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障性住房治理汇报材料
根据《关于转发县监察局关于年县纠风工作意见的通知》(建政办发[]72号)文件要求,我局加强了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现将对保障性住房专项治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设用地方面
年廉租住房项目用地为1484㎡及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为4530.78㎡其性质均为行政划拨。以上两个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全,不存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土地用途及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性质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济适用房由朝阳三合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柏峰紫域”项目中配建,其土地采取出让形式,其占用土地1736㎡。
(二)招标投标方面
年廉租住房项目及年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程序要件齐全有效,招标公告通过指定媒介公开发布,不存在将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化整为零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问题。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符合要求,招标项目依法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交易,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标专家,专家评委人数符合法定比例。投标资质真实有效,分包工程合规,不存在转包、挂靠问题。招标人、投标人严格按中标通知书的内容订立施工合同。招投标有关资料全部归档,档案管理规范。不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标活动问题,中标企业施工手续齐全有效。
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齐备,正在进行项目招标公示。
(三)工程质量方面
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各方主体具有相应资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和其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均持证上岗。单位工程开工报告、施工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记等相关技术文件和资料齐全。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钢筋规格、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钢筋保护层厚度符合要求,工程地基基础、地下结构防腐、防水符合要求,结构构件表面平整度符合要求。房屋使用功能中墙体结露发霉、外保温墙面裂缝、填充墙裂缝、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屋面及有水房间地面渗漏、外窗渗漏等质量通病均进行了有效的防治,严格执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
(四)工程安全方面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均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项目按规定进行了项目安全检查监督备案。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结论作为确定设计和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据。建筑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和卫生标准》(jgj146—200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深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及安装拆卸工程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进行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消防器材配备齐全,建筑施工现场按相关规定开展文明施工。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保障性住房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筹集,并基本上按施工进度拨付资金,资金拨付手续完备。按照规定在地方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资金,无闲置和影响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按规定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以上、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余额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使用中无挤占、截留和挪用,不存在补助资金、公款私存等违规行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法人设置专账管理安居工程资金,财务核算符合规定,严格执行财政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对发放补贴资金进行认真审核,被补贴对象的确定符合相关规定,按照“先租后补、不租不补”的方式发放补贴。
(六)住房分配方面
编制《县经济适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建发[]39号)、《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建政办发65号)等相关政策,拟准备颁发《县廉租住房按份共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并在相关政策基础上对保障性住房的具体分配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现已建立了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退出制度,严格执行社区、街道、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四级审核,县报、电视台两次公示,公开投诉电话的“四审两示一公开”制度,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每户一档,按街道分类,编订序号,对应入卷,妥善保存,实施动态管理。
二、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根据省九个部门下发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也相应的制发了《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方案》。根据工作方案的安排各相关部门一定要做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是在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管上,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力度,特别是对项目的质量,一方面各监督、监理部门负起责任,另一方面驻在组的相关人员也要履行职责,真正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三是为保证“两租房”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相关部门应该全力做好服务工作,特别是在资金的拨付上,应该按项目的预算和形象进度及时足额的拨付到位。对经适房的建设,一方面对开发单位实施监管,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另一方面要加大服务力度,在原有所提供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建设过程中尽其可能的为开发商排忧解难。
四是为进一步做好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分配打好基础,做好相关工作,第一,制定好分配政策。第二,进一步核实分配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三,严格程序。在分配上必须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第四,严肃纪律。对具体工作人员不允许营私舞弊,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总之,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真正做到优质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必须严格按《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实、做好各项工作。
B. 保障性住房减免土地增值税申请报告范文哪有
不是保障性住房也行,只要有免土地增值税的申请报告范文就行~~~~
C. 关于解决本人廉租房住房的申请报告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内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容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D. 商南:建设保障性住房调查报告
商南县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程来抓,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措并举、快速推进”的工作局面。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投资1.68亿元,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3356套19.2万平方米,其中建成廉租住房350套1.7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92套1.8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20套2.2万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84万元。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受到省政府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设计。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来抓,列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国土、房改、教育、民政、林业、经贸、水务、监察、电力、电信、文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和征地拆迁等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并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超前做好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尽可能将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城镇重要地段,确保了功能配套、环境优越、群众满意。目前,全县已编制了五年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规划建设廉租房2280套11.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70套6.4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800套10.8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1133套11.33万平方米。
