四大国有银行的贷款额度会较宽松,而且办事效率会高一些。至于利率是否能下浮,每家银行执行的政策基本一致,所以并不需要更多考虑。
❺ 经营性物业管理发展模式研究
从物业管理覆盖率来看,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潜力巨大。《中国物业管理行业专发展前景与投资战属略规划分析报告前瞻》显示,我国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地区的物业覆盖率达95%以上,二三线城市的物业管理覆盖率也在逐步上升。
例如华东地区的青岛和济南的物业管理覆盖率已经上升至50%左右;长沙和武汉的物业覆盖率已经上升至45%;西部地区的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的物业平均覆盖率也达到了38%左右;东北地区的大连、哈尔滨、长春、沈阳的物业覆盖率已经上升至40%左右。物业管理覆盖率的不断提升,是我国新增物业管理市场容量的重要保证。
此外,我国物业管理内容渗透到传统物业管理项目以外的医院、学校、宾馆、机关、营房、车站、码头等各个领域,也将为行业带来广阔的市场。
❻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需要招投标吗
只要采用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都要履行招投标程序,不管是豪华别墅,还是经适房安置房。
在《物业管理条例》里,只有住宅和非住宅的区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❼ 如何探索小区物业管理新模式课题
住宅小区物业根本不需要你去管理,你也管理不了,住宅小区是个群居的群体,由每一个单体所组成,如果每个单体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肆意滥为,势必扰乱他人和社会,作为社会管理机构(街道居委会是希望有个管理层来管理住宅小区)。
管理就是规范住宅小区所有住户的行为,住户是业主,凭什么一定遵守你的规范?这里蕴含着深刻的科学道理,而且管理工作是要有巨大开支费用的,费用的来源在那里?强收物业费是目前的主要方式,但结果没有几家效果是好的,20%的业主抗拒物业公司就难以生存。
因此在理论上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改为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你要达到管理的目的必须使
使用服务的手段,不然任何管理手段都是苍白无力的。
只有通过服务才能得到业主的认可,当然,服务不好业主会更不认可,业主认可后你才可以颁布各项行为规则,否则,所有的规章制度都如同狗屁。
物业公司开展服务项目一点也不吃亏,不用掏钱可以把服务项目进行外包,你的责任就是监督和管理,从这个角度上看你又是通过管理做好了服务。
比如你会做馒头,就可以顺便做些咸菜和粥,与物业谈合作,价格低些租物业产权的房屋,打出便民旗号,为小区业主提供早餐方便服务,不对外盈利经营,倘若万人小区有1/5的人用你的早餐就是2000人,人均消费5元,一天的销售额是一万元,除去工本费,利润5000元左右,因为是不对外部盈利经营,不涉及缴增值税,把这部分钱让利给小区业主,你的早餐价格就比外边的便宜,但是,你可以设规定,凡是在你这里交物业费的业主,才享受低价待遇,不缴物业费的不享受低价待遇,你等同代收了物业费,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要10%的代收手续费,手续费这一块完全可以抵掉房租费。
这对你的需求,是通过劳动一年收入一两百万,对小区物业公司的需求,是省去了头痛的收费麻烦,对小区业主的需求,是为生活提供了方便,只有在这样的互利基础之上才有可能与小区物业进行合作的谈判。
❽ 在哪找有关物业管理的论文的参考文献
知网上有呀
[1]赵久建. 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2011.
[2]吕培进. 物业管理若干法律问题探讨[D].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2011.
[3]刘敏昊. 物业管理项目投标全过程管理研究[D]. 华东理工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2011.
[4]林七七. A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投诉中的沟通管理研究[D]. 暨南大学: 暨南大学,2011.
[5]李承泽. 龙城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创新研究[D]. 兰州大学: 兰州大学,2011.
[6]刘宏诚. 聚焦物业管理纠纷[N]. 中国证券报,2003-03-31
[7]何川. 中国物业管理企业战略管理理论与实践初探[D].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2007.
[8]杨晓庄. 21世纪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方向——经营型物业管理模式[J]. 物流科技,2004,(3).
[9]张宁. 物业管理企业风险管理研究[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08.
[10]郭桥华,郭阳圣,黄玲青. 新形势下高职物业管理专业《物业管理实务》课程改革实践[J]. 现代物业(上旬刊),2011,(6).
[11]陈广华,刘撰.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研究——从“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的行政案件入手[J]. 华东经济管理,2009,(6).
