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乡镇科学发展观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湘东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市、区委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我镇在学习调研、提高认识的基础上,从查找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在纪律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调研成果,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了改进的总体思路,形成了分析检查报告。为更好地突出实践特色,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本次学习实践观活动能取得预期成效,经镇党委认真研究,特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工业强镇”的发展目标,突出“争当科学发展排头兵,打造全省一流乡镇”的主题,继续解放思想,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在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基层党建、加快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改善民生、维护稳定、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进行整改落实,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原则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务求实效。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来进行整改落实,衡量实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二是明确事项,解决问题。对整改内容进行逐项分解,明确整改落实项目、目标、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建立整改台帐,向群众公开,并与工作结合,统筹安排,共同推进。三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既考虑解决问题的必要性又考虑可行性,既有近期目标又有中长期安排;对事关全镇的问题、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明确牵头领导和部门,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整改内容
(一)继续深化思想解放,提高科学发展能力
整改项目1:着力转变思想观念。
整改目标:深化思想解放,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创新发展举措。重点解决对科学发展的认识片面,理念僵化陈旧、创新意识不强,向科学发展转轨的紧迫感不足、追求不高等问题,为加快湘东科学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整改措施:
(1)坚持不懈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把握,使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举措更加符合发展变化的客观实际要求。
(2)加强对“工业强镇”发展目标提出的背景、意义和要求的理解,并结合我镇实际,就如何实现“工业强镇”进行深入的思考,将思考的成果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3)健全完善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对各部门机关干部的理论学习进行督查,不断增强他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责任领导:汤雪林;直接责任人:段志年、王海良、肖本男;责任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
整改时限:长期。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整改项目2:改进基层党建工作。
整改目标:牢固组织基础,完善组织制度,强化组织功能,为实现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整改措施:
(1)强化组织阵地建设,打造服务科学发展的坚强堡垒。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民理事会、“一事一议”、组务公开、理财小组和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制度,深入开展党员承诺制,建立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基地,不断强化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2)规范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制度,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将那些常怀为民之心、能力素质突出、工作作风过硬的干部放在重要岗位上接受锤炼,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能力化、知识化和年轻化。
(3)出台相关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职级待遇,建立基层干部激励关怀机制。完善目标考核制度,大力表彰优秀村民党员组长。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汤雪林;直接责任人:段志年、王海良;责任单位:组织人事。
整改时限:长期。
(三)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提升经济实力
整改项目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整改目标:完成招商引资总额1.2亿元,至少引进过百万元的企业(项目)5个,其中3000万元以上企业(项目)2个。
整改措施:
(1)明确招商思路,按照“工业立镇、项目强镇、开放活镇、环境兴镇”的战略部署,做强第二产业,推进经济的转型升级,打造“全省一流乡镇”。
(2)加大宣传力度,突显湘东镇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采取上门招商、节会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主动出击。
(3)实施项目代理制,落实责任专人,协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紧盯重大项目尽早签约、推动已签项目尽早开工。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巫丰林;直接责任人:邓铁林;责任单位:招商办。
整改时限:年底前。
整改项目4: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整改目标:确保已经开工的如川源钨业、赣西铜套厂、水泥粉磨站等重点项目按期完工。
整改措施:
(1)对重点项目成立由主要领导直接负责的工作专人,统筹协调各项事宜。
(2)及时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和处置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各种干扰阻挠项目建设的破坏者,排查问题隐患,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巫丰林;直接责任人:邓铁林、易志春;责任单位:招商办、重点项目办。
整改时限:长期。
整改项目5:规范财政收支管理。
整改目标:完成财政收入1.15亿元。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壮大财源基础,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掌握重点税源动态。大力推行征管精细化,注重部门配合,形成挖潜增收的合力。
(2)优化支出结构,合理分配财政资金,确保教育、农业、社会保障和基础建设等重大法定支出,保障政府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3)巩固和完善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加大对村组财务的监管力度,严格预算管理,严厉查处挪用、截留、挤占资金和乱开支等违法违纪行为。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姚芳;直接责任人:彭永河;责任单位:财政所。
整改时限:年底前。
(四)全面建设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
整改项目6:有效缓解“三农”问题。
整改目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达到7363元,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2000人。
整改措施:
(1)不断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充分利用湘东镇的区位优势和山水资源,着重抓好蔬菜、畜禽优势产业。
(3)大力开展农业知识培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鼓励农民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农业生产的机械化、科技化和特色化。
(4)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大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力度和广度,有组织地加强培训机构与本地用工企业的联系,开展订单培训,解决本地企业招工、用工的问题,促进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何为安、罗庆丰;直接责任人:刘传武、张艳明;责任单位:农办、城乡清洁办。
