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养老保险的272号文件是什么意思
养老保险的272号文件是什么意思?
通过去当地社保局以及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这两种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㈡ 深圳市住房与建设局官方网址
www.szjs.gov.cn
㈢ 二级建造师怎么在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从业人员备案
(一)申请表部分(即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打印的表格)
申请人本人和所在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每人一式两份。
申请人所在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汇总表》(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合同必须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有合同备案章。
5.申请人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加上表格上粘贴的一共需要4张)
每个建造师的资料请用一个档案袋装好,并在其封面写清企业名称与该建造师姓名等信息。
审查重点:
附件材料与申请表中填写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1.姓名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如有新旧身份证号误差,请暂勿提交申请,先去自治区注册中心将数据库中的旧号变更为新号,再提交)
2.毕业院校、学历、专业与学历证书一致;
3.建造师资格证书编号一致;资格证书编号页必须复印;
4.签发日期与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一致;
5.申请表必须有本人和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6.申请表和初审意见表由系统生成后打印,鉴别方法是否有条形码;
7.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如到期应续签;合同签订期限至少一年;
8.申请人与附件资料为同一人,切勿资料错装。
㈣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简介
根据《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发〔2009〕9号),设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简称市住房建设局,挂深圳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归口联系。
㈤ 深圳市保障房如何申请,都有什么限制条件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方式:
一、申请方式:
1、网络搜索“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建局”。
二、申请条件: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72号文件扩展阅读:
相关法律政策: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规定:
第五十一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或者租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一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三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二条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的方式弄虚作假,或者采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十万元罚款,并终身不再受理其购买保障性住房或者购房补贴申请;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十年内不予受理其其他住房保障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由主管部门驳回其申请,处三万元罚款,并自驳回其申请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第五十三条主管部门查明有关当事人以弄虚作假、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性住房或者货币补贴的,应当解除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买卖合同、货币补贴协议或者责令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单位解除买卖合同,收回保障性住房或者补贴资金,除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外,加处一倍罚款,同时按照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同期同区域同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场租赁指导价补收入住期间的租金或者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补收补贴资金的利息。
第五十四条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罚款。
有关当事人有本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三)、(四)、(五)、(六)、(七)、(八)项情形之一被解除合同的,主管部门自该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㈥ 深圳加大住宅供应 停止商务公寓审批
新华社深圳8月1日电(记者 赵瑞希)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月31日在官网上挂出通知,在全市范围(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新的商务公寓项目的规划审批和用地出让方案审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提出,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为保障已批商务公寓项目的合法权益,做好市场平稳过渡,通知规定,规划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据了解,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将进一步增加深圳市公共住房供给,为深圳市多层次住房供给提供空间支持。深圳市将在规划层面,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增加住房供给。深圳从2020年起加大居住用地供应力度,计划供应居住用地293.2公顷,占全年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约25%,较2019年增加近1倍。
㈦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职能机构
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设12个处室。
(一)办公室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督办、接待、固定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和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统筹协调局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财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内部审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承担党务、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人事、工青妇、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重大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住房改革与发展处
起草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管;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出售、出租、产权管理、拆迁补偿等工作;承担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承担市房屋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
参与编制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编报住房基金和住房保障资金的使用计划;拟订保障性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组织市本级政策性和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拆除重建和改造以及住房公共配套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六)物业监管处
承担物业管理的市场管理及行业管理;拟订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规划、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管物业管理招投标;承担物业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各级维修基金的管理;承担市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监管处
起草招投标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依法监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指导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建筑行业统计工作。
(八)建筑业管理处
拟订建筑行业发展规划;实施企业资质许可,查处资质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推行预选承包商制度;指导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
(九)质量安全监管处
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施工现场应急抢险工作;承担房屋修缮、改造及安全使用的监管工作。
(十)勘察设计与科技处
承担勘察、设计的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建设科技管理工作;承担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地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承担住宅产业化的具体实施工作。
(十一)建筑节能与建材处
拟订建筑节能、墙体材料改革、建筑工业化和建材业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工作;承担建材行业市场准入、循环利用的监督管理;管理建筑节能专项资金、墙体材料改革基金和发展散装水泥基金。
(十二)燃气发展与保障处
承担燃气(天然气)行业和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燃气项目建设;监管天然气长输管线及场站;监督管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核发燃气行业经营许可;组织或参与燃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制定和调整燃气价格及其他收费标准。
㈧ 本地企业需要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
呵呵 你可以咨询一下 工商局
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直属机构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什么时候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