[12]霍红霞. 如何构建和谐社区的物业管理——以包头市物业管理现状为个案[J]. 阴山学刊,2009,(4).
[13]周中元,沈瑞珠. 物业管理企业在智能物业管理中面临的机遇与挑战[J]. 现代物业,2007,(6).
[14]孔丹. 探索我国物业管理的新路子——以中山巷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为例[J]. 福建建筑,2007,(6).
[15]陈莉,孙薇. 物业管理概念探究——兼评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之缺陷[J]. 河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5).
[16]黄萍. 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完善——评《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J]. 行政与法,2008,(1).
[17]董藩. 物业管理模式需要破茧重生——从美丽园事件看物业管理模式的创新问题[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3).
[18]王怡红. 物业管理条例立法及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写在物业管理条例公布一周年的日子里[J]. 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
[19]张倩. 物业管理安全保障义务研究[D]. 河南大学: 河南大学,2010.
[20]左俊平. 信息技术与物业管理专业课程整合之实践研究[D]. 东北师范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2010.
[21]祝振磊. 基于空间可视化技术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D].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2010.
[22]康曦. 我国保障性住房社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与对策研究[D].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财经大学,2010.
[23]张颖倩. 物业管理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郑州大学: 郑州大学,2010.
[24]王辉. 基于CALL CENTER技术的物业管理系统[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10.
[25]周瑞星. 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问题研究[D]. 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2010.
[26]刘娟. 基于.NET的小区物业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2010.
[27]夏勇. 安徽省物业管理顾客满意度评价研究[D]. 合肥工业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2010.
[28]穆林林. 沈阳物业管理的发展问题研究[D]. 沈阳建筑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2011.
[29]于德识. 大庆油田物业管理二公司OA系统在手机终端上的应用[D]. 吉林大学: 吉林大学,2011.
[30]余明敢. 一个企业物业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施[D].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2011.
[31]徐腾飞. 论前期物业管理中的业主权利保护[D].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商业大学,2011.
[32]郜惟. 基于SaaS模式的物业管理企业网络学习平台的研究与设计[D].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2011.
[33]李良. 辽河油田物业管理对策研究[D]. 大连理工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2011.
[34]李浩. 城市老住宅区物业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2011.
[35]朱丹. 从物业管理的性质看我国物业管理制度的完善[D]. 重庆大学: 重庆大学,2009.
[36]孙峻,刘于鑫,姜雯,黄铭. 物业管理与资产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模式的选择[J]. 建筑经济,2009,(8).
[37]刘芳. 物业管理委托的法律思考[D]. 华侨大学: 华侨大学,2006.
[38]物业管理 顾问先行——北京大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推出物业顾问和物业管理双轨制[J]. 北京房地产,2004,(8).
[39]胡俭. “物业管理”更名“物业服务”[N]. 扬州日报,2007-10-02(A01).
[40]佟义民. 非完全市场化物业管理模式的应用与实践——西坝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机制[J]. 中国三峡建设,2000,(1).
[41]陈晓萍. 关于调整物业管理行业税收政策的建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行业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管理行业税负问题研究》课题组转交全国人大代表陈晓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件[J]. 中国物业管理,2009,(3).
[42]刘志峰. 建立规范、诚信、和谐的物业管理市场——建设部副部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名誉会长刘志峰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讲话[J]. 中国物业管理,2006,(8).
[43]谢家瑾. 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共同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设部总经济师、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的工作报告[J]. 中国物业管理,2006,(8).
[44]周维. 发展写字楼物业管理品牌 提升写字楼物业管理品质——本刊在京举办写字楼品牌物业管理座谈会[J]. 中国物业管理,2007,(4).
[45]学习贯彻《物权法》,构建和谐物业管理——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学习贯彻《物权法》构建和谐物业管理专题报道[J]. 中国物业管理,2007,(5).
[46]谢家瑾. 物业管理师制度是物业管理科学发展的必然选择——写在全国首批物业管理师大会召开之际[J]. 中国物业管理,2007,(12).
[47]吴世彬. 从物权视角解析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以南京东渡房地产公司与中北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纠纷为例[J]. 长白学刊,2008,(2).
[48]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刘志峰副部长在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选)[J]. 城市开发,2003,(9).
[49]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J]. 中国物业管理,2005,(11).
[50]夏文才. 全面落实“物业管理条例”规范发展物业管理行业工作——谢之平谈安徽省物业管理行业工作[J]. 现代物业,20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