整改时限:年底前。
(五)始终立足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问题
整改项目7:扩大公共事业投入。
整改目标: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整改措施:
(1)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协商, 9月1日前对镇中进行整体搬迁。
(2)加快新城小学新建等工程的建设进度,加强监督和管理,完善配套设施,确保在今年前完成主体工程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任务。
(3)完成府前路建设,按计划8月中旬正式通车。
(4)协调处理好喻家洲挖船事件;博宏工业小区的工农矛盾;镇属企业转制的遗留问题;众大高新的污染问题;巨源小煤井风险金问题。
(5)安排5人在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上岗。
(6)河洲失地农民报区政府备案,争取获得区政府的支持;继续治理五里小区。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刘金辉;直接责任人:段志年、巫丰林、何为安、邓骋武、黄新玲、曾德荣、曾祥连;责任单位:工办、政法办、民政所、土地办、重点项目办、安全办。整改时限:年底前。
整改项目8:积极帮扶困难群众。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对低保、困难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在确保足额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多渠道筹资对特困户进行救济。
(2)深化结对帮扶机制,在加大物质帮扶的同时,多为困难群众送生产资料、送知识、送信息、送岗位,从根本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黄新玲;直接责任人:肖志清;责任单位:民政所。
整改时限:年底前。
(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建设“和谐湘东”
整改项目9:排查调处矛盾纠纷。
整改目标:大力建设“和谐湘东”。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调解工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小组信息调解员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信访包案制度,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努力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并于近期组织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摸清各种不稳定因素,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为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做好维稳准备工作。
(4)大力开展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盗窃、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汤友圣;直接责任人:巫丰林、刘金阳、邓骋武、邓圣奎;责任单位:政法办、司法所。
整改时限:长期。
(七)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构建服务型政府
整改项目10:转变干部工作作风。
整改目标: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提高政府执行力。
整改措施:
(1)强化宗旨意识,大兴“五风“,即大力治奢,兴廉政之风;大力治浮,兴务实之风;大力治懒,兴勤政之风;大力治粗,兴严谨之风;大力治散,兴团结之风。
(2)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干部要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制度,确保正确行使权力。
(3)切实规范机关管理,加强效能建设,理顺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执行考勤、学习、卫生、接待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节约型政府。
整改责任:责任领导:刘金辉、段志年、姚芳、王海良;直接责任人:肖本男、彭永河;责任单位:纪委、组织人事、党政办、财政所。
整改时限:长期。
四、组织领导 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抓好整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是学习实践活动的关键阶段,是“突出实践特色”的集中体现,是真正取得实效,让人民满意的有效环节。抓紧抓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事关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湘东镇的全面建设,事关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巩固和发展,事关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落实。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要切实加强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镇党委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镇党委书记、镇长为全镇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圆满完成。
2、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整改落实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牢固树立系统工程的思想。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责任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并实施整改落实方案。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整改落实。整改落实进展情况要及时反馈镇党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加强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主动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努力抓好落实。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从实际出发,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既要防止畏难情绪、无所作为,又要避免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花架子”,努力使整改落实工作真正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4、健全制度,接受监督。要严格执行整改责任人制度、整改承诺制度、整改情况定期通报制度、整改台帐登记与销号制度、整改时间进度限期制度等“五项责任制度”,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各部门要向镇党委、政府报告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建立公示监督制度,向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公示解决问题的有关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
B. 成都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有那几家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一是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对廉租住房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沼气、饮水安全工程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电网,加快南水北调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加大扶贫开发力度。三是加快铁路、公路和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完善高速公路网,安排中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加快城市电网改造。四是加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推进中西部地区特殊教育学校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防护林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支持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六是加快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建设和产业技术进步,支持服务业发展。七是加快地震灾区灾后重建各项工作。