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哈市2019年廉租房什么时候开始摇号
社区没有通知责任与义务,自己应该多注意当地媒体报道,与公布,就你这样等待社区通知、消息如此闭塞即是摇中号了你也不知,不知道不办理手续就按自愿放弃处理。
⑵ 哈市公租房何时进户
哈市人民政府住复房保障主管部制门会通知交房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⑶ 哈尔滨市保障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并同居一处;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保障住房困难标准;
4、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县(市)人民政府制定。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中已获得廉租住房保障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或者参与申请。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获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分别由市民政行政管理部门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住房价格水平等情况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类人群可住公租房:
1、中等偏下收入:要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2、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需具有本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两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3、外来务工人员:需具有本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或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4、外籍来哈务工人员:需具有本市外国人居留许可,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收入、财产和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注:除了针对特定人群外,还规定,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或者具有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尚未享受保障的家庭,和经省、市政府批准引进的人才,在本市工作的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建国前入伍老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住房困难家庭,省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单位职工,可以不受收入限制。
⑷ 哈尔滨公租房最新消息2017年的公租房都在什么地方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版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权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⑸ 哈市居民无房户申请保障住房需要哪些手续
教你认清各类保障性住房
一、廉租住房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申请廉租住房需要的条件1、申请家庭成员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3、家庭年收入在3万以下的家庭或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二、公共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中等及偏下收入无房家庭、单身无房职工、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
中等及偏下收入无房家庭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是户口。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2、家庭年收入在固定的收入标准内。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单身无房职工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内。2、据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农村进城务工人员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内。2、具有本市户籍3、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两年)
4、在五城区(含高新区)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三、经济适用住房
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内的家庭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且无其他用途房屋。
户籍属于成都市农村,且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并在五城区(含高新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及其他用途住房。
四、限价商品住房
限价商品房实行政府定价,销售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市场价低于15%-20%,限价商品住房主要针对单身居民年收入在3.5万元以下(家庭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居民。
具有成都市户籍居民申请所需条件1、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其中主申请人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无自有住房或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家庭。
2、具有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城镇户口,年满28周岁,无自有住房的单身居民。
非成都市户籍申请所需要的条件1、夫妻双方或离异(丧偶)带有子女的家庭,其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2、无自有住房外来从业单身人员,申请人在五城区(含高新区)务工,缴纳三年以上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⑹ 哈尔滨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租住房,
估计主要是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标准回:
(一)答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四)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审核工作由户口所在地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受理。也是在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需携带身份证、下岗证、低保证、就是身份证明及户口、照片。
⑺ 哈市2020年公租房什么时候进户
公租房要等工作人员发放钥匙就可以入住了,也可以去咨询工作人员他内们会比较清楚。公租房容又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 ,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⑻ 哈市户口,因病把唯一住房卖了,可以申请保障房吗
你可以去当地住房办或者社保局问下
保障房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⑼ 外来务工在哈尔滨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手续
外来务工人员
①具有哈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
②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哈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③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④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哪些人可申请保障性住房
1、哈市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4、外来务工人员;
5、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人群A: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①需具有哈市城镇常住居民户口或者单位公共户口,属于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六个主城区内户口;
②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哈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78元);
③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④未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现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等优惠政策。
其中,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除①②④要求外,还需满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高中以上(含高中)学校毕业不满五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已经在哈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人群B:外来务工人员
①具有哈市外来人口居住证明;
②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并且在哈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
③在哈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④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人群C: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①具有哈市外国人居留许可;
②持有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
③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经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
④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申请保障性住房需要哪些材料
1、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委托代理的需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
2、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或者外来人口居住证明、居民身份证,外籍来哈务工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居留许可、护照;
3、申请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4、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5、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等材料。
此外,属于哈市新就业无房职工的还应当提供毕业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哈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属于外来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证明材料;属于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的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证或者外国专家证、劳动(聘用)合同。
保障性住房办理流程怎么走
1、向户口所在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和外籍来哈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申请。
2、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受理并初审
3、由区政府指定住房保障机构复审
6、核发《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
5、通过后予以登记
4、由哈市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在媒体上公示
⑽ 哈尔滨公租房什么时候入住
哈尔滨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通知入住时间。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内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容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