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沙市住房保障(廉租房)办公地点在哪里
长沙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的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Ⅱ 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怎么样
简介:根据中共长抄沙市雨花袭区委员会、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雨发〔2011〕3号)精神,设立长沙市雨花区住房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局”),正科级,为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85万人民币
Ⅲ 长沙廉租房该如何申请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回5年以上(符合本答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或《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或《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Ⅳ 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在长沙的具体位置
开福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长沙市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二手房交易中心7楼开内福区房产局;联系电话:2528512
雨花容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曙光中路527号雨花区房产局;联系电话:5564440
天心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城南路67号天心区房产局;联系电话:5121882
芙蓉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伍家井1号芙蓉区房产局;联系电话:8153810
岳麓区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麓山路69号岳麓区房产局;联系电话:8882910
长沙县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址:长沙县星沙镇天华路157号;联系电话:4011374
宁乡县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点:宁乡县玉潭镇春城南路38号宁乡县房产局内;联系电话:7890109
浏阳市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点:浏阳市金沙中路355号;联系电话:3656089
望城县住房保障工作局 办公地点:望城县高塘岭镇雷锋西路27号;联系电话:8069818
看你是属于长沙哪里啊!!!!
Ⅳ 有谁知道长沙市开福区住房保障局在哪里吗
开福区政府机关二办公楼北二楼
Ⅵ 长沙市房产网签如何查询
网络查询
1.打开电脑浏览器,搜索“长沙市房地产管理局”,点击进入网站;
Ⅶ 长沙保障性住房如何申请
本市户口肯定是要的。具体的打电话问房产局吧。
Ⅷ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公积 金服务电话是12329,这是全国通用住房公积金 热线。
12329住房公 积金热线主要以人工语音方式提供业务咨询 、投诉建议、回访调查等基础服务,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人工语音和自助语音方式,提供业务指南、业务查询、业务受理等扩展服务。
什么是公积金?
其实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用人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提取公积金条件有哪些?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流程是什么?
1、如果想要提取公积金,职工首先要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会对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如果是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带上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相关的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批和录入,全都完成后会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就可以去进行了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