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南关区南部家园小区归属那个街道办事处的
南关区明珠街道光明村委员会
②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地址是在那里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吗
长春市南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自由大路3388号
电话:(0431)85284724
是在那里办理劳动合同的备案吗?
是的。
③ 许昌市襄城县住房保障办事处电话号是多少
你好的,
可以拨打114电话查询一下许昌市襄城县住房保障办事处电话号码,
若有记录工作人员会告诉你的哟!
④ 公租房在哪个部门申请
公租房是向各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月收入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房管部门发放《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在区房管部门复审后自动生成。
第二十四条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参照《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郑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五条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重新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区房管部门实施轮候。
(4)南关区住房保障办事处扩展阅读:
《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暂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3人(含)以下家庭原则上只能租赁40平方米以下的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二条公共租赁住房只能用于承租人自住,不得出借、转租或闲置,也不得用于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如实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材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审核,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及时报区房管部门进行复核登记并安排退出。
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新就业职工和来郑务工人员发生变动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以及区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⑤ 繁峙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廉租房什么时候领钥匙南关廉租房
可以关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消息。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回出申请答: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⑥ 如何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的申请地点在哪里
第一、公租房的介绍:公租房即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第二、在申请公租房的时候,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第三、公租房的申请地点:
(一)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二)一般都是在当地的房产管理局现在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租房申请需要具备的条件:公租房申请表、本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属非主城区的另须提供居住证)、婚姻证明(已婚人员提供),共同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收入和住房分配证明。同时,按照所属人员类别提供下列相关证明。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监督和备案工作。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地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及配租管理工作。
相关参考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2]杨玲.对完善重庆市公租房管理的思考[J].现代城市研究,2011, 09:81-85.
⑦ 长春市南关区住建局的位置在哪里
长春市南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南部新城。前进大街的南端,由前进大街与金宇大路交汇处向南大约1公里左右的位置。附近有111路、149路、202路、307路等公交线路经过。
⑧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到哪部门领取
经济适用房申请表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均可以领取。
申请购买步骤:
专1、领表。申属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⑨ 长春住房保障网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长春市新建的保障性住房,首山逸居小区内的2600余套公租房有望下月进行配租。
30平方米住房 每月只需170多元
为全面掌握长春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对象相关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市公共租赁住房发展规划和准入条件,去年6月8日至7月8日,长春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需求状况调查。
目前,长春市在建的公租房有2万套,预计今年竣工的公租房有2600多套,将于11月起配租。
截至目前,已有许多市民进行了申请,相关部门审核结束后,配租工作将正式开始。
据介绍,公租房每平方米每月的房租费用是3元,物业费每平方米0.3元,采暖费每平方米29元,这些费用加在一起平均到每个月,按30平方米计算,费用需要170多元钱,按60平方米计算,需要300多元钱。
长春公租房怎么申请?
根据《长春市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分配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方式,首先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并逐步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保障。
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新就业的中专以上学历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累计2年以上(含2年);在本市没有住房;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
市级以上劳模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对于一些人群,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各级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市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残疾军人、烈士遗属(烈士的父母或抚养人、配偶、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无房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标准限制。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优先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市见义勇为人员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优先配租保障性住房或者发放租赁补贴。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要什么材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由主申请人向长春市住房保障部门设立的公共租赁住房受理点提出申请,同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本市户籍的无业、个体工商户或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按条件抽签或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申请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申请时间、选择的保障性住房地点和相对应的户型面积等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抽签或者摇号等方式确定轮候顺序,建立轮候名册。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主要采取抽签或者摇号方式进行,对当次未能获得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继续实行轮候,进入下一轮实物配租。在有房源的情况下,经过3次抽签或者摇号仍未获得配租的,可以直接享受实物配租。
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先公布信息,然后,抽签或者摇号。再经过公示—发放实物配租通知书—签订合同—办理入住的程序。
6种情况将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享受住房保障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收回保障性住房并责令其按照市场价格补交房租,或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责令其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该家庭5年之内不得再次申请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1.未如实申报户籍、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等信息,采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方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
2.出租、出借保障性住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房屋结构且拒不整改的;
3.违规转售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的;
4.无合理原因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在承租的政府完全产权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居住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交纳廉租住房或者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6.违反合同约定或者保障性住房政策规定的其它情形。
当事人对取消其保障资格的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做出决定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诉。
来源 2013年 东亚新闻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