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提高明年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低收入群体等社保对象待遇水平,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九是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减轻企业负担1200亿元。十是加大金融对经济增长的支持力度。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限制,合理扩大信贷规模,加大对重点工程、“三农”、中小企业和技术改造、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有针对性地培育和巩固消费信贷增长点。初步匡算,实施上述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约需投资4万亿元。 ..................................................直击4万亿内需政策下的投资机会 .................................................. 国务院4万亿、地方18万亿的经济刺激方案,在“寒冬”中激起强烈反响。这场拉动内需的盛宴有望辐射诸多行业,让它们从中受益。 保障性住房的双重任务 国务院扩大内需十大举措第一条就与房地产有关——“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另外,一项总投资达9000亿元的投资计划也已拉开序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相关计划,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全国将增加200多万套廉租住房、400多万套经济适用住房,另外还有200多万户林业、农垦、矿区的棚户区改造,总投资可能达到9000亿元。 对于这9000亿,有学者认为,它将肩负着双重任务:中国房地产市场既要防止泡沫吹大后的破灭,又要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动力。 由于中国过去对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严重不足,商品房价格上涨过快,很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房,形成了比较突出的矛盾。 “随着9000亿投资计划的实施,全国100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三年中将基本得到解决,”国资委研究中心咨询部部长张春晓认为,“另一方面,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巨大投入及相关的消费政策,将成为当前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重要契机。” 房地产开发的投资拉动作用将非常明显,其下游的50-60个行业,如钢筋、水泥等建材,都可以从中受益,而且房地产施工可以帮助解决就业问题。据估算,如果把上下游的产业加在一起,保障性住房建设每年将带动投资近6000亿元,提供200多万个就业机会。 “保障性住房是民生工程,与加大商品房投资所产生的心理影响不同,前者有助于市场预期的积极调整。所以, 保障性住房的拉动能力是很强的。”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 交通电网项目激增 据铁道部权威人士披露,2008年年底前,有34个准备充分的铁路建设项目有可能被批复,规模达3800亿元。2009年计划完成投资将达到6000亿元,拟安排新开工项目约70个,其中客运专线项目14个,区际通道、煤运通道及地区开发性项目31个,改建铁路等路网协调性项目25个。另外,根据客货运输需要和新建铁路投产情况,未来4年计划安排机车车辆购置投资5000亿元。随着各个项目的陆续实施、完成,预计未来3-5年内,中国铁路的几大客运专线将全线贯通。 有关人士表示,铁路的投资速度和规模一定会超过原有计划。国信证券的一位分析师指出,这对于铁路等交通基建企业
C. 对申请人违规申请,骗取保障性住房的如何处罚
不可以。(若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除外)
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完善我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租赁、运营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计划安排并由政府提供资金和税费等政策支持,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按照合理标准组织建设,按优惠租金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租或有条件出售的保障性住房。
第四条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工作由昭阳区住房保障局、昭阳区住房保障运营中心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五条 昭阳区工业园区管委会、三城办事处、各乡(镇)政府、云南建工集团公司、区发改局、公安、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分局、税务局、审计、住房公积金中心、工商以及各政企共建的企业单位等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租售等工作。
第二章 准入管理
第六条 审核对象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
1.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未婚子女为共同申请人,审核对象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2.申请人成年未婚的,父母为共同申请人,审核对象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成年未婚而年满35周岁以上的,可按家庭进行申请,审核对象为申请人本人。
(二)以单身人士申请的,审核对象为申请人本人 。
第七条 申请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原则上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按现行“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3500元计算,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975元,计算式为:3500×85%=2975元;
(二)申请人应当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的下列群体:
1.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的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新就业职工,包含国家在职在编人员、自主创业人员、务工人员;
2.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1年以上的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包含取得工商营业许可并依法经营和纳税1年以上的自主创业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务工人员;
3.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有稳定职业3年以上的非云南籍外来务工人员,只包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年以上的务工人员;
4.在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中等偏下收入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国家在职在编人员,不受户籍、参加工作时间的限制,包含在昭阳区各乡镇工作的国家在职在编人员。
第八条 应提交的材料
(一)户籍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申请的,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二)云南籍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以及非云南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身份证、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属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
1.应提供从业人员工作收入证明及用工合同;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属企业职工的,应提供所在单位的企业法人资格证、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属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提供单位工作证明;
4.自主创业人员应提供经营、生产、纳税等原件、复印件。
(四)拥有机动车辆的应提供购车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共同申请人)。
(五)拥有私人房产应提相关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包含共同申请人)。
(六)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已婚或离婚的,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不提供未婚证明)。
