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云南省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区行政中心2号楼3层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⑵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昌路209号
邮政编码:650032
⑶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871)3189235
我先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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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云南省昆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置是哪,如何公积金提取啊
昆明市啊,估计是可以提取的。
⑸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那年开始实施
1、目前同一省内的公积金是可以通用的,跨省的公积金贷款目前全国只有四个城市支持,版分别是武汉,南昌权,合肥,长沙。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3、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4、缴纳公积金的员工可以凭借购房合同原件,契税完税证明,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身份证等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⑹ 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要是离职了,能提取吗
解除劳动合同提取
申请条件
辞职、解聘以及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1、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缴存职工,男性年未满50周岁、女性年未满45周岁,封存满两年仍未找到工作的,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可直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3、户口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外的缴存职工,自愿不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办理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销户提取的缴存职工须至市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办理。
可提取人
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
提取额度
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及销户利息。
提取次数
一次结清并办理销户。
所需资料
属于缴存职工正常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提取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属于缴存职工单位注销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单位工商部门注销登记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或本人医保社保停缴证明材料、《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与单位发生法律纠纷,无法以正式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属于缴存职工被判刑的,本人或委托他人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属于缴存单位经营管理不善破产、倒闭,但未办理注销登记,致缴存职工无法联系该缴存单位的,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本人缴存银行储蓄卡或存折、《特殊销户提取申请表》。
办理时限:不超过七个工作日。
受理渠道
分中心、管理部提取业务柜台。
注意事项
1、缴存职工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的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⑺ 云南省的住房公积金如果离职了,怎么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专:
1、购买、建造、翻建、大属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除上述用途,各地公积金中心还规定有其他情形,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⑻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上网查询吗
一、云南省住房公积金可以上网查询的,直接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在指定的栏内属于身份证号或公积金账号就可以查询的,不同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法有差异性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