二、瞄准目标任务,分批分期实施。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投资2500万元的朝阳小区350套1.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已全部竣工,大部分住户已入住。投资5600万元的东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完成640套3.2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七层主体工程建设。任家沟金福湾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完成224亩征地勘界、拆迁登记及部分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廉租房项目土建工程已动工建设。2011年新审批东兴廉租住房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稳步实施公租房项目建设。投资400万元的赵川中学110套0.4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已竣工投用;东畈保障性安居小区200套1.2万平方米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基础处理工程,已完成投资800万元;鹿城中学260套1.5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项目已进入三层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800万元;湘河中学60套0.28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280万元;富水镇、赵川镇政府机关公租房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金福湾安居小区配建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三是扎实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东畈500套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进入四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金福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四是加快实施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东畈保障性住房小区84套1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950万元;金福湾安居小区限价商品房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三、严格落实政策,高效推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强力推动工程建设快速进展。一是全面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坚持“高效利用、优先保障”的原则,及时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目前,已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410亩的用地支持。二是积极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中省目前已审批我县朝阳小区廉租房、东关小区廉租房、西街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安居小区廉租房、东畈廉租房、金福湾安居小区廉租房、东兴廉租房等7个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总投资1.88亿元,中省已到位资金97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80万元、省财政补助3020万元,2011年县级财政下达配套计划资金3700万元,已到位260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筹募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三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协调电力、通讯、水务、文广、市政等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
四、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制定出台了《商南县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商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商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起点要高、标准要严、质量要硬”的原则,按照“规划超前、选址合理、功能配套、工程优良”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狠抓工程安全、质量等重点环节,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的职责,合力搞好规划编制、土地供给、建设管理、资金保障、规范申购等各项工作。组织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跟踪督查,确保工程建设快速进展。
E. 保障性住房分配及质量管理自查报告
关于迅速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
质量摸底排查的通知
鄂建文〔2012〕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房产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杜绝质量安全隐患,决定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摸底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在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内配建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二)2009年12月31日以后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在建项目
1、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管职能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0〕234号)等文件及《湖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控制导则(试行)》情况;对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投诉的查处情况等。
2、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等制度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测等有关机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情况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执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实体质量抽查重点:
(1)主体结构质量:楼板厚度、砼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等;
(2)涉及主要使用功能的实体质量:如屋面防水、外窗淋水、厕浴间蓄水和给水管道严密性、排水管道通球试验等;
(3)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和复验制度执行情况;
(4)屋面、墙体、厨卫等重点部位质量通病防控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
4、“瘦身钢筋”、新型墙材、建筑节能等突出质量问题治理情况;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工作落实情况。
(二)竣工项目
1、质量情况。内外墙体、结构楼板是否因差异沉降出现裂缝,散水是否有沉降、开裂情况,厨卫、外墙是否有渗漏情况,安装使用功能及建筑安全防护等情况。
2、程序履行情况。是否办理竣工验收和备案。
3、配套设施施工情况。如道路、绿化、供水、供气等。
4、使用管理情况。保修期内各责任主体履责,物业维修保养管理,质量投诉处理等。
三、检查方式
(一)对在建项目主要采取资料检查和现场实体检查的方式,具体检查内容见附表1;对竣工项目主要采取资料检查和用户走访的方式,具体检查内容见附表2。
(二)在建项目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必须全面覆盖;对已竣工项目,采取实物查看、用户走访和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用户走访以项目为单位,每个项目不少于5户。
(三)2月6日~20日,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自查自纠,各市(州)建设、房产主管部门全面组织检查。本月底起,省住建厅将组织专家分期分批对在建项目进行全数督查。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本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量大,涉及部门多,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在建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房产主管部门配合;对竣工项目,由房产主管部门牵头,建设主管部门配合。各地要广泛发动企业,告知企业自查的具体内容,方便施工、监理、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要按照分类指导、逐项落实的原则,督促认真开展自查,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在建项目,重点检查地基基础分部基础处理及桩基检测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要求;主体结构分部在资料验证性检查和观感检查基础上,借鉴省住建厅监督执法检查模式,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重点对工程钢筋直径、楼板厚度、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砌体强度进行实体检测。对竣工项目,重点检查构件开裂、厨卫、外墙渗漏、质量投诉处理等情况。各地要抽调作风好、素质高的同志组成检查组,依据制定的检查内容和评价标准,逐项工程、逐个条款检查到位,确保检查质量。
(三)严查实处,不留隐患。各地要加大对各类质量问题的处理力度:对存在质量问题和隐患的工程,要书面通知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结构安全隐患的工程建设责任方,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按照省厅有关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的要求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录和公示。检查结束后,应将结果予以通报。各地在自查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分析汇总在建项目自查情况并填写附表3,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分析汇总竣工项目自查情况并填写附表4,各地材料于2月25日前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张巍
地址:武汉武珞路456号新时代商务中心1902室
邮编:430064
电话:027-67120972,027-67120970(传真)
附表:
1、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质量检查表
2、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项目质量检查表
3、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项目质量问题排查统计表
4、保障性安居工程竣工项目质量问题排查统计表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日
抄送:厅办、设科处、住房保障处,省建管局、省房改办、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