(七)昭阳区户籍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家庭申请的人员,属昭通市和昭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一起居住的证明方可,其它人员必须提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1.省部级以上劳模、英模,提供劳模、英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昭阳区户籍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拥有私有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经相关部门评估后,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商铺评估由申请人找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若不能提供评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二)非昭阳区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或农业转移人口,在昭阳区三城办事处内购买有住宅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平方米的或拥有商铺,经相关部门评估后,人均商铺财产高于10万元的(商铺评估由申请人找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若不能提供评估证明材料的,取消其保障资格);
(三)已享受福利分房、保障性住房的家庭或单身人士;
(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拥有机动车辆累计价值超过10万以上的;
(五)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养老保险月缴存基数高于按社平工资100%标准缴纳的;
缴费计算公式为:当年缴费金额=上年度社平工资×20%×12×缴存档次(100%或60%或40%)
(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地税部门缴纳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的(经营所得超过2万元以上的,地税部门才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七)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工商注册资金大于5万元以上的(不含5万元,不累计相加);
(八)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2975元的(单身人士公积金缴存基数大于2975元的);
(九)离婚年限至当年受理申请之日起算,不满一年的(含一年)。
第三章 配租管理
第十条 申请登记
(一)昭阳区三城办事处户籍以及在三城办事处范围内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由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情况证明(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不提供未婚证明)到户籍或者临时居住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二)昭阳区其它乡(镇)在职在编人员申请时,须向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申请。
经社区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工作单位的工作人员初步审核,基本符合申请条件后,方可在社区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工作单位领取《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和相关格式证明。
第十一条 收件
(一)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对前来提交资料的申请人是否为本人进行核对,非本人的不予收件。
(二)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在《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逐一进行核对:
1.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暂不收件,退回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并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一次性补充材料告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后,重新交件;
2.申请材料齐全的,由工作人员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信息按格式要求准确、无误在《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电子版和纸质版),工作人员按照收件要求留存相应的复印件和材料,复印件需由工作人员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让申请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第十二条 入户调查、邻里访问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和邻里访问。
第十三条 初审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完成后,根据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的情况对申请人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 公示
(一)初审完成后,在三城办事处申请的,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二)初审完成后,在乡镇申请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汇总后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根据举报人投诉的内容进行核实调查,并最终作出初审决定。初审过程中异议成立或初审不合格的,由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书面告知申请人,资料由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封存存档,不须退还申请人,也不再上报。
第十五条 归档、报件
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将准确、无误的《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电子版和纸质版)、所有申请人资料归档案袋后,一并报送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六条 复审
(一)昭阳区其他乡(镇)在职在编人员申请的,由申请人所在乡(镇)的人民政府进行复审。
(二)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社区(乡镇的相关单位)申报资料后,进入复审程序,完善复审相关手续,复审结束后,将申请人资料和准确、无误的EXCEL电子数据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复审过程中,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由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资料由其封存存档,不再上报资料。
第十七条 联合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到资料后,将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核对无误后的《昭阳区城镇住房保障申请书领取登记薄》(电子版)数据,分别交公安户籍、税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车管所、工商局、房管局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各部门将比对后的电子数据资料和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的审核意见资料(纸质版)移交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第十八条 联合审核各部门须审核的内容
公安户籍:核查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情况(三城办事处籍人员、非三城办事处籍属云南籍人员、非云南籍人员)。
房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个人房产(住房和商铺)。
车管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拥有机动车辆(摩托车除外)。
社保部门:核查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养老保险月缴费情况。
工商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在工商注册成立公司及营业执照。
地税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否缴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附征个人所得税的。
公积金部门主要审核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缴纳公积金。第十九条 终审及公示
