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
春住房公积金管理址同志街698号
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直属春市民政府局级回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答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处室
设汽、南湖、宽城、铁路4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理处
⑵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同志街上。宽城分中心在火车站邮政宾馆附近,还有个一汽分中心
⑶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
同志街 698号 (0431)88943401
还有许多分处 您可以到网络地图里找 输入长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那里有很多很详细
⑷ 长春住房公积金地址在哪里
应该在同志街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长春市同志街698号
就在我单位旁边,火车站做62、362到省妇幼下车
⑸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能够提取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⑹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长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同志街698号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长春市人民政府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机关内部设立办公室、机关党委、资金归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稽查处、会计处、稽核监督处、信息处等9个处室
下设一汽、南湖、宽城、铁路4个分中心和双阳、九台、德惠、榆树、农安等9个分理处。
⑺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长春呀,是在市区里提,有条件就行。
⑻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儿,电话,营业时间
东朝阳路与同志街交汇处(工商银行旁边)
⑼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啊
长春的住房公积金当然是能够提取了。
⑽ 长春住房公积金在哪个地方领啊 具体地址
这个还不好说哦,你得打电话了,那的办公地点换了,我领的时候是在经开那边的一个吉林银行的网点,你最好去之前打电话问问,可以查询118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