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新增的职责
1.城市轨道交通的保障监督职责。
2.建筑节能管理职责。
3.廉租住房保障职责。
4.全市燃气管理职责。
(四)强化的职责
加强全市防震减灾职责。
⑵ 目前苏州便宜的住宅是哪个项目
目前苏州便宜的楼盘项目是万和悦花园
苏州万和悦花园位于华盛大道与华天路版交汇处,在售项目为电梯洋权房以及高层。
教育配套:距离青云实验中学直线800米,项目西面直线距离1.4公里就是蒲公英小学以及吴江区桃源镇蒲公英思源幼儿园,教育配套完善,可以满足教育所需;
交通配套:项目南边100米范围内就是苏震桃公路,自驾交通便利。项目北边直线距离1.4公里就有747、781路公交,南边直线距离800米有7219公交,公共交通便利;
劣势:项目周边没有地铁线路,目前周边没有大型的商业体,但是周边的小型商超还是不少的,可以满足日常所需;
整体来看,项目周边配套相对完善,地理位置也不错,是一个值得多多考虑的项目
⑶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苏州市地震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⑷ 苏州公积金和乙类住房是什么意思,有么有知道的好心人,帮忙回答下
我明白你的意思 你所说的园区公积金 就是我们平常统称的园区交的保险 有可能是有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也有可能是只有社保
园区社保 我们一般接触比较多的有甲类计划和乙类计划 甲类计划是以前园区A类公积金转变过来的 园区为了和市区接轨 所以把原来的公积金类型由A B C类转变为甲类 乙类,因为原来的A类公积金里 住房公积金中动用了好多养老账户中的钱 园区要把这一类要慢慢的取缔掉,所以现在新申请的园区的社保中只有乙类 没有甲类 甲类可以变更成乙类 乙类不可以变更成甲类 这样慢慢地甲类就会变少了 最后甲类就会消失了
然后说说乙类 乙类包括乙类社保 乙类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两块
社保中包括养老 医疗 失业 大病 生育 工伤 几大块
要是有公积金 就是住房公积金 就是上面的几大块 再加住房这一块
大致就是这样的
⑸ 苏州住宅哪个区好
平江区,沧浪区都不错,靠地铁,
环境也不错
⑹ 苏州市普通住宅等级标准,基准价
你好:你看完下面所说的呢就清楚了.
在此之前说些专业术语:
普通住宅:就是小于144平方米,土地性质是住宅的,就是普通住宅
。
非普通住宅:就是大于144平方米,土地性质是住宅的,就非普通住宅,也叫豪华住宅!
房屋基准价:准价是城市房屋拆迁政策中的名词,即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基准价,是指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或半年度同类地段、同类用途新建房屋市场交易的平均单价确定,报人民政府批准并对外公布的房屋基准价格。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基准价的房子,二手交易时可以不需要评估公司评估!
评估价:房屋评估价就是中介机构依据相关数据对房屋进行评估后取得的价格。房屋评估价由政府职能单位认可的评估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之后作价。
计税标准:二手房交易以基准价或评估价为标准基础,不按实际成交价来交税!成加价为200万,评估价为100万,比如要交契税3%那就是:100万乘以3%!
打个比方
一:普通住宅的房子,产证做出来未满5年,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备注:(第一次买房1.5%:,第二次以及第二次以上买房是3%)
2:营业税5.5%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二:普通住宅,产证做出来满5年,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备注:(第一次买房1.5%:,第二次以及第二次以上买房是3%)
2:无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三:非普通住宅,产证出来未满5年,所产生的而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 5.5%
3:个人所得税 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四:非普通住宅的房子,产证做出来满5年的,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差额的5.5%)备注:差额是指(评估价或基准价—以前的原价)= 差额
3:个人所得税1%
4:评估费工本费等等综合下约 1%。
五:商住用地,综合用地,商业 等等。无面积规定 无年限规定!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如下:
1:契税 3% 2:营业税都是 差额的5.5%。3:个人所得税 1% :4:评估费工本费下约 1%。
:凡在小事上对真理持轻率态度的人,在大事上也是不可信任的。
⑺ 苏州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是谁
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领导工作分工
张永清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组织人事处。
邵庆副局长,负责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房屋征收、村镇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法规、建筑节能、科研设计、行政许可和教育培训工作。分管法规处、规划设计处、村镇建设处、建筑节能和科研技术处(总工室)、行政许可服务处、教育培训处、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中心。
顾超雄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地震、住房改革、住房保障、落实私房政策、直管公房、抗震管理、棚户区和城中村(无地队)改造工作。分管住房保障处(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公房管理处、房政和落实私房政策处、地震监测处、震灾防御处、应急救援处、市抗震办公室、市防震中心、市直属房屋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费元龙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白蚁防治和城建档案工作。分管房地产开发管理处、住宅产业处、物业管理处、市房产交易管理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市白蚁防治管理处。
周勇华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综合计划、财务资金、建筑市场、城建监察、燃气管理和信息化工作。分管综合计划处、财务管理处、审计处、燃气管理办公室、维修资金监管处、建筑市场管理处、信息处、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市城建监察支队(市城市燃气管理所)、市建设信息中心。协助分管办公室(政策研究室)。
张涛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城市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和质量安全工作。分管城市建设处(重点项目处)、建筑业处、质量安全监管处、市市政建设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安装管理处、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
张思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负责纪检监察、信访、党群、宣传、老干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便民服务工作。分管信访处、离退休干部处、纪委(监察室)、机关党委、工会、团委。
刘列平副调研员,负责工会的工作。
刘伟副调研员,负责组织人事处的工作。
李寿德副调研员,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包利广副调研员,负责信访处的工作。
王晋副调研员,赴贵州省铜仁市挂职。
⑻ 苏州买住房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目前是限购的,以下情况可以在苏州买住房:分自然人和机构两种
自然人:
1、苏州户口、苏州现役军警家庭和学校及企业集体户口的人群,可以买三套
2、非苏州户籍,在前两年累积缴满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可以买一套
3、港澳台侨和外籍人员,可以在苏州买一套。
机构:
1、大陆合资企业在苏州完全不受限制
2、个人独资企业不受限制
3、外企(分公司除外)、个体工商户在苏州够住房不受限
⑼ 外地户口苏州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10月下发的《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要求,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住房是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年纳税证明或社保
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没有3年内累计2年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取得硕士及以上、职称、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如提供与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购房时不需提供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9)苏州住房城乡扩展阅读:
购买苏州住房信贷政策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4.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从现行7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从45万元调整至30万元;
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从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可贷额度,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
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