(一)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后,由各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住房保障部门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入户调查,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入户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恶意隐瞒相关资料或信息的,将此申请人纳入不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若各级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直接上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
(二)各部门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保障性住房,若有举报,昭阳区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领导组责成各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三)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各部门的联合审核资料,对其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最终审核,提出终审意见。
1.经最终审核不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住房保障部门均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所在的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再书面告知申请人,且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予退还,申请资料由住房保障部门封存保管。
2.经终审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在区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5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人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应组织相关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纳入住房保障轮候库,并发放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通知单;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由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由社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EXCEL电子数据必须准确、无误,由此造成后期审核失误,谁失误,谁负责。联合审核各部门必须按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格式审核、返回数据,不可改变数据格式;在返回数据中联合审核部门均应按审核内容给出准确的数据,不再进行备注。
第二十条 摇号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数量很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人数也很多,若按廉租住房的抽签方式进行分配,则很难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工作,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采用电脑软件摇号的方式进行。
(一)摇号事项
对取得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的,进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轮候库,由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摇号。摇号前5天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公布摇号的时间和地点;
2.保障性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二)摇号方法
在昭通电视2台采用现场直播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同时邀请区纪委监察、公安户籍部门、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局、交警一大队车管所、房管局、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新闻媒体、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和随机选出的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代表参与全程监督的方式进行电脑摇号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程序详见《昭阳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
(三)摇号注意事项
1.抽签人必须遵守公共秩序,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得高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会场,对阻碍正常的抽签活动、有违法行为、扰乱现场秩序或拒绝接受抽签结果的,取消其抽签资格;对扰乱现场秩序的,由公安人员依法强制带离现场,若因被强制带离造成本人不能参与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抽签资格。
2.摇号过程中,出现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或电脑故障,已产生的摇号结果有效,待故障排除或启用备用电脑后,摇号继续进行。
3.摇号配租结果一经产生,申请人不得任意调换房源,一经发现取消调换房源双方的入住资格。
4.摇号配租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或经公示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必须持《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确认单》、身份证在10个工作日内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签订《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
5.申请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①摇号结果现场公布后,拒绝领取《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确认单》的;
②摇号定房后主动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住手续的。
第二十一条 轮候
通过公开摇号,对本次摇号未能获得配租的申请人,吸纳进轮候库,进入下一批摇号配租;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第三次可直接配租;若两次未摇到号的申请人较多、房屋不够直接配租时,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可以采取按照申请人员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方式进行合理配租,在轮候期间的申请家庭或个人必须进行动态监测。
第二十二条 监督管理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
(一)社区工作人员不按相关规定接受申请,申请人可向区级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举报,受理部门严格调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
(二)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在审核、公开摇号等主要环节由区住建局牵头,邀请区纪检监察、审计、公证处、新闻媒体和联审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骗取住房保障以及违规使用、转让保障性住房或拒不服从退出管理的,驳回其申请或责令其退还、退出,并将违规情况计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四)对初审、复审和审核以及相关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六)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公共租赁住房在分配、管理中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区住建局住房保障部门要畅通公共租赁住房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政企共建、企业自建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此实施细则执行。
D. 解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9月28日,北京市住房基本保障试点配租配售摇号仪式在北京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经过6轮摇号,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户参加摇号家庭中的207户获得了房源。
正是在这一天,《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它标志着宣武区的试点工作圆满结束,亦标志着北京市将于10月份开始实行新的住房保障办法。
关键词一:条件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须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另外,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需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此外,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必须达到相关要求。办法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参考北京市建委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工作的政策,申请家庭准入标准由过去的“年收入6万元以下”调整为分别按照每户人口数的不同而制定的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具体标准为上一年度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万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万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万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万元,5人及5人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
关键词二:审核
宣武区陶然亭住房保障试点提出了“市、区、街的三级审核”及“两次公示”的审核程序,将审核过程变得更严,监督范围扩得更广,因此得到了市民的认可。此前,位于崇文门东花市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曾是北京惟一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地方。《办法》颁布后,符合标准的申请家庭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办法规定,申请过程将继续推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这意味着审核工作重心下移,街道办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按照试点工作的程序,初审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时进行的还有社区内公示,实现邻里间的相互监督,特别是将对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复审则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并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媒体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建委。最终由市建委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备案并建档。至今,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办事处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已先后完成了3批共547户经济适用住房、18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的媒体公示。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收入和住房、资产状况及伪造证明的申请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责令其退回房屋,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出具虚**明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追究其责任。已骗购或擅自改变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的,将责令其退回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的价格补足购房款。
关键词三:管理
《办法》颁布以后,北京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将由过去的开发商、买房人供需双方直接买卖变成政府备案公开摇号配售,而只有获得购房资格的保障住房申请家庭才能参加摇号选房。
新规定对过去5年内可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明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一旦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将收回房屋或停止发放补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对享受廉租房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房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对名额分配管理上,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轮候摇号配售。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配售。以本次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户为例,他们其中17户家庭按照100%的比例获得廉租住房房源,82户特殊家庭按照100%的比例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08户一般家庭按照90%的比例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关键词四:保障
按规定,今后北京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此次户型调整意义重大,使经济适用房告别了以往不限户型套型的历史,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经济适用住房调整为基本保障住房这一概念的到位。
另据《北京住房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另外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万至60万平方米,约1万套,还将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北京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系统建设将在年底完成,3.83万低保困难家庭将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北京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已基本建立,各街道、乡镇的资格审核窗口将于近期全面开放,开始受理市民申请。同时,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针对《办法》积极制定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管理办法和上市交易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将于近期陆续出台。
E. 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的区别
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主要表现在,进行时不同、所反映的手段不同、制定的级回别不同,以下进行详答述:
一、两者的进行时是有所不同的
1、整改措施:措施是现在进行时,当问题出现时,就想办法来整顿并改革。
2、整改方案:方案是属于将来时,当问题出现时,需要拿出可操作性的计划,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整改的“方案”。
二、两者所反映的手段是有所不同的
1、整改措施:措施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也可以是不需要制定文件的。
2、整改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有标题、成文时间和正文三部分内容。
三、两者的制定的级别是有所不同的
1、整改措施: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实施整改措施的主体是没有级别的。
2、整改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为落实和实施某项具体工作而形成的文件,然后报上级或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F. 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违反什么法规
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并没有违反什么规定。
首先,保障性住房本身就是政府提供版的福权利性住房,是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这种类型的住房有别于完全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商品房。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需统一填写《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在提出申请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
因此,保障性住房是必须符合相关申请条件的,并且一旦不满足入住条件了,是可以依法要求退出的。保障性住房并不会强制性进行分配,而是有需求的人主动申请,一种极端情况,没人申请或者没有符合入住条件的,自然住房就空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